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XYZH/2026SHAA2B0022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得科技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止日为 2026 年 2 月 28 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
进行了专项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是爱得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爱得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
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SHAA2B0022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
检查有关资料和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
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爱得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
——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爱得科技公司截至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爱得科技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应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
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 年 四 月 九 日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 号)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现将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7 号)文件注册批复,苏州爱
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
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9,530,76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67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6,500,944.5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9,514,231.13 元
(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986,713.41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XYZH/2026SHAA2B0007)。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情况
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96,986,713.41 元,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
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197,018,870.28 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2026 年 4 月 9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一期 骨科 耗材 扩产
项目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
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
先期投入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发行费用预先投入资金情况和置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
募集资金管理》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资金。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25,012,537.8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预 本次拟置换的
序号 项目名称
先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25,012,537.85 25,012,53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