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孔晓燕)
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沈阳兴齐眼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孔晓燕,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关系学院经
济学学士、首都经贸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具备中国律师执业资格,中国执业律师。
孔晓燕女士曾获得《国际金融法律评论》2019 版、2020 版“资本市场领先律师”、
ALB China 十五佳女律师等荣誉,主要执业领域为境内外股票发行上市、外商投
资、收购兼并。在执业过程中,为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在中国和海外的上市项目
提供法律意见,并为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和融资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带领律
师团队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
验,熟悉境内外股票发行上市、私募融资、外商投资、收购兼并法律服务工作。
现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应参加董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
织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
重要事项均履行了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客观、严谨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
的情形。同时,公司对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不存在妨碍我作出独立判
断的情况发生。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专门委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员会
实际出席 实际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对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情况、聘任
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并积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与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进行积极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作为第五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召集并主持会议,
重点关注公司股权激励事宜,对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的归属、作废
等事宜进行了审议,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作为第五
届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提名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审查,经过充分沟
通讨论,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情况、聘任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所有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在 2026 年度继续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结合公
司经营活动积极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查相关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控制、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
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审计安
排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
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的
时间,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
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
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
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
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
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职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
取中小股东诉求,就中小投资者关注度高的问题与管理层深入探讨,有效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做好披露工
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2025 年度,参加了监
管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和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
相关各项法规制度及法规修订情况,加深和巩固法人治理规范运作和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了风险责任意识,不断提高
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不定期汇报公司生
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能够吸收采纳和及时落
实,保障了本人职权的有效行使。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积极传达监管动态和相关监
管要求,持续关注、组织协调本人参加各类专业培训,为本人全面履职提供切实
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
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已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归属条件。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除上述事项外,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咨询或者核查;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
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
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孔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