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9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 6,336,799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司现有总股本 824,595,705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6,336,799
股后的 818,258,9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6195 元(含税)=现金
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10=65,967,656.40/(824,595,705
-6,336,799)×10。
为 0.0799999 元。因此,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
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的每股转增股数)=(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799999 元/股)/1。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24,595,70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
币 65,967,656.4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
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
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 6,336,799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
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按分配总额不变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824,595,705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6,336,799 股后
的 818,258,9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6195 元(含税)=现金分红
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10=65,967,656.40/(824,595,705-6,336,799)
×10。
二、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557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1239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6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4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 10 股分
红金额/10=818,258,906×0.806195/10=65,967,623.87 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与股东会审议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存在差异系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计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时采取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
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际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
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应参照以下公式:按总股本折算每
股 现 金 分 红 =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65,967,623.87/824,595,705=0.0799999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799999 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6 年 4 月 29 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 7 号
咨询联系人:刘晓杰、刘雅楠
咨询电话:0535-6371119
传真电话:0535-6371119
八、备查文件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