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鼎龙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莎 联系电话:0755-8294 3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智 联系电话:0755-8294 3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现场查询 2 次募集资金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专户,每月 1 次收集对
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阅会议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后审阅会议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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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工作内容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12 月 15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第 4.6.3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不适用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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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工作内容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不适用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
不适用
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
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不适用
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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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因原保荐代表人刘海燕工作调整,招商
证券指派刘智担任鼎龙股份持续督导期
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鼎龙股份
的持续督导职责。鼎龙股份已于 2025 年
荐代表人的公告》。
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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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莎: 刘 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