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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业智能: 景业智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5 21:15:20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自然人、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6 年 4 月 15 日,并同意以 37.505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 31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16.08 万股限制性股票。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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