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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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监督、核查的职责。
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吴明芳女士、
独立董事章玲洁女士及职工代表董事吴畏先生,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
的独立董事吴明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包含 3 次专门委员会会
议及 1 次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无缺席情况。会议情况
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关于 2024 年
年度审计工作 2025 年 2 月 7 日 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沟通会议
审议通过:
第五届审计委 案》;
员会第四次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3、
《关于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议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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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第五届审计委
员会第五次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
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
审议通过:
员会第六次会 2025 年 10 月 23 日
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
专业职能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
议,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管理。
(一)监督、评价及聘任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
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审计委员会委
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事项
殊普通合伙)召开了工作沟通会议,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沟通相关事项:
审计过程中的双方责任、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险沟通、重点审计领域、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审前提示关注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解与沟通。
(三)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
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的
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议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
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
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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