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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锦慧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1:08:4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张锦慧)
      本人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及第
 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天津大学,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先后任职于
 江西省科学院、南昌航空大学、深圳福田燃机电力有限公司、深圳昌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东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等单位/企业;现
 任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本人自 2023 年 9 月起担任科士达独
 立董事一职。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请
 会议                                                              投票次数
       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数 次数      假次数
董事会               7               7         0      0         0          7
股东会               3               3         0      0         0          /
  本人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
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召集、参加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
告期内,共召集并参加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对公
司 2024 年财务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审会计师 2024 年度审
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以及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 2024 年年报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对 2025 年季度财务报告、内部审计部的季度工作总结和下季度工作计划等事项
进行了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参与了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事项进行了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
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表决。此外,本人在
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②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③未提
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的相关规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
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在年报披露前,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
审计总结的汇报并发表意见,并积极与年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证券部沟通。
通过上述方式,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重
点关注事项,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
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2)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
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通过参加股东会,听取投
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投资者关注问题。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
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
税务情况、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有针对性地
为公司的财务管理、税务管控、内控运营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
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能够及时
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
碍。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与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
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的知情权。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前,及
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向以及内控体系建设与运行的有效性,同时确认公司会计估计与财务报表披露的
适当性;
务所的相关议案。本人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认为其专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
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薪酬方案设定科学公允,与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经营实际相
匹配,相关薪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授予价格、业绩考核指标、解锁安排及审议程序等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慎的核查。
本人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科学合理,兼顾了公司成长性、行业发展
环境与中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完善
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人对上述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总体评价
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
真发表了意见。同时,对公司财务及税务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
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
专业优势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相互评价
  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对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相互评价,认为全体
独立董事均符合独立性的规定;能够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积极出席股
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发表专业意见,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保
持有效沟通;深入了解与公司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注重提升履职所
必须的专业知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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