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1-2
二、附表 3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6)第 590027 号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
签发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 59004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发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要求,同兴达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深圳同兴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同兴达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同兴达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
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
不一致。除了对同兴达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
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
理解同兴达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
已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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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同兴达公司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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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5年期初占用 2025年度占用累计发生 2025年度占用资金 2025年度偿还 2025年期末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资金余额 金额(不含利息) 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非经营性占用
人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非经营性占用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 计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
非经营性占用
企业
小 计 —— —— —— ——
总 计 —— —— —— - - - - - —— ——
往来性质
往来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5年期初往来 2025年度往来累计发生 2025年度往来资金 2025年度偿还 2025年期末往来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形成原因 (经营性往来、
司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资金余额 金额(不含利息) 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非经营性往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
txd (india)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00.00 - - 100.00 - 借款 非经营性往来
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 1,100.00 4.68 4.68 1,100.00 借款 非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
企业
总 计 —— —— —— 100.00 1,100.00 4.68 104.68 1,100.00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