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科士达: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迎双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1:08:3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迎双)
     本人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先后任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
司法务部法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律师(内部职务)等职务;
现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起担任科士
达独立董事一职。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会议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请假次数 投票次数
董事会     1      1         0      0      0     1
股东会     1      1         0      0      0     /
     本人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
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
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召集、参加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召集并参与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
参与了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对公司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6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3)提名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共
参与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审
查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任职以来,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会会议,勤
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
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关注相关事项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况。此外,本人在 2025 年任职
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①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咨询或核查;②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③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会议。
度财务报告相关审核工作,现已开展与外审机构对 2025 年度审计沟通工作。任
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主动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承办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沟通。通过交
流问询,认真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
审计实施进度及重点审计领域,熟悉公司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等相关工作流程。
本人持续保持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机构、证券部的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
审计工作动态,为后续独立、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与核查作用
奠定基础,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2)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逐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
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通过参加股东会,听取投
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投资者关注问题。
     本人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担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2 日。
     任职期间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
他工作时间,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本人重点关注公司治理、法律合规、重大事项风险把控等,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制度建设、合规管理体系
完善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
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能够及时
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
碍。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与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
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的知情权。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前,及
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务产品布局、行业发展趋势等相关内容;
并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及多项内部治理规章的优化修订工作。本人对各项修订条款逐项开展审慎审议,
重点核查修订流程合规性、条款合法有效性及内容完整性,保障本次制度完善工
作契合监管要求,同时匹配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布局;
办法的规定,与已审议并对外披露的薪酬方案保持一致,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等重大事项重点关注,报
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上事项。
  本人对上述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总体评价
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
真发表了意见。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
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
专业优势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相互评价
  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对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相互评价,认为全体
独立董事均符合独立性的规定;能够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积极出席股
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发表专业意见,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保
持有效沟通;深入了解与公司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注重提升履职所
必须的专业知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迎双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