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6-012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
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可转债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越盛集团”)持股比例由 74.67%被动稀释至 73.65%,触及 1%的整数倍,
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74.67%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73.65%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一)身份类别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 91330683704524451T
司 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二、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 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 3,691,35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36,913.50 万元,债券期限为 6 年,票面
利率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5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第
五年为 2.20%、第六年为 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9 号文同意,公司 36,913.5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新港转债”,债券代码“111013”。
根据相关规定和《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已发行的“新港转债”自 2023 年 9 月 14 日起可转换为公
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9.18 元/股,最新的转股价格为 8.67 元/股。
三、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股本由 400,451,000 股增加至 406,023,466 股,公司控股股东越盛集团持股比例由
变动前 变动后
变动前股数 变动后股数 权益变动的
投资者名称 比例 比例 权益变动方式
(万股) (万股) 时间区间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 2023 年 9 月 14
浙江越盛集
团有限公司
导致持股比例发生 8日
变动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新港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
经营。
(二)“新港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
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
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