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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得科技: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刚)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9 20:23:08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刚
  我作为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本着对公司和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
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
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的
利益。现将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刚先生,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 年毕业
于江南大学秘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江阴长仪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助理、国联证
券江阴营业部研发部经理、江苏建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秘书、诺亚(中
国)财富管理中心江阴分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新暨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
投资总监、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瑞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江阴银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衍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
伙人、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江阴银证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总经理、江苏云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神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罗智能(江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江阴市江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日,我及我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成员均未在本公司系统内任职;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其直系亲
  属;我及我的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缺席、未亲自出席的情况。2025 年公司董事
  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刘 刚       7       7         0      0       3       3
       (二)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我分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我主持召开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了 6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准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布的定期报
  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项进
  行了重点关注并认真审议。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认真审议每一项会议议案和相关文件,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商誉等主题,对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重视
  并强调加强审计体系建设,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财务
  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审计职能,维护审计过程的独立,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
客观、公允。在公司年报编制工作中,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人员沟通确定有
关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按计划推进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在定
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
作的情况
同时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通过关注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影响,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问题。在召开相关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
意见或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实地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公司经营层、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等与我保持
长效沟通,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董事会、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现场方式或电话、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定
期或不定期与我进行沟通,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内部控制、重点投资项目
进度等情况。
  同时,公司积极组织提升独立董事专业履职能力的培训。报告期内,本人圆
满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其他各项相关培训,确保合
规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严
格要求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持续加大关联方穿透识别力度,健全
关联方名录。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在
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董事会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
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
地区的薪酬水平,充分体现了公司现有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有效
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长远经营发展,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公司为 40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
解除限售 159.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与支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坚持事
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
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的沟通,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刚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签字页)
刘   刚(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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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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