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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科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变更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6:40:58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强先生、蒋益春先生、雷亚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袁丽娜女士、李锦春先生、陈良华先生为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良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
详见附件。独立董事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
立董事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八人将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
董事成员,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年起担任江苏雅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阻燃剂行业具有 10 多年的
技术、管理、市场经验。曾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评选的优秀民营企业家、
江苏省委组织部和江苏省科技厅评选的首批“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
无锡市十佳青年企业家、宜兴市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兼任先科化学欧洲有限公司董事,先科化学美国有限公司总裁、成都科美
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科特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和江苏雅克电子新材
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沈琦先生持有本公司 104,721,941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2.00%;沈
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沈锡强先生为沈琦先生之
父,沈馥先生为沈琦先生之弟。
  沈琦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士。曾在苏州丝绸纺织轻工工艺品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工作。2002 年起历任上
海雅克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先科化学欧洲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营销副总。
有多年阻燃剂行业的市场经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上海雅克化工
有限公司总经理、先科化学欧洲有限公司董事长、斯洋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滨海
雅克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
苏雅克液化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沈馥先生持有本公司 96,031,3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0.18%;沈馥
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沈锡强先生为沈馥先生之父,
沈琦先生为沈馥先生之兄。
  沈馥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年任宜兴市香料厂厂长,1992 年至 1997 年担任无锡申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锡市优秀共产党员、宜兴市优秀厂长经理等荣誉称号。兼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
联合会阻燃材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阻燃学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塑料加
工工业协会副会长、宜兴市上市公司协会名誉副会长、赣州云锦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监事并占有其 25%股份。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沈锡强先生持有本公司 9,12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92%;沈锡
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沈琦先生、沈馥先生为沈
锡强先生之子。
  沈锡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化肥厂生产科副科长、无锡申新化工有限公司工程师、江苏雅克化工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江苏雅睿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蒋益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蒋益春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蒋益春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四部项目经理。2025 年 9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雷亚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雷亚玲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雷亚玲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2 年 10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袁丽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袁丽娜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袁丽娜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袁丽娜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级)、博士生导师、 常州大学资源循环利用与创新材料产业研究院院长。兼任
全国棉花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棉花包装材料工作组副组长、上海市塑料工程技
术学会标准评审专家、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生物基材料产业分会专家顾问、江苏
省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东风商用车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客座研究员。曾先后担任常州大学研究生院、科
技处、产学研处、人事处等院长、处长职务。2023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
  李锦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锦春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锦春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锦春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学博士,东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目前为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会
计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委员会委员、江苏会计学会管理会
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物价学会常务理事、南京物价学会副会长等。2024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良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良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良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
       (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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