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5 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
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于《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未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80,803.8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12,597,526.85 元,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417,548,229.78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200,413,72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547,200
股后的 199,866,5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986,652.7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
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19,986,652.70 24,140,771.06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80,803.81 23,003,575.38 6,047,633.59
研发投入(元) 7,894,044.76 15,387,773.93 15,513,276.37
营业收入(元) 233,756,722.76 419,627,045.02 415,172,353.9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12,597,526.8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17,548,229.7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44,127,423.7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0,277,337.59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38,795,095.0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否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分红指引,并尽可能满足投资人对现金分红的诉求,
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
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
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