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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心翼申: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正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1:39:09

证券代码:920833        证券简称:美心翼申           公告编号:2026-023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姚正华,作为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姚正华,男,198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外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2 月,担任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教师;2010 年 3 月
至 2019 年 10 月,担任长江师范学院教师;2019 年 11 月至 2025 年 4 月,担任长江
师范学院机器人工程学院机器人工程系主任、教师;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
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未与公司发生任何影响独立性判断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全年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决策立场。
 二、年度履职总体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严格履行表决程序,确保决策
合规公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2   出席股
独董姓名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董事会    数
姚正华    5     5      0     0     0      否      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年度重点审议了定期报
告、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管聘任等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
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管聘任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必要
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
充分地发表了意见。
(四)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务所保持积极沟通,独立、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通过听取审计委员会以及内控
负责人的汇报,了解并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
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对面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同时,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高度关注
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确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场考察情况
业务经营情况、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
时充分利用参加各项会议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
相关事项,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
判断和建设性意见。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2025 年度
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日。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
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促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投资
者的利益。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并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
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
易所、重庆证监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
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
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
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三、履职期间重点关注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关联交易定价合
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
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同意公司聘请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六)聘用、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年度,本人严格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与内部制度,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
原则,监督董事和高管的聘任解聘工作,坚守独立性底线,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障选人用人程序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
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
履行职责,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
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新的一年,我将继续坚守忠实、勤勉、谨慎的职业操守,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同时,我将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推动董事会做出更加科学和高效
的决策,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贡献
我的力量。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衷
心祝愿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姚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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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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