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一)基本情况
王昶先生,汉族,1973 年 2 月出生,湖南怀化人,中共党员,
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在怀化市经贸委工作,任综合研究室
主任、怀化市工业园筹备处负责人,2005 年在中南大学任教,现
为中南大学商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三高四新”
战略研究院院长、湖南省政府特约研究员、长沙市政协委员、湘
电股份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
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
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
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43 项议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
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
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两次,本人均认真审议
相关议案,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收购湘电集
团持有的通达电磁能股份有限公司 12.5%股权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
委员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
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内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考核结果及 2025 年度报酬与考核
原则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业
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召开提名委员会 2 次,分别对董事会换届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候
选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财务总监候选人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告,内部审计,利润分配,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审议。积极
参与了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年度审计事项的沟通交流,讨论和研究
了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以及提出的管理建议。
门年度工作计划,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报告,对公司内部
审计和内控制度建设提出了相关建设性建议及相应的监督。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调,定
期交流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
了充分支持。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并通过电
子邮件、电话、微信、现场调研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
考察和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对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提出建设性意
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及时监督作用。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年度
审计的工作计划,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后,及时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保持有效的沟通,参加了现场交流沟通会议,针对年度审计
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讨论和研究了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
以及提出的管理建议。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运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
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真交流,积极沟通。同时,本人还积极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就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
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去公司出席会议和考察调研,并与公司管
理层就公司经营情况及合规风控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
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情况
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运
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
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执行力度。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公司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彭艳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
期三年。本人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董事的选举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5 年 1 月 16 日,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关于
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张越雷先生、舒源先生、刘海强先
生、王大志先生、张惠莲女士、张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陈共荣先生、王昶先生、王又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聘任王大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怡文先生、
李正康先生、贺玉民先生、李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彭艳
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怡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25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金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履职
能力进行了审查。
(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制度执行,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薪酬水平合理,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
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薪酬
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案,主动参与公司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勤勉尽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昶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