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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5 00:54:54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1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象名单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镇江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
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 45 日,公
司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的情形。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完成回购注销。律师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
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总股本减少 2,472,08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108,943,608 股减少至 1,106,471,528 股。
益 分 派 实 施 公 告 》 , 2024 年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以 方 案 实 施 前 的 公 司 总 股 本
派发现金红利 110,647,152.80 元,并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
调整的除外。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0。
   根据以上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P=3.85-0.10=3.75。因此,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85 元/股调整
为 3.75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属于授权范
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上述
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后续安排等情况均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票的注销登记手续及相应的减少注册资本程序。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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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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