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维康”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达嘉维康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7 号),公司由主承
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51,626,425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37 元,共计募集资金
含税金额 471.70 万元)的募集资金为 59,616.6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69.6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6,946.9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
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5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6,946.99
项目投入 B1 54,367.8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92.39
项目投入 C1 3,892.6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99
项目投入 D1=B1+C1 58,260.5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303.3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1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10.19
注:差异系公司尚未支付和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 10.19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
上〔2025〕48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与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洋湖支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广益
支行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9 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湘江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湘江支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810000012453000004 -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生物医药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营业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洋湖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东塘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麓山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广益
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提升公司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项目经济效益需要结合公
司整体效益测算。
力,以上投资项目涉及公司经营总体而并非某一个单独方面,因此无法单独核算
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并经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连锁药房拓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合计人民币 1,406.51 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
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
告》,“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结项后,公司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支付该项目尾款和质保金等款项。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注
销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51.99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节余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的 5%,可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大幅提
升公司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项目经济效益需要结合公司
整体效益测算。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达嘉维康《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其鉴证结论为:
“我们认为,达嘉维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达嘉维康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无异议。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6,946.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92.6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260.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2.68%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项目 本年度投 本年度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
金投向 (含部分 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计效益
总额 (1) (2) =(2)/(1) 态日期 重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是 - 30,000.00 30,000.00 100.00 2024 年 [注 2] 不适用 否
地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1,004.64 51,301.84 251.99 51,301.84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
否 4,242.35 4,242.35 3,640.70 5,258.72 100.00 2024 年 [注 2] 不适用 否
地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5,942.35 5,942.35 3,640.70 6,958.72
合计 56,946.99 57,244.19 3,892.69 58,260.5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700.00 万元补充永久流动资金。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4,242.35 万元用于新募投项目“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医药)通过竞拍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式获得新的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地块上建设新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物流中心项目”变更为“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3,882.33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769.81 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 4,652.14 万元。上述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关
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2-456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 年公司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连锁药房拓展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该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于
原因系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对各个环节的费用实现严格控
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募集资金产生了节
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项目计划投资建设期为 2 年,第三年起为运营期,运营期第一年预计净利润为 198.77 万元,运营期第二年预计净利润为 783.50 万元,运营期第三年至第五年预
计净利润为 1,717.29 万元。建设期内,本项目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693.55 万元,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16.99 万元。本项目 2023 年结项,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306.22 万
元,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783.12 万元,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786.79 万元,达到预计效益;
注 2: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项目经济效益需要结合公司整体效
益测算;
注 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为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新的动力,该投资项目涉及公司经营总体而并非某一个单独方面,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 4:根据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连锁药
房拓展项目”结余资金 1,406.7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的公告》,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节余募集资金 251.99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转入对应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对应的 本年度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 实现的效
原承诺项目 实际投入金额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1) (2) (3)=(2)/(1) 日期 益
变化
达嘉维康医药产 智能物流中心项
业基地项目 目
合计 34,242.35 3,640.70 35,258.72 100.00 - - -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以及产品市场需求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拟将原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智能物流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
称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拟由全资子公司达嘉医药通过竞拍方式获得新的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地块上建
设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 40,882.00 万元,较原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增加 10,882.00 万元。新募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34,242.35 万元(包含原募投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和尚未使用的超募
资金 4,242.35 万元),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差额部分将通过公司自筹资金补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且经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和物流配送效率,项目经济效益需要结合公司整体效益测算。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国民 周炜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