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况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租用了佐
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佐力集团”)位于湖州市德清县德清大道佐力大
厦的部分办公楼,双方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
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37 年 6 月 30 日止,共 20 年。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17-051)。
公司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根据周边办公楼的市场价格由双方
协商确定,每三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的增幅不超过上一次租金的 8%,并签订
补充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关联交
易合同应每三年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与佐力集
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确定了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租金价格。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1)。
鉴于上述三年租赁期即将届满,公司拟与佐力集团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
之补充协议》,以确定后续三年(2026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的
租金价格。本次补充协议将在原合同到期前完成签署。
(二)关联关系说明
佐力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
方。俞有强先生通过德清银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佐力集团 79.56%的股
权,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房屋租
赁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俞有强先生、沈月红女士、郑学根先生、王建军先
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后续将与佐力集团正式
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572933201H
注册资本:18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燕明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德清大道399号
营业期限:2011年4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生物基材料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
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软木制品
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林业产品销售;
合成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石
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树木种植经营;农副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设备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
汽车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股东情况:德清银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天股权”)持有佐
力集团79.55801%股权,银天股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俞有强先生。
主要财务数据:佐力集团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6亿元;截至2025年12月
关联关系:佐力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控制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佐力集团为公司关联
方。
履约能力分析:佐力集团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德清大道 399 号,
佐力大厦办公楼部分楼层及公共区域,租赁建筑面积约为 6060 平方米。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该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
法措施,不存在妨碍租赁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比照市场价格后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
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
益的行为。
五、拟签订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出租方: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方: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内容
为 0.76 元/日/平方米,每年的租金为 168 万元。
约定履行自身义务。
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办公需要,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之
补充协议》系在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基础上对租金的延续约定,交易价格以周
边办公楼的市场价格为参考,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上月末与本次交易所涉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04.34 万元(不含税)。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拟与佐力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定价在市场价格
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
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
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