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 B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并表企业深圳市赛格新城
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新城市”)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被深圳
市恒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晖贸易”)、黄志辉、黄贤证提起诉讼,赛
格新城市于2020年12月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级人
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初3995号],判决赛格新城市
向黄贤证、黄志辉、恒晖贸易返还款项99,119,806.81元。2022年深圳中级人民法
院出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2)粤03执3684号],
裁定立即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2020年12月15日、2022年7
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0-042)、《关
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关于控股孙公
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一、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2026)粤03执
恢25号],裁定如下: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龙
岗区吉华街道赛格新城市广场2号楼101等51套房产以清偿债务。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执行裁定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最终以实际执行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
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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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粤 03 执恢 25 号]。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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