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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志科技: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0 22:28:13

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0-00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出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04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
间。
室。
召开。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23人,代表股份
的股东(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222,862,99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6.99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11人,代表股份102,727,889股,占公
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17人,代表股份
的股东(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33,904,04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10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10人,代表股份39,884,758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2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
通过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5,334,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2%;
反对 2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弃权 56,5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532,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6%。
   表决结果:
   同意 325,395,8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1%;
反对 148,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5%;弃权 46,8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593,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5%。
   表决结果:
   同意 325,345,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6%;
反对 19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2%;弃权 49,2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543,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7%。
   表决结果:
   同意 325,393,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4%;
反对 149,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弃权 48,0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59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1%。
   表决结果:
   同意 324,749,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5%;
反对 775,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3%;弃权 65,6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2,947,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0%。
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25,367,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3%;
反对 153,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2%;弃权 69,8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565,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7%。
   表决结果:
   同意 325,328,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
反对 19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4%;弃权 65,7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526,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325,214,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4%;
反对 294,0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3%;弃权 82,1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412,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3%。
   表决结果:
   同意 188,040,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47%;
反对 925,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7%;弃权 86,1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2,776,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7%。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张建辉、丁然、叶茂、藏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325,267,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7%;
反对 271,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3%;弃权 52,2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465,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8%。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95,170,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582%;
反对 29,990,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15%;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731,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0.6440%;弃权 66,1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6%。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叶茂、藏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97,065,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409%;
反对 28,091,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74%;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627,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38.0699%;弃权 70,3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3%。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叶茂、藏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96,700,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285%;
反对 28,457,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02%;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261,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8.5668%;弃权 69,3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9%。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叶茂、藏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49,058,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041%;
反对 30,664,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54%;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4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794,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7.5183%;弃权 72,9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92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0%。。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张建辉、丁然、叶茂、藏伟、李龙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150,541,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288%;
反对 29,198,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40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5,277,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5.2466%;弃权 56,1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0%。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张建辉、丁然、叶茂、藏伟、李龙生已回避表决。
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9,035,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917%;
反对 30,689,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689%;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3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772,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7.5561%;弃权 70,8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7%。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张建辉、丁然、叶茂、藏伟、李龙生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林婕律师、蔡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
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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