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振华股份 股票代码:60306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债券代码:113687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Zhenhua Chemical CO., LTD.)
(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6 年 3 月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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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出具了《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
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
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四、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
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国际形势变动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的风险
当前,全球地缘政治风险加剧,局部地区性冲突偶有发生,加剧了全球经济
运行的不稳定性。公司部分原材料采购来自境外且采用航运,国际形势变化可能
会导致公司采购运输时效性降低、采购成本上升。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中的硫
酸价格与全球油价关联性较高,若地缘政治冲突持续升温带动石油价格上升,将
对公司硫酸采购价格带来影响。综上,国际形势变动将对公司带来运输时效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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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上涨等原材料采购风险。
(二)铬铁矿价格波动风险
铬铁矿是公司生产铬盐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铬铁矿在全球分布极不均
衡,国外资源较为丰富,目前全球已探明铬铁矿储量约 75 亿吨,主要分布在南
非、津巴布韦、哈萨克斯坦、芬兰、土耳其和印度等国家。国内储量较少,主要
分布于西藏、甘肃、内蒙古、新疆等地区。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采
购管理体系,能够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但由于铬铁矿主要依赖进口,不排除
未来国外主要铬铁矿生产企业因销售策略及出口限制等因素,造成铬铁矿价格出
现非理性上涨的可能,进而导致公司业绩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三)收购整合新疆沈宏的风险
目前,公司与管理人已陆续完成对其经营权的移交工作,并正着力推进该公司在
组织设置、内部控制、团队管理、供应链及销售渠道等方面的整合,由于新疆沈
宏长期经营不善,相关整合工作的完成时间与最终整合效果仍存在不及预期的风
险。
(四)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增债权的风险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约定,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
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针对该类未申报债权,本次重整计划已留存偿债资金 1,000 万元。重整计划执行
完毕后,新疆沈宏等七家公司需按照重整计划中同类债权的清偿率对未申报债权
予以清偿,其中普通债权的实际清偿率以最终分配情况为准。前述债权人自破产
申请受理之日(2024 年 8 月 22 日)起满三年仍未向新疆沈宏等七家公司主张权
利的,则视为放弃受偿的权利。
尽管新疆沈宏管理人在重整过程中已充分公告,履行了较充分完备的债权登
记工作,新疆沈宏仍存在一定可能在本次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成后新增
债权申报,从而产生新的债务。若因潜在义务导致上述债权发生且规模较大(例
如补充申报债权所需的现金清偿部分超出留存金额),则公司及新疆沈宏的未来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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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的铬盐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鞣革、医药、新材料、
染料、香料、饲料添加剂、催化剂、化肥、陶瓷、木材防腐、石油天然气开采、
军工等行业,且应用领域尚在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中。铬盐应用领域的广泛性,使
其不对个别行业形成严重依赖,因而有利于缓解单一行业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
响。但如果宏观经济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下游行业普遍受周期性影响而发展变缓,
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涉及到资金筹措、人才培训、安装调试等多
个环节,工作量较大,需要协调的环节较多,任何环节出现纰漏均会给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带来风险。
此外,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间宏观政策环境、
行业竞争情况、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市场容量发生不利变化等因素会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一定的风险。
(七)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风险
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了公司审慎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实施过
程中仍可能存在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使得最终实际达到的投资效益与估算
值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距。项目建设完成后,如果市场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产品
无法顺利实现销售,或者销售数量、销售价格达不到预期水平,都有可能影响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八)部分土地、房产权属瑕疵或权利受限的风险
发行人及子公司民丰化工、国胜公路港、厦门首能、新疆沈宏及其子公司存
在部分土地、房产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情况。就前述事项,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政
府、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已分别出具说明,确认振
华股份、民丰化工、新疆沈宏及其子公司土地房产权属清晰,未侵害任何第三方
权益,亦不存在任何投诉及与第三方纠纷的情形,同意相关主体继续使用。黄石
新港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出具说明,确认国胜公路港该处不动产权属清
晰,权属办理预计不存在障碍,报告期内国胜公路港未受到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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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出具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报告期内厦门首能
未受到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公司部分土地、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不会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解决前述事项,但仍存在因
产权手续不完善而导致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证书的风险。
新疆沈宏及其子公司部分土地、房产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目前
新疆沈宏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解决前述权利受限状态尚需相关债权人配合办
理手续,但由于新疆沈宏历史问题持续时间长、涉及资产范围广,且尚需通过新
疆沈宏重整程序,逐步解除相关土地、房产的权利限制状态,发行人存在因权利
限制无法解除或无法及时解除而导致相关资产存在持续权利受限的风险。
(九)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国家对铬盐系列产品及相关副产物的生产实施多项行业监管政策,如投资审
批制度、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工艺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等。如果上述政策发
生变化,公司在业务拓展过程中可能面临因无法取得或达到相关要求而影响正常
经营的风险,也会面临新投资项目或技改项目未获审批通过或无法获得环境保护
行政许可而不能实施等行业监管方面的风险。
(十)环保风险
公司所处的铬盐行业是国家环保政策重点监控的行业之一。公司的生产经营
须遵守多项有关空气、水质、固废处理、公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法律和法规。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存在产量超过核定产能的情形。公司对于生产过程
中所产生的污染物均已采取了处理措施,不存在污染物排放量超出环评审批总量
和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总量要求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环保等领域的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但若未来公司出现因环保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等导致的环境污染
或在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的要求等情形,可能存在受到环保主
管部门处罚风险。
(十一)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境外销售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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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十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9,097.85 万元、
-79.71%。受公司主动进行战略储备核心原材料以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持续增长
影响,2025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较多。后期若公
司储备原材料及相应产品销售进展或应收账款客户回款情况不及预期,则公司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存在波动且为负值的风险。
(十三)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公司目前信用政策较为严格,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周转率较快,
公司销售货款可及时收回用以补充营运资金。但随着销售规模及销售区域的不断
扩大,公司可能需要利用更为宽松的信用政策以吸引新客户、保持老客户,从而
导致公司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增加。如个别客户经营状况发生恶化,支付能力下降,
公司存在部分货款不能正常收回的风险。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7 月修订)》中对利润分
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
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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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分红:
税后利润)为正值;
在满足上述分红条件下,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如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如未来十二个
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20%,或绝对值达到 5,000 万元。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
之和。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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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
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
认为利润分配预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
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
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
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
案后,须在股东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
股东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
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
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
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
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制定
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不
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 20%。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股东会
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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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 20%;
(二)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现金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9,582.48 9,282.24 10,536.63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4,638.04 -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比率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34,039.39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42,021.9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81.00%
最近三年,公司采用现金分红和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的利润分配方式,各年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分别为 25.27%、25.03%及 30.07%,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占最近
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 81.00%,符合《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
司生产经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保持可持续发展。此外,公司将结合外部融
资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不断研究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细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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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章制度,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提升对公司全体股
东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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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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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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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振华股份、
指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振华股份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7,800.00 万
本次发行、本次债券 指
元(含本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指
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说明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
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
指 公司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尽职调查
报告
报告》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指
议规则 规则》
发行人、公司、振华股份、
指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振华化工 指 黄石振华化工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民丰化工 指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首能 指 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
旌达科技 指 湖北旌达科技有限公司
海烨建工 指 湖北海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华宸置业 指 湖北华宸置业有限公司
旌珵投资 指 深圳旌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运国际 指 湖北中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港运物流 指 湖北港运物流有限公司
旌远科技 指 湖北振华旌远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华泽 指 青海华泽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化医集团、重庆化医 指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润良包装 指 重庆润良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化工 指 重庆新华化工有限公司
网运通 指 湖北网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潼南村镇银行 指 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潼南融资担保 指 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泰华工业 指 黄石泰华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道弘润华 指 深圳道弘润华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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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石汇泽 指 苏州鼎石汇泽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友实业 指 重庆和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万利来化工 指 重庆市万利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东安钾肥 指 重庆东安钾肥有限公司
博凯医药 指 湖北博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国胜公路港 指 国胜智慧公路港(黄石)有限公司
新疆沈宏、新疆沈宏集团 指 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吐鲁番贸易 指 吐鲁番中宏贸易有限公司
吐鲁番金属 指 吐鲁番沈宏金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吐鲁番化轻 指 吐鲁番瑞德化轻有限公司
吐鲁番热电 指 吐鲁番沈宏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吐鲁番煤业 指 吐鲁番沈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吐鲁番建筑 指 吐鲁番沈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Zhenhua minfeng (Hong Kong) LIMITED/振华民丰(香
振华香港 指
港)有限公司
振华泰国 指 Diachrome Chemicals Limited/迪亚克罗姆化学有限公司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指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前身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保总局、环保部 指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安监局 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应急管理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指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
第 18 号》
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公司章程》 指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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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 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9 月
最近一期 指 2025 年 1-9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名词或术语释义
重铬酸盐 指 重铬酸钠、重铬酸钾、铬黄
铬的氧化物 指 铬酸酐、铬绿
铬基冶金材料 指 金属铬、铬刚玉
铬的硫酸盐 指 碱式硫酸铬、硫酸铬钾
元明粉 指 无水硫酸钠,化学式为 Na2SO4,又名硫酸二钠
超细氢氧化铝 指
功能,可用于高端阻燃剂及高端保温材料等领域
含水硫酸钠,化学式为 Na2SO4•10H2O。铬盐生产的副产品
芒硝 指
之一
铬盐 指 工业生产的铬化合物的俗称
铬盐行业 指 生产铬化合物的行业,是无机化工行业中的一个子行业
将物料(如矿石)加热而不使熔化,以改变其化学组
焙烧 指
成或物理性质,是铬盐生产中的一道工序
铬渣 指 用铬铁矿生产铬化合物浸取后剩下的含铬的残渣
t/a 指 吨/年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
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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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bei Zhenhua Chemical Co., Ltd.
曾用名: 黄石振华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6 月 19 日
上市日期: 2016 年 9 月 13 日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603067
股票简称: 振华股份
总股本: 710,760,277 股
法定代表人: 蔡再华
注册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
办公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
联系电话: 86-0714-6406329
联系传真: 86-0714-6406382
公司网站: www.hbzhenhua.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00178435765F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国内贸易
代理,货物进出口,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租赁服务(不
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第二类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电池制造,
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肥
经营范围:
料销售。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
经营,危险废物经营,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
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药品生产,药
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铬盐是重要的无机盐之一,被业内誉为“工业维生素”,以铬酸钠为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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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延伸出多元化的产品链。从需求端看,国内铬盐前四大传统需求来源为鞣革、
表面处理、耐火材料及铬金属、颜料及染料,可以用于表面处理、颜料、染料、
鞣革、新材料、木材防腐、军工等多个行业,用途广泛,这使得铬盐行业需求具
备较强的抗周期性,国内整体需求量保持相对稳定。2024 年以来,金属铬需求
受航空航天、燃气轮机等终端领域强劲拉动,国内外需求量大幅增长,铬盐需求
增长动力正由传统领域向新兴高增长领域转移。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自 2018
年以来,中国金属铬产量高速增长,出口总量从 2018 年的 6,405 吨增长至 2024
年的 21,770 吨。同时,近年来国内铬盐行业新增产能受到严格管控,行业供给
增量主要来源于存量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在新兴需求驱动与供给趋紧的双重作
用下,铬盐产业链景气度持续提升。
近年来,全球铬盐行业持续向清洁化与智能化方向发展,我国《铬盐工业污
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 年第 90 号)明确鼓励铬盐企业研发降
污减排的清洁生产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应用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生产
设备,优化控制生产过程。随着国家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以及社会公众环
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对铬盐及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的环保标准提出
了更高要求,铬盐企业需要依靠技术驱动,对生产工艺及设备进行持续革新,从
而降低污染。在此背景下,推进清洁和智能化生产不仅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保
护生态环境,也能有效提升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率与综合竞争力,为行业可持续发
展和盈利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铬盐生产国和消费国,但还不是铬盐产业强国,
《石
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了“通过提升管
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企业,培育一批具备持续创新能
力、国际化经营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领航企业”等具体思路和目标。通过本次募
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落实铬化学品全产业链一体化的经营战略,推动在
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技术研发、营销网络等方面优化调整,全面提升铬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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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产物综合利用价值,充分培育下游定制化市场,成为全球铬盐行业的引领者。
根据《重庆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明确,潼南工业
园区北区将整体搬迁。为全面响应及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及潼南区委、区政府
作出的化工企业环保技改升级搬迁的决策部署,振华股份子公司民丰化工将位于
潼南工业园区北区(位于重庆市潼南区高新区北区)的房屋及建筑物、设备等需
搬迁至潼南区工业园东区(潼南高新区东区,距离工业园北区直线距离 17 公里,
远离居民区)。搬迁腾地工作将于民丰化工新厂区全面建成且生产设备调试完成、
平稳运行后启动,本次搬迁不会影响民丰化工生产经营。
本次迁建项目实施完成后,民丰化工现有位于潼南区高新区北区的老厂区将
关闭,同时位于潼南区高新区东区的新厂区将正式投产。本次募投项目 5,000 吨
/年维生素 K3 联产 7.4 万吨/年铬绿项目、50 万吨/年硫酸联产 5 万吨/年铬粉项目
对应产品均为民丰化工老厂所生产的产品,已拥有成熟的客户群体。此外,民丰
化工在原有的技术路线上,结合更为先进生产设备,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
品质量,募投项目与公司原有的技术体系和产品具有较强的匹配度和关联性,将
巩固公司的产品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市场份额。
本次发行将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
展的资金需求。在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前,预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率将
低于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的利息率,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
流动性风险,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
发展奠定基础。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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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数量、证券面值、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7,800.00 万元(含
本数),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三)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的账户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7,800.00 万元(含
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募集资金净额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确定。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
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确定,并在发行
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
合计 101,331.00 87,800.00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
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
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
调整。
(五)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
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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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为【】年【】
月【】日至【】年【】月【】日。
(七)发行费用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
律师费用 【】
会计师费用 【】
资信评级费用 【】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及其他费用 【】
总计 【】
(八)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停牌
日期 发行安排
安排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 正常
T-2(【】年【】月【】日)
演公告 交易
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网下申购 正常
T-1(【】年【】月【】日)
日(如有) 交易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 正常
T(【】年【】月【】日)
上申购日;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交易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如有)公告;网 正常
T+1(【】年【】月【】日)
上申购摇号抽签 交易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 正常
T+2(【】年【】月【】日)
缴款;网下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缴款(如有) 交易
根据网上网下(如有)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 正常
T+3(【】年【】月【】日)
结果和包销金额 交易
正常
T+4(【】年【】月【】日) 刊登可转债发行结果公告
交易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
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司将与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
公告。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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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九)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
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
行公告。
(十)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7,800.00 万元(含
本数),且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
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
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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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其中,I 为年利息额;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
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
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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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
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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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
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来制订。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
公式为:
Q=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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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Q 为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V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
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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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
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
售给公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
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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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
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
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
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
的,则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
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
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
体优先配售比例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具体
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由公司股东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
发行前协商确定发行方式,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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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
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转为公司
A 股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照《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
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
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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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
内容;
(4)公司已经或者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过往收购交易对应的交
易对手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
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发生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
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
(8)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9)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0)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需依法采取行动;
(11)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12)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13)公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
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4)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5)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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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担保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如有);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当公司提出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
意公司的议案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
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
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
议,对是否委托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
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受托管理人参与公司的和解、重整、破产清算的法律
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过往收购交易对应的交易
对手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
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
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
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
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7)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
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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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上述约定的权限范围,审议
并决定与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除上述约定的权限范围外,受托管
理人为了维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
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决议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有效。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上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具体条款及相关安排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最终协商确定。
(1)违约情形
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如下:
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
持有人书面通知,该种违约情形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
次可转债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
如果上述约定的发行人违约事件发生,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
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
发行人,宣布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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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
救济措施,债券受托管理人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后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
宣布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总和:
①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
②所有迟付的利息:
③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
④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式豁免。
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本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券到
期不能兑付本金,发行人将承担因延迟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
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等约定,向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次发行可转债规模合理性分析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349,195.77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347,737.27 万元,应付债券余额为 40,604.57 万元。以
本次发行债券 87,800.00 万元进行计算,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36.77%,占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 36.93%,
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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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35.79%、32.51%、36.56%及 35.74%;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9,097.85 万元、39,631.36
万元、33,342.66 万元及 3,205.99 万元,资产负债率符合公司业务模式特点,现
金流量情况正常。本次发行后,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公司债券的本息。
(十二)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1)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增
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
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
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
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截至 2026 年 1 月末,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
位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为 2026 年 1 月 4 日,融
资间隔超过 6 个月,符合上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融资间隔
时间的规定。
(2)根据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连续亏损的,本次再融资预案
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不得低于十八个月
益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为 37,080.86 万元、47,287.64 万元,不适用优化再融资监
管安排关于融资间隔时间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总额为 87,8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 5,000 吨/年维生素 K3 联产 7.4 万吨/年铬绿项目、50 万吨/年
硫酸联产 5 万吨/年铬粉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均投向公司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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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01,331.00 87,800.00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十三)本次发行符合盈利条件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报告号为“大信审字[2023]第 2-00396
号”“大信审字[2024]第 2-00306 号”“大信审字[2025]第 2-00295 号”的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42,820.82 万元、38,224.47 万元、48,226.95 万元。
公司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7.89%、
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8.38%、14.41%、16.22%;上述两者取低值进行平均,三年
的均值为 15.93%。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符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盈
利条件,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十四)本次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开展类金融业务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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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再华
住所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68 号
董事会秘书 杨帆
联系电话 0714-6406329
传真号码 0714-640638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住所
镇 B7 栋 401
保荐代表人 耿玉龙、樊灿宇
项目协办人 郑敬元
项目组成员 程益竑、张静怡、李晋贤、吴劳欣
联系电话 010-56839300
传真号码 010-5683940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 沈国权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经办律师 杨继伟、张理清
联系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号码 021-20511999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吴卫星、谢泽敏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经办注册会计师 丁红远、李征平、夏雪(已离职)、付娟
联系电话 010-8233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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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010-82332287
(五)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388 号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号码 021-68804868
(六)收款银行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
开户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 4000010209200006013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剑文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深湾二路 82 号神州数码国际创新中心东塔 42 楼
经办人员 韩飞、刘诗绮
联系电话 0755-82872897
传真号码 0755-8287209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前 200 名股东名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可转债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控制的主体合计持有发行人股票 1,442,500 股,持股比例为 0.20%,合
计持有振华转债(113687)1,591,000 股,持股比例为 0.39%。
除以上情形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
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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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当前,全球地缘政治风险加剧,局部地区性冲突偶有发生,加剧了全球经济
运行的不稳定性。公司部分原材料采购来自境外且采用航运,国际形势变化可能
会导致公司采购运输时效性降低、采购成本上升。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中的硫
酸价格与全球油价关联性较高,若地缘政治冲突持续升温带动石油价格上升,将
对公司硫酸采购价格带来影响。综上,国际形势变动将对公司带来运输时效降低、
成本上涨等原材料采购风险。
铬铁矿是公司生产铬盐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铬铁矿在全球分布极不均
衡,国外资源较为丰富,目前全球已探明铬铁矿储量约 75 亿吨,主要分布在南
非、津巴布韦、哈萨克斯坦、芬兰、土耳其和印度等国家。国内储量较少,主要
分布于西藏、甘肃、内蒙古、新疆等地区。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采
购管理体系,能够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但由于铬铁矿主要依赖进口,不排除
未来国外主要铬铁矿生产企业因销售策略及出口限制等因素,造成铬铁矿价格出
现非理性上涨的可能,进而导致公司业绩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目前,公司与管理人已陆续完成对其经营权的移交工作,并正着力推进该公司在
组织设置、内部控制、团队管理、供应链及销售渠道等方面的整合,由于新疆沈
宏长期经营不善,相关整合工作的完成时间与最终整合效果仍存在不及预期的风
险。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约定,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
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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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类未申报债权,本次重整计划已留存偿债资金 1,000 万元。重整计划执行
完毕后,新疆沈宏等七家公司需按照重整计划中同类债权的清偿率对未申报债权
予以清偿,其中普通债权的实际清偿率以最终分配情况为准。前述债权人自破产
申请受理之日(2024 年 8 月 22 日)起满三年仍未向新疆沈宏等七家公司主张权
利的,则视为放弃受偿的权利。
尽管新疆沈宏管理人在重整过程中已充分公告,履行了较充分完备的债权登
记工作,新疆沈宏仍存在一定可能在本次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成后新增
债权申报,从而产生新的债务。若因潜在义务导致上述债权发生且规模较大(例
如补充申报债权所需的现金清偿部分超出留存金额),则公司及新疆沈宏的未来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的铬盐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鞣革、医药、新材料、
染料、香料、饲料添加剂、催化剂、化肥、陶瓷、木材防腐、石油天然气开采、
军工等行业,且应用领域尚在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中。铬盐应用领域的广泛性,使
其不对个别行业形成严重依赖,因而有利于缓解单一行业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
响。但如果宏观经济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下游行业普遍受周期性影响而发展变缓,
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部分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自成立以来,公司高
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已通过岗前安全知识须知教育、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员工
的安全意识,并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虽然公司采取了上述积极措施加
强安全管理,但是由于生产工艺流程中不能完全排除因偶发因素引起的意外安全
事故,从而存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的潜在可能。
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实
施良好,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纠纷。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质量控制
的要求不断提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公司
未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声誉,进而对公司经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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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法律风险
发行人及子公司民丰化工、国胜公路港、厦门首能、新疆沈宏及其子公司存
在部分土地、房产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情况。就前述事项,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政
府、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已分别出具说明,确认振
华股份、民丰化工、新疆沈宏及其子公司土地房产权属清晰,未侵害任何第三方
权益,亦不存在任何投诉及与第三方纠纷的情形,同意相关主体继续使用。黄石
新港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出具说明,确认国胜公路港该处不动产权属清
晰,权属办理预计不存在障碍,报告期内国胜公路港未受到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
结合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出具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报告期内厦门首能
未受到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公司部分土地、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不会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解决前述事项,但仍存在因
产权手续不完善而导致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证书的风险。
新疆沈宏及其子公司部分土地、房产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目前
新疆沈宏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解决前述权利受限状态尚需相关债权人配合办
理手续,但由于新疆沈宏历史问题持续时间长、涉及资产范围广,且尚需通过新
疆沈宏重整程序,逐步解除相关土地、房产的权利限制状态,发行人存在因权利
限制无法解除或无法及时解除而导致相关资产存在持续权利受限的风险。
厦门首能为公司于 2022 年 3 月通过股权并购取得控制权的子公司。厦门首
能因生产需要租赁厦门火炬东部产业区内部分土地,并与出租方签署《空地租赁
协议》,用于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相关设施建设,目前《空地租赁协议》已经到期。
厦门首能业务未来计划逐步转移至广东钜泰,且 2025 年 1-9 月收入、净利润占
公司合并口径对应指标的比例均未达到 5%,不属于公司的重要子公司。
上述《空地租赁协议》存在无法续签的风险,如厦门首能后续无法继续使用
该项土地,将对厦门首能正常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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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被行政处罚的情况,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治理水平及管理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若公司未来不能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规生产或经营,则可
能面临行政处罚风险,并对公司日常经营、业绩、声誉等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所处的铬盐行业是国家环保政策重点监控的行业之一。公司的生产经营
须遵守多项有关空气、水质、固废处理、公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法律和法规。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存在产量超过核定产能的情形。公司对于生产过程
中所产生的污染物均已采取了处理措施,不存在污染物排放量超出环评审批总量
和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总量要求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环保等领域的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但若未来公司出现因环保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等导致的环境污染
或在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的要求等情形,可能存在受到环保主
管部门处罚风险。
公司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产品瑕疵、交付延迟、违约、侵
权、劳动纠纷等事由引发纠纷或诉讼风险。一旦发生产品纠纷或诉讼,将对公司
品牌信誉和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可能导致公司的潜在赔偿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涉及到资金筹措、人才培训、安装调试等多
个环节,工作量较大,需要协调的环节较多,任何环节出现纰漏均会给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带来风险。
此外,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间宏观政策环境、
行业竞争情况、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市场容量发生不利变化等因素会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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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了公司审慎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实施过
程中仍可能存在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使得最终实际达到的投资效益与估算
值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距。项目建设完成后,如果市场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产品
无法顺利实现销售,或者销售数量、销售价格达不到预期水平,都有可能影响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境外销售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11.41%、
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9,097.85 万元、
-79.71%。受公司主动进行战略储备核心原材料以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持续增长
影响,2025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较多。后期若公
司储备原材料及相应产品销售进展或应收账款客户回款情况不及预期,则公司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存在波动且为负值的风险。
公司目前信用政策较为严格,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周转率较快,
公司销售货款可及时收回用以补充营运资金。但随着销售规模及销售区域的不断
扩大,公司可能需要利用更为宽松的信用政策以吸引新客户、保持老客户,从而
导致公司应收账款科目余额增加。如个别客户经营状况发生恶化,支付能力下降,
公司存在部分货款不能正常收回的风险。
公司子公司华宸置业业务以房地产开发销售为主,下属房地产项目包括华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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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府。目前华宸悦府项目处于预售状态但尚未完全竣工。受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
行影响,结合华宸悦府预售情况,子公司华宸置业未来建成后的价格存在下滑风
险。因此,公司将面临因存货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存货跌价损失风险,从而对盈利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国家对铬盐系列产品及相关副产物的生产实施多项行业监管政策,如投资审
批制度、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工艺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等。如果上述政策发
生变化,公司在业务拓展过程中可能面临因无法取得或达到相关要求而影响正常
经营的风险,也会面临新投资项目或技改项目未获审批通过或无法获得环境保护
行政许可而不能实施等行业监管方面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根据约定的可转债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部
分偿付利息及兑付到期本金、并在触发回售条件时兑现投资者提出的回售要求。
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可能无
法达到预期的收益,从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
时足额兑付能力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二)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兼具债券属性和股票属性。
其二级市场的价格受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
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向下修正条款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多重因素的影
响。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流通的过程中,价格波动较为复杂,甚至可能出现
异常波动。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可转债产品的特殊性,以便
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三)利率风险
本次可转债采用固定利率。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
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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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
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四)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的影响,宏观经济政策、社会形势、
汇率、投资者的偏好和心理预期都会对其走势产生影响。如果因上述因素导致可
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息,从而增加公司
财务费用和资金压力。
尽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
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
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
者。如果公司股票在可转债发行后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
转股价格或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导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可能导致可转债回售或在
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五)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本次可
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
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六)可转债未担保的风险
公司未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
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已发行的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
而增加投资风险。
(七)本次证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在发行完成六个月后投资者即可选择将债券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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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为公司股票。如投资者选择转股,则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均得以增加,
但募集资金使用至相关项目产生经济效益尚需一定时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无法
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故每股收益存在下降的可能,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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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710,760,277 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股份总数 710,760,277 100.00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
股份)如下:
质押、标记或冻
持有有限
持股比 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售条件股
例(%) 股份
份数量 数量
状态
蔡再华 境内自然人 264,815,067 37.26 0 无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3,286,995 1.87 0 无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鹏华优选价值股票型 其他 12,749,857 1.79 0 无 0
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其他 10,000,000 1.41 0 无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 其他 8,889,574 1.25 0 无 0
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其他 7,742,778 1.09 0 无 0
公司-社保基金 17022 组合
梁永林 境内自然人 7,271,625 1.02 0 无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 其他 5,771,414 0.81 0 无 0
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 其他 5,619,394 0.79 0 无 0
证券投资基金(LOF)
深圳市乾图私募证券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乾图唐玄 其他 4,991,220 0.70 0 无 0
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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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24 家控股子公司,其中重要子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7-05-28
注册资本 17,400 万元
实收资本 17,400 万元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股 100%
主要业务 无机盐的生产与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重庆市潼南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年 9 月 30 日
注 1: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占发行人合并范围口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
润任意指标 5%以上的子公司;
注 2:上述财务数据为单体口径,其中 2024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1-9 月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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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湖北旌冶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02-07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股 100%
主要业务 金属铬的生产与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黄石市西塞山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名称 湖北旌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09-17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持股 100%
主要业务 技术开发服务、仓储服务
主要生产经营地 黄石市西塞山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名称 湖北华宸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07-27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持有权益比例 发行人子公司旌达科技持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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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 黄石市西塞山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年 9 月 30 日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蔡再华,简介如下:
蔡再华,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
级工程师。1982 年 8 月至 1988 年 12 月,任 066 基地配方研究室副主任;1989
年 1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黄石市无机盐厂科长、副厂长;1995 年 10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冶钢无机盐厂副厂长;2001 年 6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冶钢无机盐厂
厂长;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冶钢集团黄石扬子江化工公司总经理;2003
年 3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冶钢无机盐厂厂长兼党委书记;2003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振华化工董事长;2011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
最近三年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蔡再华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蔡再华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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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的相关承诺目前正
在正常履行或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前述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如
下:
是否及
承诺时间 是否有履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时严格
及期限 行期限
履行
份外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鉴于相关同业竞争情形尚未核查完毕,本人将在本次交易的
重组报告书(草案)中披露相关同业竞争的具体情形(如有)
以及相关解决措施(如有);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
人控股、实际控制的除振华股份外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
形式主动参与或从事与振华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构成或可能构
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3、除法律法规允许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公 司 控 会利用从振华股份及其下属企业获取的信息从事或者直接或
股股东、 间接参与与振华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并且不会 2020 年 8
解决同业
实 际 控 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振华股份及其中小股东、振华股份 月 7 日至 否 是
竞争
制 人 蔡 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活动;4、本次交易完成后, 长期
再华 如本人及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业,
在后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存在同
业竞争的,本人将提前通知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符合相关
业务所设定的要求的,本人将以上市公司为业务主体承接相
关商业机会;若上市公司不满足相关业务所设定的要求,本
人将自行承接相关商业机会,待相关业务在盈利性、合规性
等方面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时,根据届时上市公司的要
求和意见,将相关项目注入上市公司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
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关的承诺
外)以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振华股份及其控
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
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振华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振华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
公 司 控 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振华股份《公司章程》
股股东、 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 2020 年 8
解决关联
实 际 控 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承诺 月 7 日至 否 是
交易
制 人 蔡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振华股 长期
再华 份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
任何影响振华股份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
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振华股份及其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具体承诺如下:(1)保证振华股份资产独立、完
整 A 保证振华股份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
完整的资产;B 保证振华股份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C 保证振华股份的住所独立
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振华股份人员独立 A
保证振华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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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
承诺时间 是否有履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时严格
及期限 行期限
履行
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振华股份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且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B 保证振华股份
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完全独立;C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向振华股份推荐的
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
行,不干预振华股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
免决定;(3)保证振华股份的财务独立 A 保证振华股份建立
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
财务会计制度;B 保证振华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有银行账户;C 保证振华股份的财
务人员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D 保证振华股
份依法独立纳税;E 保证振华股份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振华股份的资金使用; (4)
保证振华股份业务独立 A 保证振华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
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
经营的能力;B 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除通过行使
股东权利之外,不对振华股份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C 保证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振华股份主营业务具
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5)保证振华股份机构独立 A 保证振
华股份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B 保证振华股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
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如违
反上述承诺而给振华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就标的公司及新华化工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不动产事项,化
医集团确认和承诺:(1)上述土地、建筑物目前分别为标的
公司或新华化工实际占有和使用,该等资产不存在产权纠纷
解决土地 2020 年 8
化医集 或潜在纠纷;化医集团将尽快推进上述不动产的办证登记工
等产权瑕 月 7 日至 否 是
团 作,对于无法在交割日前完成产权登记的不动产,在交割日
疵 长期
后化医集团仍有协助办证义务;(2)对于上述无证不动产事
项,化医集团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继续与政府部门做好专项沟
通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对标的公司及新华化工的相关影响。
经振华股份与化医集团等协商,就化医集团所持民丰化工股
权资产证券化(以下简称“改制”)事宜,各方经协商,就
改制中所涉及的民丰化工、新华化工员工安置事宜,在相关
协议的签订中、以及改制完成后民丰化工、新华化工的公司
治理中,承诺如下。(一)鉴于此次改制仅涉及民丰化工股东
的变化,民丰化工及新华化工员工的用人单位并未发生变化,
原则上改制后的民丰化工、新华化工将承继现有全部员工的
劳动关系,继续履行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工作年限、
社保缴费年限依法连续计算。我司承诺,民丰化工、新华化
工改制完成后,员工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上市公
其他 完成后不调减(只增不减)。2、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 月 7 日至 否 是
司
条规定的情形外,改制后,民丰化工、新华化工员工申请解 长期
除劳动合同的,经民丰化工、新华化工同意后按协商解除劳
动合同处理,由改制后的民丰化工、新华化工向员工支付经
济补偿金。3、改制完成后,民丰化工、新华化工员工工作时
间、工作班制保持不变;工资待遇与岗位挂钩,不低于现有
水平,鼓励多劳多得。工作岗位的变更须由企业与员工协商
一致;协商不成的,如员工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按劳动合
同法规定的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由改制完成后的民丰化
工、新华化工支付经济补偿金。4、改制完成后,民丰化工、
新华化工原有交通车、员工宿舍及食堂的运行方式等福利待
遇保持不变。5、改制完成后,民丰化工、新华化工员工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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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
承诺时间 是否有履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时严格
及期限 行期限
履行
险”(此处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继续按照以
下政策规定办理: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达到社平标准 60%
但不超过社平标准 3 倍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
资为准;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社平标准 3 倍的,缴费
基数以社平标准 3 倍为准;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社平
标准 60%的,缴费基数以社平标准 60%为准。改制完成后,
“五险”缴费比例维持不变(若政策发生变化,按新的政策
执行);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继续按政策规定的上限办理。6、
改制完成后,民丰化工、新华化工继续按改制前的《企业年
金方案实施细则》执行企业年金。7、改制完成后,民丰化工、
新华化工的长病员工、工伤员工继续按照国家政策享受待遇。
化工承担。9、在民丰化工工作的甘肃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在民丰化工的工作时间、岗位、待遇等保持不变。该
部分员工申请与甘肃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甘肃民丰化工不给予经济补偿)后,可与重庆民丰化工签
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甘肃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工
作年限合并计算。 (二)改制完成后,民丰化工、新华化工继
续遵照执行《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暂行办法》 (渝劳社办
发[2005]157 号),继续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现有员工,特
殊工种年限累计计算,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继续享受
特殊工种退休政策。 (三)在政府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我司
在民丰化工、新华化工的公司治理中,将严格执行最新政策。
(四)上述内容,我司将在与化医集团签订的书面协议中予
以明确。
如果本次交易完成当年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
益低于上年度,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1)本承
诺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公司控
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2)上市公司本
股股东、 2020 年 8
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他 实际控 月 7 日至 否 是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制人蔡 长期
会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再华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如果本次交易完成当年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
益低于上年度,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1)本人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
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
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
公司全
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2020 年 8
体董事、
其他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 月 7 日至 否 是
高级管
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长期
理人员
钩。(6)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
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
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 司 控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与首次公 股股东、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2016 年 9
开发行相 其他 实 际 控 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月 13 日 否 是
关的承诺 制 人 蔡 并且本人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 至长期
再华 的股份(如有,下同)。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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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间 是否有履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时严格
及期限 行期限
履行
实的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十个交易
日内启动回购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按市场价格依法回购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公司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
未履行相关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所有股东道歉,停止在
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已按上述承诺完成回购股份和
赔偿投资者损失时为止。
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
相关期间内,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
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
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
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
公 司 控 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
股股东、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3、如 2016 年 9
解决同业
实 际 控 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 月 13 日 否 是
竞争
制 人 蔡 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 至长期
再华 避免时,则本人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
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
公司进一步要求,公司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
受让权;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有权
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公司
及公司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
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
本人将善意地履行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地
公 司 控 位或作为公司董事的身份就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
股股东、 使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做出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 2016 年 9
解决关联
实 际 控 权益的决议。如公司必须与承诺人控制的其它企业进行关联 月 13 日 否 是
交易
制 人 蔡 交易,则本人承诺,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 至长期
再华 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公司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
优惠的条件。
公司控
股股东、 2016 年 9
其他 实 际 控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月 13 日 否 是
制人蔡 至长期
再华
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
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
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
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
公司全 自公司可
与前次再 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体董事、 转债上市
融资相关 其他 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否 是
高级管 之日起长
的承诺 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
理人员 期有效
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
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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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期限 行期限
履行
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
关管理措施或作出相关处罚;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
补偿责任。”
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
述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
公司控
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股股东、 自公司可
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实际控 转债上市
其他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 否 是
制人蔡 之日起长
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再华先 期有效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生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
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或作出相关处罚;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
资者的补偿责任。”
份外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份外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主动参与或从事与振华股
份及其下属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或活动;3、除法律法规允许外,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及本
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从振华股份及其下属
企业获取的信息从事或者直接或间接参与与振华股份及其下
公司控
属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并且不会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振
股股东、 自公司可
华股份及其中小股东、振华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权益的行
避免同业 实际控 转债上市
为或活动;4、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本人及本人控股、实际控 否 是
竞争 制人蔡 之日起长
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在后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
再华先 期有效
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本人将提前通知
生
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符合相关业务所设定的要求的,本人
将以上市公司为业务主体承接相关商业机会;若上市公司不
满足相关业务所设定的要求,本人将自行承接相关商业机会,
待相关业务在盈利性、合规性等方面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
件时,根据届时上市公司的要求和意见,将相关项目注入上
市公司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5、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振华
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外)以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振华股份及其控
公司控
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
股股东、 自公司可
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将按照
规范关联 实际控 转债上市
有关法律、法规、振华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 否 是
交易 制人蔡 之日起长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再华先 期有效
振华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生
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控 1、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自公司可
保持公司 股股东、 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 转债上市
否 是
独立性 实际控 则及振华股份《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 之日起长
制人蔡 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在 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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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时严格
及期限 行期限
履行
再华先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生 文件的要求,做到与振华股份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
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振华股份人员独立、资
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
害振华股份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承诺如下:
(1)保证振华股份资产独立、完整
①保证振华股份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
整的资产;②保证振华股份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③保证振华股份的住所独立于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振华股份人员独立
①保证振华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振华股份任职并领取薪酬,不
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且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②保证振华股份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③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向振华股份推荐的董事、监事、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振
华股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3)保证振华股份的财务独立
①保证振华股份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
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②保证振华股份独立
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有银行账户;
③保证振华股份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兼职;④保证振华股份依法独立纳税;⑤保证振华股份能够
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振华
股份的资金使用;
(4)保证振华股份业务独立
①保证振华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
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②保证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振
华股份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③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避免从事与振华股份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5)保证振华股份机构独立
①保证振华股份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②保证振华股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日)起前六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
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
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
持股 5% 2、若本人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人承诺将严格
以上股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公司可转
东以及 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发行之
其他 公司董 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 日起至发 是 是
事、高级 司债券。 行后六个
管理人 3、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 月
员 相关规定,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人或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
公司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
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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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
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
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
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
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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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
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除振华股份外的其他企
业,均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不会以任何形式主动参与或从事与振华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企业不会利用从振华股份及其下属企业获取的信息从事或者直接或间接参与与振
华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并且不会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振华股份及
其中小股东、振华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活动;
业,在后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本人将
提前通知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符合相关业务所设定的要求的,本人将以上市公司
为业务主体承接相关商业机会;若上市公司不满足相关业务所设定的要求,本人将
自行承接相关商业机会,待相关业务在盈利性、合规性等方面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
条件时,根据届时上市公司的要求和意见,将相关项目注入上市公司或转让给无关
联第三方;
应的赔偿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振华股份除外)以及本
人的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振华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
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振华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办理有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
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振华股份《公司章程》等制度的
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在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振
华股份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振华股份
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振华股
份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承诺如下:
(1)保证振华股份资产独立、完整
①保证振华股份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②保证
振华股份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③保证振华
股份的住所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振华股份人员独立
①保证振华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均专职在振华股份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且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②保证振华股份
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③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向振华股份推荐的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
程序进行,不干预振华股份董事会和股东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3)保证振华股份的财务独立
①保证振华股份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
的财务会计制度;②保证振华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共有银行账户;③保证振华股份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
职;④保证振华股份依法独立纳税;⑤保证振华股份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振华股份的资金使用;
(4)保证振华股份业务独立
①保证振华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
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②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除通过行使股东
权利之外,不对振华股份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③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避免从事与振华股份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5)保证振华股份机构独立
①保证振华股份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②保证
振华股份的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行使职权;
应的赔偿责任。”
的相关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认购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
根据振华股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同时将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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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可转债认购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券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
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
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董事任职期间
蔡再华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三、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
占园进先生,出生于 1992 年 12 月,博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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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曾任复旦大学助理研究员,发行人总经理助理;现任发行人董事、
总经理。
柯尊友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7 月,中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黄石市无机盐厂工人、生产调度员、副科长、副主任,
冶钢无机盐厂副主任、主任、部长,振华化工部长、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发
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陈前炎先生,出生于 1970 年 7 月,大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黄石市无机盐厂技术员,冶钢无机盐厂技术员、销售
业务员、销售副部长,振华化工销售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发行人董事
会秘书;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石大学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12 月,本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黄石市无机盐厂技术员,冶钢无机盐厂技术员、工程
师、主任,振华化工部长、副总工、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方红斌先生,出生于 1967 年 2 月,大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工程师。曾任黄石市无机盐厂科员,冶钢无机盐厂安环科副科长,振华化工生产
装备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振华化工综合部部长兼项目办副主任,振华股
份监事会主席;现任发行人党委书记、职工董事。
段丙华先生,出生于 1990 年 6 月,经济法学专业博士,中国国籍,无永久
境外居住权。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发行人独立董事。
问立宁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7 月,硕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技术部副主任;现任中国无机盐工业协
会副秘书长,发行人独立董事。
林晚发先生,出生于 1985 年 4 月,会计学专业博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
外居住权,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系主任、
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发行人独立董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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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
占园进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五、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一)基本情况/1、公司现任董事情况”。
柯尊友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五、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一)基本情况/1、公司现任董事情况”。
陈前炎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五、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一)基本情况/1、公司现任董事情况”。
石大学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五、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一)基本情况/1、公司现任董事情况”。
杨帆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9 月,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高级会计师。曾任黄石市无机盐厂核算员、会计员,冶钢无机盐厂会计、助理会
计师、副科长、会计师,振华化工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现任发行人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朱桂林先生,出生于 1979 年 12 月,大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曾任振华化工外贸业务员;现任发行人外贸部长、副总经理。
程亮荣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11 月,本科,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
高级工程师。曾任黄石市无机盐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车间副主任、
主任,冶钢无机盐厂车间主任、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厂长助理、副厂长,
黄石兴华生化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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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兼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任职务外,公司现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况如下表:
兼职单位与公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司关系
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彩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限公司
(三)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时任职务 税前报酬总额
蔡再华 董事长 231.27
柯愈胜 董事、总经理 203.91
方红斌 职工董事 127.50
柯尊友 董事、副总经理 184.01
石大学 董事、副总经理 163.26
陈前炎 董事、副总经理 159.82
刘颖斐 独立董事 4.33
问立宁 独立董事 6.67
袁康 独立董事 4.33
段祥云 监事 19.75
侯礼强 职工监事 12.95
杨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22.10
朱桂林 副总经理 166.35
程亮荣 副总经理 152.87
林晚发 独立董事 2.33
段丙华 独立董事 2.33
(四)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如下表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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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五)最近三年变动情况
情况如下:
报告期期初,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为蔡再华、柯尊友、柯愈胜、陈前炎、
石大学、袁富强、问立宁、袁康、刘颖斐。
人原大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已通过证券市场出售完毕所持公司股份,
不再委派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届选举,选举蔡再华、柯愈胜、石大学、柯尊友、陈前炎为公司董事,选举问立
宁、林晚发、段丙华为公司独立董事,前述九人组成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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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2026 年 1 月 7 日,
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占园进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
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占园进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报告期期初,发行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为方红斌、段祥云、侯礼强。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后,发行人不再设立监事会。
报告期期初,发行人共计 7 名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柯愈胜任总经理,杨帆
任财务负责人,柯尊友、石大学、陈前炎、朱桂林、程亮荣任副总经理、陈前炎
任董事会秘书。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柯愈胜为公司总经
理,柯尊友、石大学、陈前炎、朱桂林、程亮荣为公司副总经理,杨帆为公司财
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2026 年 1 月 7 日,发
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占园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公司施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包含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 148 名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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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获授
的权益能否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截至
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前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发行
人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大类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化
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之“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之“无机盐制造”。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经营主要接受以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
(1)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的主要职能为研究制定制造行业的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制
定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审批行业相关事项等。
(2)工信部
无机盐行业的国家主管部门是工信部。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行业规划、计划
和产业政策,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中小企业发
展的宏观指导。
(3)中国无机盐协会及下设铬盐分会
无机盐行业的自律组织为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是经国
务院批准,2002 年 11 月 14 日在民政部注册成立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由中
央社会工作部主管。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与纽
带,主要负责规范行业行为、进行行业技术交流、价格协调、维护公平竞争;协
调会员关系;制定行业规范;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
施并进行监督;开展与国外同行业相关组织之间以及会员单位内部之间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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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交流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素质的提高
和全行业的发展。
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下设有铬盐分会,主要职责是通过协作、协商、协调,
认真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战略建议,及时反映行业和企业存在的
问题和诉求,协助政府部门搞好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和产品结构调整,维护行业、
企业利益,积极为企业争取外部宽松的发展环境。协调规范行业产品市场,维护
行业公平竞争,开展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活动,努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与公司所在行业相关的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包括:
序
法规名称 颁发部门 发文时间
号
《关于加强含铬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通
知》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若干意
见》
《关于印发铬盐等 5 个行业清洁生产技术
推行方案的通知》
《关于加强铬化合物行业管理的指导意
见》
《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
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
《关于加强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
后监管的通知》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 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
用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等
《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
(2025—2030 年)》 革委、科技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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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1)无机盐行业发展现状
无机盐工业是我国化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无机盐工业是以矿物、含盐湖
水、地下卤水、海水等天然资源和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进行加工、合成的基本原
材料工业。我国是世界无机盐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国内无机盐生产企业数量
极多,已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品种大体配套、基本可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
工业体系。
目前,我国无机盐产品已从追求数量增长到质量先行,由技术含量低、附加
值低的产品逐步转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体系,产业布局进一步调整优
化,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产品精细化率持续提升,但目前无机盐产业发展仍存
在部分中低端产能过剩、装备水平低、关键技术未突破、现代化管理水平低等问
题。
(2)铬盐行业发展现状
铬盐是一种重要的化工产品,主要包括铬酸盐、重铬酸盐、碱式铬酸盐、铬
的氧化物和氯化物等,重铬酸钠是铬盐最基础的产品,通过深加工可生产出铬酸
酐、氧化铬绿等多种产品,应用领域广泛。
铬盐产业链上游以铬铁矿为起点,主要生产原材料包括铬铁矿、硫酸、纯碱
等;铬盐中游主要包括重铬酸钠、铬酸酐、氧化铬绿、碱式硫酸铬等产品;铬盐
下游应用领域广阔,包括表面处理、颜料、鞣革、医药、染料、新材料、香料、
饲料添加剂、催化剂、化肥、陶瓷、木材防腐、石油天然气开采、军工等多个行
业,被誉为“工业维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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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端,目前全球铬盐主要生产国家有中国、美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铬盐生产国。随着中小企业落后产能逐步出清,国内行业集中
度不断提升,但海外国家铬盐行业经过长期的产能出清以后,行业集中度已经达
到较高水平,每个大洲或地区通常只有 1-3 家生产企业,国内铬盐行业集中度较
海外国家仍有差距。
需求端,铬盐作为重要的无机化工产品,下游需求分布十分广泛。根据《关
于印发铬盐行业清洁生产实施计划的通知》,我国国民经济中约 10%的工业产品
与铬盐有关。目前,铬盐可以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染料、鞣革、医药、新材
料、香料、饲料添加剂、催化剂、化肥、陶瓷、木材防腐、石油天然气开采、军
工等多个行业,其中,国内铬盐主要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鞣革等三大领域。
近年我国电镀、颜料及鞣革行业产量保持平稳,为铬盐的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撑。
(3)金属铬行业发展现状
金属铬主要作为合金添加剂应用于高温合金、特种合金钢、溅射靶材等领域。
金属铬作为地球已知的最硬金属,其耐高温、抗腐蚀的物理属性突出。因此,受
益于终端军工、航空航天、燃气轮机等需求增长,伴随着高端需求场景逐步拓展,
金属铬战略价值逐步凸显、国内外下游市场需求也在快速增长。然而,金属铬的
原料供应端受制于严格的环保政策与产能审批限制,产能规模的扩张难以实现,
而需求端则受益于燃气轮机、航空航天等新兴领域的增长,也为金属铬消费提供
了中长期支撑。
我国铬盐行业正处于绿色环保转型与产业结构升级的窗口期,落后产能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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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清、产业逐步向头部厂商集中,行业发展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凭借卓越
的硬度、耐高温性与抗氧化性等核心性能,铬盐产品的应用场景正不断向包括航
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对材料强度和环境稳定性要求严苛的新材料领域延伸。
根据智研咨询机构统计,从市场规模来看,2024 年国内铬盐行业市场规模
达 94.1 亿元;在新能源电池、高温合金、储能等新兴领域需求的强劲拉动下,
预计 2025-2030 年行业将以 9.2%的复合增长率稳步扩张,到 2030 年市场规模有
望突破 150 亿元,行业整体朝着绿色低碳、高值高效的方向加速演进。
(1)大型化、规模化
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铬盐行业的中小企业落后产能逐步出清,国内行
业集中度不断提升。同时,由于铬盐生产过程中通常会产生废渣,后者属于重金
属危险废物,其中含有的六价铬如未经技术处理排放则将污染土地资源与水资
源,也会对人体、农作物等生物机体造成损伤。因此,在政策限制下,过去 10
年铬盐行业内没有新厂商涌现。
制权后,公司在铬化学品的产能规模、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的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
得到巩固。未来,伴随中小企业落后产能持续出清以及行业内并购活动的不断进
行,国内铬盐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2)清洁化、集约化
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和资源要素的集聚,全球铬盐行业向着清洁化、集约化
方向不断演进。近年来,国内产业政策的动态调整和环保监管要求的持续提升,
也促使铬化学品企业持续改进其工艺、提高环保治理水平。根据《产业结构调整
装置分别被列入了限制类、淘汰类产业范围。未来,铬盐主流生产商将更加注重
整合提效和纵向一体化、集约化经营,不断提高生产的清洁化程度和产品的精细
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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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供需关系是决定铬盐行业利润水平变动的主要原因。供给方面,中小企
业落后产能逐步出清,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需求方面,铬盐需求分布广泛,呈
现较强的抗周期属性。作为铬盐下游前三大需求来源,近年电镀、颜料及鞣革行
业产量保持平稳,为铬盐需求提供有力支撑,保障了铬盐企业的盈利水平。
除铬化学品外,发行人也生产维生素 K3 等铬盐联产产品、超细氢氧化铝等
铬盐副产品,维生素 K3 产品主要用于营养性饲料添加剂,超细氢氧化铝可用于
高端阻燃剂及高端保温材料等领域,该类联产产品、副产品的利润水平也与国民
经济的整体发展情况、下游应用领域的需求状况有关。
(四)行业特点
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国内铬盐行业中小企业落后产能逐步出
清,亦没有批准新厂商进入,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市场竞争格局比较稳定,目
前国内现存的铬盐生产企业主要包括公司、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新疆
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被公司通过重整投资方式整合)、中信锦州金属股份
有限公司等。与国内相比,国外铬盐行业经过长期竞争整合以后,行业集中度已
经达到较高水平,每个大洲或地区通常只有少数铬盐生产企业,比如土耳其金山
集团(Sisecam Group)、美国海明斯(Elementis)、印度威世奴(Vishnu Chemicals)、
德国朗盛(Lanxess)等。
(1)有利因素
①国民经济的增长为行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
全年国内生产总值 1,401,879 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5.0%。国民经
济的发展保证了相关行业对基础化工材料的持续需求,推动了居民的消费水平和
消费能力的不断增长,为铬盐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
②产业政策日益完善,有利于铬盐生产向规模化、清洁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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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1992 年化工部、环保局发布《关于防治铬化合物生产建设中环境污染的
若干规定》以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陆续发布了关于铬盐行业的规范、治理方案
等文件。2020 年 10 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
监管的通知》,要求引导企业按照《铬化合物项目建设规范条件》要求建设铬化
合物生产项目,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
技术、工艺和设备,从源头实现铬渣减量化。2023 年 12 月,发改委颁布的《产
化合物生产装置分别被列入了限制类、淘汰类产业范围。上述产业政策明确鼓励
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有利于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推动铬盐生产向规模化、
清洁化方向发展。
③行业集中度的提升有利于行业头部优势企业的发展
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铬盐生产国和消费国,在经历过多轮由国家产业政
策引导的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后,国内铬盐行业的集中度已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近年来,全球铬盐行业向着清洁化、集约化、规模化和智能化方向不断演进,同
时,在国家大力倡导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政策环境下,产能落后、高能耗、严
重污染环境的中小铬盐企业将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在此背景下,发行人作为目
前全球范围内产能、市场份额、铬化合物产品线齐全程度领先的行业龙头,将显
著受益于行业集中度的提升。
(2)不利因素
①主要原材料铬铁矿依赖进口
中国虽然已是全球最大的铬盐生产和消费国家,但主要原材料——铬铁矿在
国内储量少、产量低,且地处边远地区,全球铬铁矿资源集中分布于南非、津巴
布韦、哈萨克斯坦等国家。据 USGS(美国地质调查局)数据显示,2020 年全球
铬铁矿产量 4,000 万吨,其中南非作为全球第一大铬铁矿生产国,产量为 1,600
万吨,占比达到 40%;据相关统计,相比之下,国内查明的资源量为 1,565 万吨
,仅占全球铬铁矿资源量的 0.13%,受制于较差的资源禀赋,国内铬铁矿产量
《中国铬铁矿资源潜力分析及找矿方向》,杨毅恒等,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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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来一直维持在 10-20 万吨2,国内铬铁矿对外依存度高。
②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的铬盐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鞣革等多个行业,且
应用领域仍在持续延伸和拓展。铬盐应用领域的广泛性,使其不对个别行业形成
严重依赖,因而有利于缓解单一行业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但如果宏观经济出
现重大不利变化,下游行业普遍受周期性影响而发展变缓,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1)政策壁垒
由于铬盐生产具有较高的环保要求,铬盐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较为严
格的限制性条件,构成了行业新进入者的市场准入壁垒,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及行业产业政策也对铬盐清洁生产工艺、“三废”处置等环境保护措施方面做了
相应的规范。此外,比照国外较为成熟的铬盐行业发展趋势,每个大洲或地区通
常只有 1-3 家生产企业,未来我国铬盐产业的集中度可能会进一步提升。因此,
对于新进者来说,取得行业准入资格将越来越困难。
(2)技术与人才壁垒
铬盐是无机化工产品中生产工艺较为复杂的产品之一,存在较高的技术壁
垒。无钙焙烧技术虽然相对成熟,但其工艺流程复杂,基本涵盖了无机化工生产
需要的单元操作过程,每一步均需严格的质量控制,且过程控制检测手段要求标
准较高,新进入企业短时间内难以掌握全部工艺技术。除此之外,对副产品和“三
废”的综合利用技术、节能减排技术都是新进者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
(3)资金与规模壁垒
由于环境保护政策要求,铬盐行业对环保设施投入较大。初期投入和后期运
行成本的存在使得新进投资者需要建设一定规模的生产线才能保证盈利能力,投
资新建无钙焙烧生产线的整体建设资金投入量也较大。此外,铬盐行业的技术积
累和操作经验对正常生产有重要的影响,建成投产后仍有一段较长的达产达效过
《全球铬铁矿床成因类型、地质特征及时空分布规律初探》,赵宏军等,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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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对运营资金要求较高。
(4)客户资源壁垒
由于铬盐产品质量特性直接关系到下游企业产品的综合性能,下游企业对于
原材料供应商的要求很高,具有较高的客户准入门槛。为保障原材料的一致性和
稳定性,下游企业往往对产品质量可靠、技术领先的优势上游企业形成一定的依
赖,成为下游企业的合格供应商一方面需要过硬的产品质量,另一方面也需要通
过长期合作建立互信关系。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建立完善的客户网络并突破现
有市场竞争格局。
铬盐产品应用广泛,重铬酸钠、铬酸酐、氧化铬绿、碱式硫酸铬等产品广泛
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鞣革等多个行业,需求情况受下游某单个行业的周期性
影响较小;同时,大型铬盐厂商的产品结构能够依据下游消费行业的需求变化情
况进行及时的匹配调整。因此,铬盐行业的周期性较弱,但作为基础化工产品,
铬盐行业整体运行周期与国家整体的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密切相关。
铬盐产品的销售并无明显季节性、地域性。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发行人用于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铬铁矿、纯碱、硫酸等。铬铁矿方面,
全球铬铁矿资源集中分布于南非、津巴布韦、哈萨克斯坦等国家,我国铬铁矿进
口依赖度较高,且铬铁矿大部分用于满足钢铁等冶金工业的生产需要,用于铬盐
等化学工业的消费量较小。铬铁矿在发行人生产成本中占比较高,因此国外主要
铬铁矿生产企业的供应情况、下游钢铁等冶金工业的需求情况均会影响铬铁矿的
价格进而影响公司的成本。纯碱和硫酸均为基础化工原料,我国目前拥有全球最
大的纯碱有效产能,也是全球纯碱的主要需求国,纯碱、硫酸的价格波动也会对
发行人的成本产生影响。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铬盐产品广泛应用于表面处理、颜料、染料、医药、鞣革、新材料、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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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添加剂、催化剂、化肥、陶瓷、木材防腐、石油天然气开采、军工等行业,
铬盐产品需求情况受下游某单个行业的周期性影响较小,但是多个下游应用领域
的整体需求状况变化会对铬盐行业发展产生影响,铬盐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
整体发展情况有密切关系。除铬化学品外,发行人也生产维生素 K3 等铬盐联产
产品、超细氢氧化铝等铬盐副产品,该类联产产品、副产品的利润水平也与国民
经济的整体发展情况、下游应用领域的整体需求状况有关。
(五)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
公司是全球规模最大的铬盐生产企业,维生素 K3 的生产能力位居全球前列。
化学品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持续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此
外,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获准成为新疆沈宏重整的唯一重整投资人,通过本次重
整投资取得新疆沈宏 100%股权。新疆沈宏集团是国内四家具有源头铬盐生产能
力的金属铬材料厂商之一。未来,公司将整合新疆沈宏铬盐产能并进行工艺升级
改造,提升公司整体产能水平,进一步拓展业务渠道,推动铬盐行业整合升级。
(六)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持续聚焦铬盐生产主业,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国内资源特点、行业条件和
生产要素的中国特色铬盐清洁生产工艺路线,提出了“多元素转化、固废资源化、
产品高质化、装备大型化”铬盐制造升级思路,形成了铬盐行业内独有的“全流
程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体系”。
通过持续的技术探索及生产实践,公司形成了一系列铬盐生产内部循环经济
核心技术并配套建设了相应的资源化利用设施。公司黄石基地实现了全部副产物
和工业固废的产消平衡和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报告期内,公司铬基冶金材
料、超细氢氧化铝、高纯元明粉、硫酸钾、多钒等产业链主产品及资源综合利用
产品产能进一步释放,产品稳定性和精细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副产品资源价值及
经济效益持续提升。目前,公司已实现全部副产物和工业固废的产消平衡和无害
化、资源化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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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完成收购民丰化工后,通过对湖北、重庆两大规模化生产基地统筹营
销,有效优化产品运输半径,降低危化品运输成本及在途风险,深度匹配客户多
维度、定制化的交付需求,巩固了铬盐销售的区位优势。
目前,公司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铬盐生产企业,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通
过持续优化生产工艺、设备升级改造、创新管理方法等改进措施,保障产销量同
步增长。此外,在完成对新疆沈宏的整合后,公司产能规模将进一步提升,进而
巩固公司规模优势。
发行人逐步完成了对铬化学品全序列及国内所有销售区域的全面覆盖,并采
用扁平管理和垂直管理相结合的模式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着力提高公司品牌在国
内外的美誉度。
发行人是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拥有湖北省认证的企业技术中心、重庆市认定
的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创新平台、湖北省铬盐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铬盐清洁生产技术湖北省工程实验室、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
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多个研发创新平台,为公司两大生产基地的研发与产业化工作
提供坚实保障。同时,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和技术实践相结合,不断加强与高校和
科研院所的产学研技术合作,在企业内建立了“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创新机
制。
公司紧密围绕铬化学品产业链,延伸下游产品序列至精细化工领域。公司凭
借自身规模化生产和市场把握能力,通过完成国内优势资源的整合,深度聚焦铬
系高端产品的国产化研发及应用。在打破境外企业垄断的同时,开辟公司新的利
润增长来源。
公司利用行业地位和市场经验,积极尝试向动物营养、新型高效阻燃材料等
领域进行产品和技术的拓展延伸。近年来,公司利用重铬酸钠原材料优势,积极
开发铬盐与维生素 K3 产品的联产工艺和增量市场,近年来维生素 K3 产能不断
释放,产品质量稳定,经济效益显著。公司超细氢氧化铝、高纯元明粉、多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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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产物的精制产品经过近几年的技术探索和市场培育,产能逐步扩大,也成为了
公司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
发行人拥有一支稳定的、专业能力及行业经验兼备的管理团队。公司通过坚
持以人为本和新发展理念,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管理经验,与时俱进,不断夯实管
理基础、革新创造、提升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实现降本、增效、安全的核心目标,公司投建
振华股份绿色铬盐智能工厂示范项目,基于计算机硬件设备和实时数据库平台,
利用各种功能应用软件模块,对工艺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准确的实时报警、分析、
诊断与优化,实现对现场生产情况的实时监控和调度,从而进一步规范了生产管
理,保障了生产安全,延长了各工艺设备使用寿命,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实现降本增效,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通过企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
了管理流程,为真正实现“管、控、营”一体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七、公司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及设立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铬化学品、维生素 K3 等铬盐联产产品、超细氢氧化铝等铬盐
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重铬酸钠、铬酸酐、氧化铬绿、碱式
硫酸铬(铬粉)、超细氢氧化铝、维生素 K3 及金属铬等。公司掌握无钙焙烧生
产工艺,并具有铬渣干、湿法解毒、含铬废水回收处理、工艺副产品及固废综合
利用等清洁生产技术能力。同时,公司还具备生产系统数字化集成控制技术能力,
并已应用于“数字化无钙焙烧清洁生产技术制红矾钠技术改造示范工程”项目。
此外,公司紧密围绕铬化学品产业链,依托多年来在铬盐生产过程中固废资源化
的技术积累及行业实践,着力开拓以超细氢氧化铝为代表的铬盐副产物的市场价
值,广泛应用于电线电缆、保温材料、覆铜板、特种陶瓷等行业。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铬盐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并对铬盐副产
品及其它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近年来,公司通过收
购民丰化工,进一步提高了铬化学品的市场份额、扩充了铬化合物的产品线,提
升了公司在铬化学品领域的综合竞争力。此外,在完成对新疆沈宏的整合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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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产能规模将进一步提升,进而巩固公司规模优势。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铬盐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并对铬盐副产品及其它固
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公司主要产品有重铬酸钠、铬酸酐、氧化铬绿、碱式硫酸铬、
超细氢氧化铝、维生素 K3 及金属铬等,公司的主要产品用途如下:
产品图样 产品用途 应用行业
广泛应用于涂料、
除直接用作氧化剂外,还可由试剂厂生产各种含
油墨、颜料及类似
铬试剂,颜料工业用其制造黄、橙、红色铬盐颜
产品制造业;专用
料,陶瓷工业用以生产多种含铬着色剂或釉料,
化学产品制造业;
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用其生产油田化学品(如木质
香料、香精制造
素磺酸铬、调剖用交联剂),有机合成用于生产
重铬酸钠 业;医药制造业;
医药、染料、香料、饲料添加剂(维生素 K3)
(俗称“红矾钠”) 饲料加工行业
除直接应用于精饰(电镀镀铬、金属表面钝化)、
广泛应用于表面
氧化剂外,大部分用于生产其它铬化合物,特别
处理行业、炼油及
是制取化肥、炼油及石化工业的催化剂载体,磁
石化行业、木材防
性材料。国外大量用于木材防腐剂及阻燃剂(如
腐及阻燃剂行业
铬酸酐 铬砷酸铜),国内更多用于生产氧化铬绿
(俗称“铬酐”)
主要用于油漆、涂料、陶瓷工业作颜料(着色剂),
用于生产黑色陶瓷颜料——铬黑;用作研磨剂,
制作抛光膏、金相砂纸,用于滚珠轴承、金属及
光学玻璃等的精细研磨和抛光;冶金工业生产单 广泛应用于涂料、
质金属铬,或耐火材料工业直接制作耐火制品(铬 油墨、颜料及类似
砖)或生产复合耐火材料(如铬镁砖、铝砖); 产品制造业;化妆
直接用作熔喷材料,赋予基材(如金属或陶瓷部 品制造业;表面处
件)以耐热、耐磨、耐腐蚀等优良性能。由于氧 理行业、冶金行
氧化铬绿
化铬绿对红外线的反射类似植物绿叶,军事部门 业、军工行业
(俗称“铬绿”)
用其制作伪装涂料。氧化铬水合物其颜色极为鲜
艳,用于绘画、印刷,制作美容化妆品中的着色
剂
主要用于各种皮革和毛皮的鞣制,为高吸收性铬 皮革、毛皮及其制
鞣剂 品行业
碱式硫酸铬
(俗称“铬粉”)
电线电缆、保温材
具有阻燃、抑烟、填充三重功能,可用于高端阻 料、覆铜板、绝缘
燃剂及高端保温材料等领域 子、特种陶瓷、塑
料、橡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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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图样 产品用途 应用行业
超细氢氧化铝
具有止血、促进畜禽生长发育、有效防止畜禽体
质软弱、减小动物死亡率和提高幼雏存活率等功 饲料添加剂行业
效,主要用于营养性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 K3
作为合金添加剂应用于主要用于镍基、钴基合金、 合金、航天、船舶、
铝合金、钛合金、电阻合金、铁基合金等高温合 焊接材料、军工等
金、特种合金、溅射靶材的生产 行业
金属铬
(三)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将铬铁矿、纯碱等原材料
经过无钙焙烧生产线生产出中间产品铬酸钠,第二阶段是在铬酸钠的基础上,经
过重铬酸钠产线生产出重铬酸钠,重铬酸钠可以作为产品对外销售,亦可作为中
间产品,继续投入反应用于生产铬酸酐、氧化铬绿、碱式硫酸铬、金属铬等铬盐
产品,不同产品之间的关系如下:
不同工艺对应的中间品或产品情况如下:
工艺阶段 中间品或产品名称 生产技术
中间品生产阶段 铬酸钠 数字化无钙焙烧生产工艺
重铬酸钠
重铬酸钠、铬酸酐清洁生产技术
铬酸酐
氧化铬绿 热分解制粉工艺
产品生产阶段
碱式硫酸铬 二氧化硫塔式还原喷雾干燥工艺
金属铬 金属铬铝热法工艺,铬刚玉作为该工
铬刚玉 艺产生的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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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间品生产技术为数字化无钙焙烧工艺,工艺流程图如下:
产品生产阶段的工艺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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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主要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无机盐产品 310,009.50 96.97% 388,072.74 95.73% 354,388.60 96.15% 330,265.45 94.53%
其中:重铬酸盐 25,399.89 7.95% 34,066.15 8.40% 25,605.11 6.95% 29,788.81 8.53%
铬的氧化物 169,262.52 52.95% 215,984.20 53.28% 223,513.91 60.64% 196,349.35 56.20%
铬盐联产产品 28,880.91 9.03% 38,407.03 9.47% 36,585.06 9.93% 43,348.20 12.41%
超细氢氧化铝 12,325.80 3.86% 15,369.47 3.79% 15,130.35 4.10% 12,838.46 3.67%
铬基冶金材料 42,223.10 13.21% 42,111.51 10.39% 19,016.21 5.16% 10,545.42 3.02%
其他无机盐 31,917.28 9.98% 42,134.38 10.39% 34,537.96 9.37% 37,395.21 10.70%
其他 9,673.48 3.03% 17,325.98 4.27% 14,196.01 3.85% 19,118.89 5.47%
合计 319,682.98 100.00% 405,398.72 100.00% 368,584.61 100% 349,384.34 1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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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销 161,267.42 50.45% 190,410.95 46.97% 161,091.13 43.71% 143,774.99 41.15%
直销 158,415.56 49.55% 214,987.77 53.03% 207,493.48 56.29% 205,609.35 58.85%
合计 319,682.98 100.00% 405,398.72 100.00% 368,584.61 100.00% 349,384.34 100.00%
(五)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的采购策略是通过分析上下游供求关系变化,及时掌握原材料价格变化
情况,以产品质量、价格、服务、供应保障等为要素,通过综合比较评估选择合
格供应商,采取直购与招标采购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日常采购。
公司每年根据产能、订单、上年销售情况、各产品盈利能力预测制定年度生
产计划,依据生产计划并结合实际产销情况组织生产。
公司的销售模式包括直销和经销,直销主要是针对一些采购量较大或付款信
用好的生产厂家;经销则主要是针对一定区域内无法实现直销方式,而该经销商
又能在该区域内为下游客户提供良好的送货及其它服务的商家,经销商面对的大
部分是一些用量较小的单位。分产品看,重铬酸钠主要通过直销方式销售,铬酸
酐主要依靠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氧化铬绿和碱式硫酸铬通过经销和直销两种模
式进行销售,铬基冶金材料主要通过直销模式进行销售。
(六)主要经营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量及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及销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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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吨
主要产品
生产量 销售量 生产量 销售量 生产量 销售量 生产量 销售量
重铬酸盐 2.64 2.59 3.06 3.23 2.37 2.56 2.85 2.54
铬的氧化物 8.68 8.19 10.35 10.28 10.33 10.63 9.11 8.87
铬盐联产产品 2.38 2.63 3.34 3.22 3.15 3.21 2.50 2.74
超细氢氧化铝 4.56 3.30 3.96 4.08 4.00 3.86 3.25 3.18
铬基冶金材料 1.56 1.47 1.70 1.77 0.63 0.49 0.17 0.18
注 1:上表中,重铬酸盐包括重铬酸钠、重铬酸钾、铬黄等,铬的氧化物包括铬酸酐、
氧化铬绿等,铬盐联产产品包括维生素 K3、碱式硫酸铬等,铬基冶金材料包括金属铬及铬
刚玉;
注 2:新疆沈宏于 2025 年 12 月并表,上述主要产品的产量及销量情况未包含新疆沈宏
及其子公司情况。
铬盐生产中,铬铁矿经过无钙焙烧等工艺后产出重铬酸钠,重铬酸钠可以作
为产品对外销售,亦可作为铬酸酐、碱式硫酸铬、氧化铬绿、金属铬的原材料继
续投入生产,因此行业内采用重铬酸钠折算产能来衡量产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重铬酸钠折算计算的产能及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核定
公司 产量/核 产量/核 产量/核 产量/核
产能 产量 产量 产量 产量
定产能 定产能 定产能 定产能
振华股份 5 10.66 213.22% 14.53 290.57% 13.67 273.38% 11.14 222.85%
民丰化工 10 11.16 111.63% 11.42 114.20% 10.79 107.94% 10.04 100.44%
新疆沈宏 2 1.85 92.40% 2.17 108.64% 2.32 115.89% 1.94 96.79%
近年来,振华股份、民丰化工不断进行创新技术探索,采取生产工艺优化提
升、装置更新改造等举措,在生产工艺、生产装置、项目规模等没有发生重大变
动的情况下,实现了生产能力的提高。新疆沈宏系发行人于 2025 年底以破产重
整投资人身份收购的企业,其在报告期内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形,自发行人完成
收购并对新疆沈宏实施全面管控以来,已启动环保升级、技术改造等规范整改工
作,推动新疆沈宏规范生产运营。
①振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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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产量超过核定产能的项目,振华股份已就相关项目的实际产能情况以及
通过技术改造提升生产能力的事项,在相应环评报告表中向主管环保部门进行报
批,并已取得主管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及环评验收,同时已完成相关项目的
备案手续。依据已获批复的环评文件,振华股份通过相关建设项目,使其重铬酸
钠生产线具备 15 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生产
公司 产量/生 产量/生 产量/生 产量/生
能力 产量 产量 产量 产量
产能力 产能力 产能力 产能力
振华股份 15 10.66 71.07% 14.53 96.86% 13.67 91.13% 11.14 74.28%
经环保主管部门确认,报告期内,振华股份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原有总量控制
要求,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存在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
响的情形,不存在重大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振华股份污染物的排放符
合原有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存在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人员伤
亡或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不存在重大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确认,报告期内,振华股份各产品产量均在装置设计能
力范围之内,技术工艺和装置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②民丰化工
经环保主管部门确认,报告期内,民丰化工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排放总
量小于环评报告中预测的排放量,未超过分配给民丰化工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
标,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在排放限值范围内,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已
出台的超低排放要求,并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的要求。民丰化工超产事项
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确认,报告期内,民丰化工各产品产量均在装置设计能
力范围之内,技术工艺和装置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③新疆沈宏
新疆沈宏正处在破产重整执行阶段,其历史期在环保等方面存在部分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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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行人完成收购并对新疆沈宏实施全面管控以来,已积极推进新疆沈宏及其子
公司整改工作。
经环保主管部门确认,报告期内,新疆沈宏所生产的重铬酸钠在实际产量超
出核定产能的情况(但小于 30%),相关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
评手续。
经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确认,对于存在的项目立项、环保批复、验收及
安全生产等方面手续不完整或不健全事宜,依法支持沈宏集团采取改正措施消除
影响及确认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及安全生产或消防事故,振华股份及新疆沈宏仅
对本次重整完成后产生的环保、安全生产消防管理问题承担责任。
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确认,报告期内,新疆沈宏各产品产量均在装置设计能
力范围之内,技术工艺和装置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
新疆沈宏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实际产量超出核定产能或建设项目安全验收方面
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亦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前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综上,振华股份、民丰化工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未导致生产过程中排放超
过排污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且各产品产量均在装置设计能力范围之内,产能利
用率超过 100%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新疆沈宏在报告期内存在超产能生产
的情形,发行人已推动新疆沈宏规范生产运营,且相关部门已出具说明,产能利
用率超过 100%事项亦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报告期内向前 5 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统计的各期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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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合计 47,062.64 14.72%
合计 65,483.12 16.15%
合计 67,850.04 18.41%
合计 58,858.18 16.85%
注:上表中公司对天津普德富强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包括对其自身以及与其处于同
一控制下的天津市民丰富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江西昊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包
括对其自身以及与其处于同一控制下的江西科嵘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江西宏科特种合金有限
公司和江西科嵘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对锦州集信实业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包括其自身以及与
其处于同一控制下的锦州集信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金额占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16.85%、18.41%、16.15%和 14.72%,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未持有权益。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铬铁矿、纯碱、硫酸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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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数量(万吨) 27.34 38.31 33.04 27.36
铬铁矿 金额(万元) 67,292.99 104,408.54 80,657.57 47,599.60
平均单价(元/吨) 2,461.30 2,725.36 2,441.48 1,739.48
数量(万吨) 21.66 25.30 22.44 19.77
纯碱 金额(万元) 25,758.35 41,433.61 47,907.67 46,425.56
平均单价(元/吨) 1,189.15 1,637.92 2,134.65 2,348.65
数量(万吨) 9.11 11.73 11.04 9.04
硫酸 金额(万元) 4,253.71 2,906.88 1,567.30 3,750.07
平均单价(元/吨) 466.87 247.90 141.97 414.67
注:上述硫酸平均单价波动主要受硫酸市场行情影响,公司硫酸采购单价与市场价格波
动情况一致性较高
(2)报告期内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生产所使用的能源是电力、天然气、蒸汽、块煤等,主
要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数量(万度) 24,225.60 28,540.76 25,131.91 20,564.57
电 金额(万元) 14,627.13 16,989.50 15,977.62 12,673.68
平均单价(元/度) 0.60 0.60 0.64 0.62
数量(万立方米) 7,409.21 7,958.43 7,349.81 6,575.13
天然气 金额(万元) 17,047.56 18,321.34 16,192.39 12,818.01
平均单价(元/立方米) 2.30 2.30 2.20 1.95
数量(万吨) 2.97 4.33 4.81 32.20
蒸汽 金额(万元) 628.52 904.89 964.92 6,618.12
平均单价(元/吨) 211.32 209.09 200.41 205.51
数量(万吨) 5.11 8.25 8.14 5.99
块煤 金额(万元) 4,007.96 8,448.88 9,341.66 8,027.83
平均单价(元/吨) 784.35 1,024.25 1,148.13 1,339.30
(3)报告期内向前 5 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合并口径统计的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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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连云港铂金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方
合计 44,447.42 25.04%
合计 90,203.11 36.17%
合计 66,463.58 30.45%
合计 51,380.87 29.01%
注:上表中公司对连云港铂金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包括其自身以及与其处
于同一控制下的连云港鼎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当年的采购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 29.01%、30.45%、36.17%和 25.04%,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采
购总额 50%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未持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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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发行人境内外采购销售情况如下:
(1)境外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65%、21.13%、12.39%
和 8.38%,境外采购金额占比较低,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162,638.06 91.62% 218,492.14 87.61% 172,234.53 78.87% 152,939.75 86.35%
境外 14,872.97 8.38% 30,897.53 12.39% 46,140.89 21.13% 24,175.66 13.65%
合计 177,511.02 100.00% 249,389.67 100.00% 218,375.42 100% 177,115.41 100%
(2)境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41%、
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境内 279,755.73 87.51% 349,786.75 86.28% 321,541.95 87.24% 309,524.78 88.59%
境外 39,927.25 12.49% 55,611.97 13.72% 47,042.66 12.76% 39,859.56 11.41%
总计 319,682.98 100.00% 405,398.72 100.00% 368,584.61 100.00% 349,384.34 100.00%
(七)质量控制情况
公司制定了《工艺规程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质量控制制度,由品质部负责公
司原料和产品的质量管理、产品质量问题分析等工作。公司根据产品的工艺要求,
制定了严格的过程控制质量标准,并制定采样点及检测频次,对生产全过程进行
跟踪、采样检验,凡检测的数据达不到中间质量标准时,及时通知生产岗位和车
间主管质量、技术的负责人进行处理。公司产成品质量均按照产品采样规程和检
验规程以及国家、行业、企业产品标准进行采样检验和结果判定,对检测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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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产品,严格按照不合格产品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措施得
当,产品质量获得客户普遍认可。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
服务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重大纠纷、行政处罚、仲裁或诉讼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
面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防护,进行安全管理,
营造安全生产环境。公司建立了系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确立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生产现场的规范管理,实现
安全、文明生产,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
作。为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公司对所有车间生产员工进行了岗前安全知识须知、
在岗操作注意事项、技术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报告期内,除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一/(一)发行人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
及受到处罚情况”所列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其他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上述
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安
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环保设施建设、新工艺应用、日常监控等方
面多年来保持较高投入,“三废”的排放严格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排放,同
时,公司不断完善业内独有的“全流程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并持续
加大环保投入,积极履行公司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有效降低企业的环保风险。公司通过强化内部监测、现场检查、KPI 考核力度、
组织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学习等方式提高公司员工的环保法律意识和能力,推进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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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业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筑牢公司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环保基础。
报告期内,除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一/(一)发行人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
及受到处罚情况”所列环境保护相关的行政处罚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其他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上述
环境保护相关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的情况。
(九)业务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
公司已构建了“清洁生产引领+资源吃干榨尽+科技创新驱动+管理能力支
撑”四位一体的战略体系,未来,公司将继续锚定铬化学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
依托技术积累与生产实践,构建本质安全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效
益型、管控智慧型的铬盐产品生态圈,争创国际知名品牌。
一是深化无钙焙烧先进工艺技术的迭代升级。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持续推
动强富氧焙烧技术实现工业化应用,未来将进一步提升现有无钙焙烧工艺的转化
效率,降低铬渣中三氧化二铬含量,提高铬的转化率,同时将铬渣转化为铁含量
较高的优质冶金原料,实现铬铁矿资源全价值元素的充分利用。
二是主营产品全面升级。聚焦铬盐刚需细分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强化高端
铬鞣剂、高纯氧化铬绿、高纯金属铬等高附加值产品竞争力;优化维生素 K3 等
联产产品生产工艺,巩固成本、规模优势及产品质量的国际领先地位;拓展海外
市场,以全产业链产品升级与协同运营,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球竞争力。
三是深化副产物高值利用。深化循环经济模式,以超细氢氧化铝扩产及多聚
钒酸钠精深加工,打造业绩增长极;延伸芒硝副产加工链制取硫酸钾,抢抓硫基
钾肥市场机遇,增厚盈利水平。
四是数智赋能全链卓越运营。以数字化转型为未来核心战略支撑,锚定无人
工厂搭建,深化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在行业的深度应用,依托现有的工业互联
网平台,实现工艺参数优化、产品质量全生命周期提升、能耗精准管控。持续降
低运营成本、提升绿色环保效能,以数智赋能,创造卓越绩效,打造行业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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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标杆。
依托铬盐产业的技术规模优势,对产业链进行延伸,切入新能源赛道,攻坚
大规模长时储能领域,抢占未来市场机遇。通过液流储能装置关键部件研发、厂
区储能示范电站优化,以用户侧实践探索商业路径。
八、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
公司持续以技术作为核心驱动因素,依托省级创新平台与产学研一体化机制
不断延伸和拓展其技术内涵,持续攻克行业关键难题,推动铬盐行业迈向更环保、
更优质的发展新格局。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数字化无钙焙烧清洁生产
技术”、“铬盐工业污染减排集成技术应用”、“大窑尾气超净排放技术应用”、
“铬盐生产粉尘超净排放技术应用”、“强氧化无钙焙烧工艺技术”等方面,上
述技术使公司具备了清洁高效化生产的能力。上述技术布局主要情况如下:
一是数字化无钙焙烧清洁生产示范技术。公司依托承担的国家九五重点科技
攻关项目,通过持续技术迭代升级,实现绿色制造工艺不断优化、生产装备水平
提档升级,推动清洁生产水平、装备大型化水平、成本控制水平逐步提升。公司
“无钙焙烧生产红矾钠新工艺”获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优秀成果,“10kt/a 无
钙焙烧生产红矾钠新工艺工业性技术开发”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
步一等奖,“铬资源无钙焙烧高效清洁转化与铬渣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获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二是铬盐工业污染减排集成技术。公司逐步实现含铬固废资源化、产品化利
用,相关成果屡获奖项。其中,公司含铬铝渣固废综合利用集成技术、含铬钒渣
固废综合利用集成技术均入选工信部《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
三是大窑尾气及生产粉尘超净排放技术。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和粉尘
排放量远低于欧盟及中国超净排放标准。
四是铬盐生产工艺废水零排放技术。公司毗邻长江河畔,践行国家长江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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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战略方针。铬盐生产工艺废水零排放技术使得公司生产过程实现废水零排放,
为长江保护战略贡献力量。
五是强氧化无钙焙烧工艺技术。公司持续开展强氧化无钙焙烧工艺技术研
究,逐步提升铬转化率,实现铬渣完全资源化、产品化利用,既提升了公司生产
的经济效益,又能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开创性地提出了“多元素转化、
固废资源化、产品高质化、装备大型化”铬盐制造升级思路,形成了行业内独有
的“全流程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体系”。通过不断的技术探索及实践攻关,
公司形成了一系列铬盐生产内部循环经济核心技术并配套建设了相应的资源化
利用设施,实现了全部副产物和工业固废的产消平衡和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
(二)公司的研究开发情况
公司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内部设立了研发部和技术品质部,负责前沿技术的
研发和生产环节相关技术的改进工作。同时,公司也是湖北省认定的企业技术中
心、湖北省铬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铬盐清洁生产技术湖北省工程实验室、湖北
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创新平台。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创新机制,包括研发经费投入机制、人才激励制度、合理
的绩效考评体系等,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给予奖励,对能解决关键技术难题、
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的创新实践给予奖励,有效发挥研发人员的创造力,
确保各项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和技术实践相结合
的研发策略,注重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产学研技术合作,在企业内建立了
“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创新机制。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研发人员数量(人) 288 281 289 261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4.10% 13.53% 14.11% 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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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研发投入金额 11,616.94 12,834.59 11,461.01 10,631.8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3.61% 3.16% 3.10% 3.01%
九、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
输设备和电子设备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12,399.99 31,439.73 - 80,960.27 72.03%
机器设备 209,455.77 81,672.11 818.16 126,965.51 60.62%
运输设备 4,691.24 1,537.69 - 3,153.55 67.22%
电子设备 11,087.39 3,902.54 - 7,184.85 64.80%
其他设备 12.33 0.35 - 11.98 97.16%
合计 337,646.73 118,552.42 818.16 218,276.15 64.65%
注:上述减值准备为发行人在报告期前对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报告期
内发行人未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不动产
截至 2026 年 1 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 78 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详
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一: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
权”。
截至 2026 年 1 月末,发行人子公司民丰化工存在土地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情
况。民丰化工未取得权属证明的土地包括食堂区域、篮球场、厂门外公路以及总
配电室对应地块,合计面积为 12.4255 亩(约 8,283.67 ㎡),占发行人及子公司
土地使用总面积的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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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响应及落实重庆市化工企业环保技改升级搬迁的决策部署,民丰化工
已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与重庆市潼南区工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化
工企业搬迁资产收购协议》和《化工企业搬迁(机器设备)补偿协议》,民丰化
工将搬迁位于重庆市潼南区高新区北区 D19-2/02 号地块的厂区,新地址位于潼
南高新区东区 B 区 S2-5/-1(1)地块,民丰化工可在完成新厂房主体建设、设备
安装并正式投产后拆除原厂设施设备、搬离原地地块,原厂区相关土地、房屋、
构筑物等资产将由重庆市潼南区工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收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民丰化工已取得前述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渝
(2026)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000096730 号),在上述搬迁及收购完成后,预计将
解决民丰化工的无证土地问题,因此上述无证土地情况预计不会对民丰化工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和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出具说明,确认民丰化工名下存在部分不动产未办理取得权属证书,
该部分不动产权属清晰,未侵害任何第三方权益,亦不存在任何投诉及与第三方
纠纷的情形。在民丰化工保持正常使用状态的情况下,不会要求收回该部分无证
土地房产、要求民丰化工限期拆除或因此给予行政处罚。截至该说明出具日,2020
年以来民丰化工不存在因无证不动产权的相关事宜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
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重庆市信用中心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企业专项信用报告(上市版)》,
民丰化工在规划及自然资源领域无违法违规情况。
综上,发行人子公司民丰化工已取得所在地政府主管机关的证明,民丰化工
不存在因土地使用权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况受到行政处罚,民丰化工部分土地使
用权未取得权属证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截至 2026 年 1 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 431 处主要房屋所有权,具体
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二:发行人及子公司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
产”。
截至 2026 年 1 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民丰化工、厦门首能、国胜公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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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新疆沈宏及其子公司存在部分房屋不动产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情况,具体情况
如下:
(1)关于振华股份房产未取得权属证明事宜
该等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房产主要系振华股份的少数非核心产品的厂房以及
库房等部分辅助设施,合计面积约为 74,505.41 ㎡,占发行人及子公司房屋使用
总面积的 13.00%,其中 72,385.41 ㎡的房产正在补办相关手续,占发行人及子公
司房屋使用总面积的 12.63%。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政府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上述厂
房及构筑物权属清晰,未侵害任何第三方权益,亦不存在任何投诉与第三方纠纷
的情形,原则同意在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之前维持现状继续使用,不会因此责令拆
除。
湖北省信用信息中心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有无
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发行人在住建和自然资源领域无行政处罚记录。
(2)关于子公司民丰化工房产未取得权属证明事宜
民丰化工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房产主要系少数非核心产品的厂房以及食堂、罐
区等辅助设施,合计面积约为 24,279.48 ㎡,占发行人及子公司房屋使用总面积
的 4.24%。如前述,民丰化工拟搬迁至新厂区,目前已取得相应不动产权属证书,
在搬迁完成后,预计将解决民丰化工的无证房产问题,上述无证房产情况预计不
会对民丰化工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和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出具说明,确认民丰化工名下存在部分不动产未办理取得权属证书,
该部分房产权属清晰,未侵害任何第三方权益,亦不存在任何投诉及与第三方纠
纷的情形。在民丰化工保持正常使用状态的情况下,不会要求收回该部分无证土
地房产、要求民丰化工限期拆除或因此给予行政处罚。截至该说明出具日,2020
年以来民丰化工不存在因无证不动产权的相关事宜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
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重庆市信用中心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企业专项信用报告(上市版)》,
民丰化工在规划及自然资源领域无违法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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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子公司厦门首能房产未取得权属证明事宜
厦门首能为公司于 2022 年 3 月通过股权并购取得控制权的子公司。厦门首
能因生产需要租赁厦门火炬东部产业区内部分土地,并与出租方签署《空地租赁
协议》,用于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相关设施建设。因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权
利人不一致,前述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前述房屋合计面积约为 839 ㎡,占发行
人及子公司房屋使用总面积的 0.15%。目前《空地租赁协议》已经到期。
鉴于厦门首能业务未来计划逐步转移至广东钜泰,且厦门首能 2025 年 1-9
月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合并口径对应指标的比例均未达到 5%,不属于发行人
的重要子公司,厦门首能土地租赁事项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有
无违法记录证明版)》,厦门首能在住建和自然资源领域无违法记录。
(4)关于子公司国胜公路港房产未取得权属证明事宜
截至 2026 年 1 月末,发行人子公司国胜公路港位于石新港(物流)工业园
区新港大道 7 号的站房尚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该处不动产已根据相关法规按
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该处不动产面积约
为 277.84 ㎡,占发行人及子公司房屋使用总面积的 0.05%。
黄石新港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出具证明,确认国胜公路港该处不动
产权属清晰,在所提交材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权属办理预计不存
在障碍,国胜公路港在前述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
理、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
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在立案调查的情形。
湖北省信用信息中心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有无
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国胜公路港住建和自然资源领域无行政处罚记录。
(5)关于新疆沈宏及其子公司房产未取得权属证明事宜
截至 2026 年 1 月末,新疆沈宏及其子公司正处在破产重整执行阶段,因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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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遗留原因,在部分房屋建设规划、审批方面存在不合规情形,致使产权持有单
位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合计面积约为 87,306.49 ㎡,占发行人及子公司房屋使
用总面积的 15.23%。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已于 2026 年 2 月出具证明,对存
在无证房产、建设工程规划及建设手续欠缺或不规范、使用集体土地或划拨地等
情况,确认权属清晰或依法享有使用权、未损害第三方权益、不存在投诉及第三
方纠纷,维持现状继续使用,不会责令拆除,并依法支持新疆沈宏及其子公司采
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分别对新疆沈宏及其子公司出具的《新
疆经营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新疆沈宏及其子公
司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领域无行政处罚记录。
综上,发行人及子公司民丰化工、厦门首能、国胜公路港、新疆沈宏及其子
公司上述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合计面积为 187,208.22 ㎡,占公司房屋使用总面
积的 32.66%。若民丰化工顺利完成搬迁,其无证房产、土地问题将得以解决,
发行人将不再存在无证土地,无证房产面积将降至 28.42%。在此基础上,若振
华股份部分无证房产完成不动产证补办,则无证房产面积将进一步下降至
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 2026 年 1 月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动产租赁情况详见本募集说
明书“附件三:发行人及子公司作为承租方正在履行的不动产租赁合同”。
(1)不动产租赁备案情况
发行人及子公司作为承租方正在履行的不动产租赁,租赁物业尚未办理房屋
租赁登记备案,鉴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
效力;2)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6 号)相关规
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未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直辖市、市、
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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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据此,若该等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
的,可能会因每份未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被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3)
除厦门首能部分租赁不动产用于厂房外,其他租赁不动产均用于员工宿舍或办公
用途。考虑到厦门首能业务未来计划逐步转移至广东钜泰,预计租赁物业尚未办
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不属于重大违法行
为,不影响该等租赁合同的效力,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也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厦门首能土地租赁事项
厦门首能因生产需要使用厦门火炬东部产业区内部分空地,与厦门火炬集团
有限公司签订《空地租赁协议》,用于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相关设施建设。该《空
地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自 2012 年 5 月 16 日起至 2015 年 5 月 16 日止。协议到
期后,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未与厦门首能续签《空地租赁协议》,但厦门首能
持续按照约定向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租金。
如厦门首能后续无法继续使用该项土地,可能对厦门首能正常经营办公造成
一定的不利影响。鉴于厦门首能业务未来计划逐步转移至广东钜泰,且厦门首能
属于发行人的重要子公司,厦门首能土地租赁事项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
(三)无形资产
截至 2026 年 1 月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25 项已注册的商标,具体
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四: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
截至 2026 年 1 月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已获得授权的专利共计
权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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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6 年 1 月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 2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具体如下:
首次
序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证书编号 登记号 发表 登记日期 权利限制
号
日期
兆瓦级液流 软著登字
电池控制管 第 2025SR15362 未发 2025.08.1
理一体化系 16192495 97 表 4
统 V1.0 号
软著登字
民丰化工
第 2020SR09600 未发 2020.08.2
V1.0
号
截至 2026 年 1 月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 4 项作品著作权,具体
如下:
序 作品 作品 创作完 首次发 登记日 权利限
权利人 登记号
号 名称 类别 成日期 表日期 期 制
国作登字 美术 2013.04. 2013.05. 2019.03.
-2019-F-00750344 作品 23 22 21
国作登字 美术 2003.11.1 2003.11.2 2019.03.
-2019-F-00750345 作品 2 9 21
国作登字 振华 美术 2013.03. 2013.12. 2019.03.
-2019-F-00749151 化学 作品 12 22 19
国作登字 振华 美术 2015.03. 2015.03. 2016.03.
-2016-F-00214344 LOGO 作品 10 16 21
(四)业务经营许可情况
截至 2026 年 1 月末,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资质许可
及备案的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资质主体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关 有效期至
安全生产许可 (鄂)WH 安许证〔2023〕延 0160 湖北省应急管
证 号 理厅
非药品类易制
黄石市西塞山
区应急管理局
备案证明
全国工业产品 湖北省市场监
生产许可证 督管理局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资质主体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关 有效期至
记证 学品登记中心、
应急管理部化
学品登记中心
饲料添加剂生 湖北省农业农
产许可证 村厅
危险化学品经 黄石市西塞山
营许可证 区应急管理局
黄石市生态环
境局
城镇污水排入
黄石市市政公
用局
证
黄石市西塞山
局
信息系统安全
证明(第 2 级)
辐射安全许可 重庆市潼南区
证 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化学品
登记注册办公
危险化学品登
记证
化学品登记中
心
非药品类易制
潼南区应急管
理局
备案证明
危险废物经营 重庆市生态环
许可证 境局
全国工业产品 重庆市市场监
生产许可证 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许可 重庆市应急管
证 理局
潼南区生态环
境局
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
出境特定动植
物及其产品和
其他检疫物的
生产、加工、
存放单位注册
登记证书
饲料添加剂生 重庆市农业农
产许可证 村委员会
饲料添加剂生 重庆市农业农
产许可证 村委员会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资质主体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关 有效期至
黄石市生态环
境局
黄石市生态环
分局
固定污染源排 厦门市翔安生
污登记回执 态环境局
固定污染源排 惠阳区生态环
污登记回执 境局
道路运输经营 鄂 交 运 管 许 可 黄 石 字 阳新县交通运
许可证 420222306585 号 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 鄂 交 运 管 许 可 黄 石 字 黄石市交通运
许可证 420203100129 号 输局
国际货运代理 商务部(湖北
企业备案 省)
报关单位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
登记证书 国黄石海关
船舶营业运输 黄石市交通运
证 输局
海上船舶检验 湖北省港航事
报告 业发展中心
国内水路运输 黄石市交通运
经营许可证 输局
道路运输经营 鄂 交 运 管 许 可 黄 石 字 黄石市交通运
许可证 420203100224 号 输局
交通运输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
湖北省运输与
物流协会
明(危险货物
运输)
道路运输经营 鄂 交 运 管 许 可 黄 石 字 黄石市交通运
许可证 420200100418 号 输局
房地产开发企 黄石市住房和
业资质核定 城乡建设局
湖北省商品房 黄石市住房和
预售许可证书 城乡建设局
安全生产许可 吐鲁番市应急
证 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
危险化学品登
记证
记中心
吐鲁番市生态
环境局
安全生产许可 吐鲁番市应急
证 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
危险化学品登
记证
记中心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资质主体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关 有效期至
吐鲁番市生态
环境局
电力业务许可 国家电力监管
证 委员会
吐鲁番市生态
环境局
吐鲁番市生态
环境局
十、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行为。
此外,2025 年末,发行人作为破产重整投资人收购了新疆沈宏等七家公司,
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十一/(四)重大期
后事项”。
十一、境外经营情况和境外资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2 家境外子公司,分别为振华香港、
振华泰国。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关于振华香港的境外法律意见书,振华香港的基本情况
如下:
公司类别 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 77114921
成立日期 2024-09-26
FLAT/RM B3, 19/F, TUNG LEE COMMERCIAL BUILDING, 91-97
注册地址
JERVOIS STREET, SHEUNG WAN, HONG KONG
业务性质 铬矿的进出口业务
已发行股份数 12,400,000股普通股
董事 蔡薇茜(CAI WEIXI)
股权结构 振华股份持股 100%
外律师出具的关于振华泰国的境外法律意见书,振华泰国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类别 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注册编号 0105526005941
成立日期 1983-02-11
注册地址
Mueang Samut Prakan, Samut Prakan, Thailand
业务类型 生产基本铬硫酸盐(一种用于皮革鞣制的化学品)
已发行股份数 48,000,000 Baht 泰铢
董事 朱桂林
股权结构 振华股份持股 1.06%,振华香港持股 98.94%
十二、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现金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9,582.48 9,282.24 10,536.63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4,638.04 -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比率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34,039.39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42,021.9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81.00%
最近三年,公司采用现金分红和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的利润分配方式,各年
利润分配金额(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分别为 25.27%、25.03%、30.07%,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占最近
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 81.00%,符合《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
司生产经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保持可持续发展。此外,公司将结合外部融
资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不断研究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细化相
关规章制度,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提升对公司全体股
东的回报。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十三、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或
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
的情形。
十四、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
息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可分配利润为 42,021.92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应付债券金额为 40,604.57
万元,假设本次发行不超过 87,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 3%的票面利率
测算,公司每年需支付利息不超过 3,852.14 万元,低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
公司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
支付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规定。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与
现金流量;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财务
数据均摘自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 年 1-9 月财务数据摘自未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数据口径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标准为
相关会计期间营业利润的 5%,或金额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
相关事项。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详细的财
务资料。
一、审计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大信审字[2023]第 2-00396 号、大信审字[2024]
第 2-00306 号和大信审字[2025]第 2-00296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三季报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838.62 48,377.46 26,751.28 28,645.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7.71 215.33 361.89 2,404.32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263.09 203.47 358.64 1,136.03
应收账款 57,523.52 47,476.36 37,317.17 41,745.89
应收款项融资 34,088.75 38,817.50 35,367.08 38,874.02
预付款项 25,447.90 6,909.58 12,673.16 6,374.71
其他应收款 3,448.64 1,417.74 343.85 1,896.12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96,578.04 82,643.90 64,276.56 61,584.44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7,028.38 5,642.63 2,094.64 1,990.75
流动资产合计 254,394.63 231,703.97 179,544.28 184,652.0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416.70 415.05 419.93 322.2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9,771.21 12,559.70 13,135.21 13,401.64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218,276.15 178,051.67 173,712.99 161,145.19
在建工程 18,971.03 43,689.40 17,245.77 8,358.30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246.57 208.64 137.12 127.63
无形资产 21,912.81 22,759.88 22,852.77 17,625.63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6,961.89 6,961.89 6,961.89 7,090.10
长期待摊费用 1,118.35 1,353.04 1,728.06 1,804.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90.57 1,502.68 1,561.65 1,320.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9,913.05 6,374.81 7,626.99 2,293.5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8,978.32 273,876.77 245,382.37 213,488.67
资产总计 543,372.96 505,580.73 424,926.65 398,140.7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654.07 13,440.07 11,322.27 17,096.77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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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应付票据 3,000.00 9,820.00 6,298.92 14,195.97
应付账款 28,894.95 21,682.34 16,327.40 18,031.80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1,887.92 1,660.23 2,667.63 1,837.69
应付职工薪酬 6,690.20 6,040.54 5,878.45 5,627.69
应交税费 2,739.25 2,459.04 2,071.49 1,123.19
其他应付款 7,375.29 7,140.13 4,085.86 4,577.27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103.56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775.06 15,885.43 15,321.40 38,598.01
其他流动负债 245.35 219.67 346.72 522.62
流动负债合计 109,262.11 78,347.46 64,320.13 101,611.0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3,732.20 57,936.00 65,215.94 33,288.45
应付债券 40,604.57 39,837.91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131.22 124.31 55.14 53.09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631.24 893.23 1,274.69 852.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9,815.26 7,697.95 7,257.75 6,703.67
其他非流动负债 0.59 0.90 2.50 3.38
非流动负债合计 84,915.08 106,490.31 73,806.04 40,900.71
负债合计 194,177.19 184,837.77 138,126.17 142,511.72
股东权益:
股本 71,076.03 50,901.62 50,901.62 50,901.62
其他权益工具 393.88 394.11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44,539.07 64,334.08 64,160.96 63,2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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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减:库存股 4,624.55 4,638.04 1,127.27 2,254.54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662.99 591.57 317.00 164.35
盈余公积 18,990.15 18,990.15 15,549.57 13,294.16
未分配利润 216,699.70 185,325.90 150,761.08 126,472.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47,737.27 315,899.40 280,562.97 251,794.47
少数股东权益 1,458.50 4,843.56 6,237.51 3,834.59
股东权益合计 349,195.77 320,742.96 286,800.48 255,629.05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543,372.96 505,580.73 424,926.65 398,140.77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21,709.27 406,671.94 369,869.89 353,380.05
减:营业成本 231,579.55 304,215.93 278,973.43 257,726.76
税金及附加 2,351.70 2,817.28 3,125.76 2,768.88
销售费用 3,090.86 3,805.42 3,806.05 3,040.31
管理费用 24,324.29 26,542.81 26,679.38 26,858.05
研发费用 11,616.94 12,834.59 11,461.01 10,631.88
财务费用 2,640.07 2,890.69 3,288.04 2,481.99
其中:利息费用 3,006.35 3,692.08 3,527.28 3,378.93
利息收入 186.99 322.90 234.36 191.15
加:其他收益 2,238.24 3,212.01 1,655.05 722.52
投资收益 464.56 45.16 270.71 366.9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 -
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843.04 -992.08 -836.16 -1,975.25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73.57 -613.87 -14.11 -11.10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417.03 -387.59 -651.52 -221.61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1.74 -5.69 11.25 28.71
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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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二、营业利润 47,473.29 54,823.17 42,971.45 48,782.42
加:营业外收入 541.42 322.21 143.83 783.74
减:营业外支出 1,524.32 1,043.58 1,662.95 1,217.52
三、利润总额 46,490.39 54,101.80 41,452.33 48,348.63
减:所得税费用 5,676.44 6,927.88 4,216.29 5,979.92
四、净利润 40,813.95 47,173.92 37,236.04 42,368.71
(一)按照持续经营分类
(二)按照所有权归属分类
润
-142.32 -113.72 155.18 671.45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
- - - -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
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 - - -
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 - - -
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
- - - -
价值变动
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 - - -
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 - - -
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 - - -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
- - - -
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7)其他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
- - - -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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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六、综合收益总额 40,813.95 47,173.92 37,236.04 42,368.7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142.32 -113.72 155.18 671.45
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8 0.94 0.74 0.8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5 0.92 0.73 0.8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1,226.88 244,999.49 232,431.89 203,924.52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16.32 228.6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21.05 3,267.68 6,291.06 4,379.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5,664.25 248,495.84 238,722.95 208,304.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3,684.94 139,233.02 123,818.70 82,295.02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1,598.53 38,165.47 35,618.11 34,498.5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241.75 16,310.40 18,593.95 20,043.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933.05 21,444.28 21,060.82 22,368.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2,458.26 215,153.18 199,091.58 159,206.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05.99 33,342.66 39,631.36 49,097.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540.00 130.00 2,075.00 38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62.92 35.00 194.35 81.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34.77 355.87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333.92 856.28 2,509.40 1,226.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600.00 5,400.00 664.00 2,8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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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19.7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310.06 37,250.27 29,930.21 32,636.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76.14 -36,393.99 -27,420.82 -31,410.0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8.00 2,362.00 217.2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118.00 2,362.00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4,095.00 67,303.02 57,973.54 58,815.8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0.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095.00 67,421.02 60,335.61 59,033.0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642.80 28,689.05 60,037.53 55,367.6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其中:由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2.00 6,886.19 431.75 35.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187.84 47,625.59 74,156.84 67,750.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92.84 19,795.43 -13,821.23 -8,717.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575.03 17,232.64 -1,566.74 10,053.2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053.62 24,820.98 26,387.72 16,334.5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478.58 42,053.62 24,820.98 26,387.72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
则等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 2017 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21 年 1 月 1 日起,
公司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2025 年
直接 间接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黄石新泰碱业有限公司 阳新县 100.00 - 否 否 否 是
湖北中运国际物流有限
黄石市 - 94.00 是 是 是 是
公司
湖北港运物流有限公司 黄石市 - 94.00 是 是 是 是
湖北旌达科技有限公司 黄石市 100.00 - 是 是 是 是
湖北华宸置业有限公司 黄石市 - 100.00 是 是 是 是
湖北海烨建设工程有限
黄石市 - - 否 否 否 是
公司
深圳旌珵投资发展有限
深圳市 100.00 - 是 是 是 是
公司
湖北振华旌远科技有限
武汉市 100.00 - 是 是 是 是
公司
湖北北江环保科技有限
黄石市 82.00 - 是 是 是 是
公司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
重庆市 100.00 - 是 是 是 是
公司
重庆新华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市 - - 否 否 否 是
重庆民丰振华新材料科
重庆市 - - 否 否 是 是
技有限公司
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 76.00 - 是 是 是 是
首能科技(黄石)有限公
黄石市 - - 否 否 否 是
司
青海华泽循环经济产业
西宁市 - 99.88 是 是 是 是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湖北旌冶科技有限公司 黄石市 100.00 - 是 是 是 是
国胜智慧公路港(黄石)
黄石市 - 100.00 是 是 是 是
有限公司
湖北网运通供应链管理
黄石市 - 30.08 否 否 是 是
有限公司
湖北国胜新材料有限公
阳新县 - 100.00 是 是 是 否
司
湖北华盛海运有限公司 黄石市 94.00 是 是 是 否
湖北新胜物流有限公司 黄石市 - 94.00 是 是 是 否
振华民丰(香港)有限公
中国香港 100.00 - 是 是 否 否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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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2025 年
直接 间接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广东钜泰化工有限公司 惠州市 - 76.00 是 是 否 否
注 1:持股比例为截至报告期末的持股情况;
注 2:2022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旌达科技出售所持有的海烨建工 100%股
权;2022 年 3 月 15 日,新华化工被民丰化工吸收合并后注销;2023 年 4 月 27 日,黄石新
泰碱业有限公司被全资子公司湖北振华旌远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注销;2023 年 4 月 11
日,首能科技(黄石)有限公司注销;2023 年 11 月 22 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湖北中运国
际物流有限公司对外转让所持湖北网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网运通”)
料科技有限公司注销;2025 年 12 月 4 日,青海华泽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注
销;
注 3:2023 年 9 月,湖北华盛航运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北华盛海运有限公司;
注 4:2024 年 5 月,湖北恒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北新胜物流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增加公司
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
首能科技(黄石)有限公司 新设
湖北旌冶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青海华泽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收购
湖北网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
国胜智慧公路港(黄石)有限公司 新设
减少公司
重庆新华化工有限公司 被民丰化工吸收合并
湖北海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出售
增加公司
湖北国胜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设
湖北华盛海运有限公司 新设
湖北恒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新设
减少公司
黄石新泰碱业有限公司 被旌远科技吸收合并
首能科技(黄石)有限公司 注销
湖北网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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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丰振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增加公司
振华民丰(香港)有限公司 新设
广东钜泰化工有限公司 被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收购
无变化
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5/0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比率 2.33 2.96 2.79 1.82
速动比率 1.44 1.90 1.79 1.21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35.74% 36.56% 32.51% 35.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82% 38.02% 33.98% 36.01%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8.17 9.59 9.36 11.22
存货周转率(次) 3.45 4.14 4.43 4.7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05 0.66 0.78 0.9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8 0.34 -0.03 0.20
注:上表中 2025 年 1-9 月利润表数据均经过年化,具体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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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情况如下: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收益率(%)
(元/股) (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2.34 0.58 0.55
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6.22 0.96 0.94
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4.41 0.76 0.75
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8.38 0.86 0.85
净利润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证
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1.74 -5.69 90.91 287.80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 - - -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 - - -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 - - -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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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5.52 5.55 15.72 20.75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 - - -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4.42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 - - -
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 - - -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 - - -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 - - -
的损益
除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500.64 -982.59 -693.04 -1,945.25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
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 - - -
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 - - -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 - - -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982.90 -722.37 -1,519.12 -194.3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合计 -161.94 -881.34 -1,277.13 -1,108.5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48 49.30 -244.33 -9.89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7.08 8.66 110.80 24.90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 -164.34 -939.31 -1,143.60 -1,123.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
注: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数据已经申报会
计师审核,并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 2-00208 号)
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根据财政部所修订《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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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使用新会计政策的情形,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部于 2022 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
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
资产。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
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
了追溯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报表产生影响,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
响,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财务报表项目 影响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05.75 1,320.29 14.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6,689.86 6,703.67 13.81
未分配利润 126,471.97 126,472.27 0.30
少数股东权益 3,834.15 3,834.59 0.44
所得税费用 5,980.65 5,979.92 -0.73
五、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254,394.63 46.82% 231,703.97 45.83% 179,544.28 42.25% 184,652.09 46.38%
非流动资产 288,978.32 53.18% 273,876.77 54.17% 245,382.37 57.75% 213,488.67 53.62%
合计 543,372.96 100.00% 505,580.73 100.00% 424,926.65 100.00% 398,140.7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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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各期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398,140.77 万元、
和收益的增加稳步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6.38%、42.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9,838.62 11.73% 48,377.46 20.88% 26,751.28 14.90% 28,645.81 15.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7.71 0.07% 215.33 0.09% 361.89 0.20% 2,404.32 1.30%
应收票据 263.09 0.10% 203.47 0.09% 358.64 0.20% 1,136.03 0.62%
应收账款 57,523.52 22.61% 47,476.36 20.49% 37,317.17 20.78% 41,745.89 22.61%
应收款项融资 34,088.75 13.40% 38,817.50 16.75% 35,367.08 19.70% 38,874.02 21.05%
预付款项 25,447.90 10.00% 6,909.58 2.98% 12,673.16 7.06% 6,374.71 3.45%
其他应收款 3,448.64 1.36% 1,417.74 0.61% 343.85 0.19% 1,896.12 1.03%
存货 96,578.04 37.96% 82,643.90 35.67% 64,276.56 35.80% 61,584.44 33.35%
其他流动资产 7,028.38 2.76% 5,642.63 2.44% 2,094.64 1.17% 1,990.75 1.08%
合计 254,394.63 100.00% 231,703.97 100.00% 179,544.28 100.00% 184,652.0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84,652.09 万元、179,544.28 万元、
预付款项和存货,上述五类资产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95.98%、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库存现金 2.59 0.77 0.85 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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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银行存款及未到期应收利息 29,475.99 46,690.21 24,820.13 26,387.35
其他货币资金 360.04 1,660.65 1,930.31 2,258.09
定期存款应收利息 - 25.83 - -
合计 29,838.62 48,377.46 26,751.28 28,645.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8,645.81 万元、26,751.28 万元、
币资金主要为海关保函保证金、票据保证金、信用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股票 2.59 2.54 2.33 -
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和掉期 - - 22.33 -
其他 175.12 212.79 337.24 2,404.3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合计 177.71 215.33 361.89 2,404.32
产比例为 1.30%,占比较低。其中,2,000.00 万元为购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产品,该产品为本金保障型产品,已于 2023 年全额赎回;404.32 万元
为购买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 177.71 万元,包括:
①破产重整的债务人用于抵债的股票
该股票系公司客户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债
务重整,由正邦科技以其股票(*ST 正邦,002157.SZ)8,696 股以及现金 10 万
元偿还公司对正邦科技的应收账款。截至 2025 年 9 月末,*ST 正邦的收盘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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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规模有所降低。截至
值为 175.12 万元。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1,745.89 万元、37,317.17 万
元、47,476.36 万元和 57,523.52 万元,占当年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2.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59,217.28 49,117.70 38,448.58 42,832.71
应收账款余额增幅 10,099.58 10,669.12 -4,384.13 20,762.84
应收账款余额/当期营业收入 13.81% 12.08% 10.40% 12.12%
注:2025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余额/当期营业收入系 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经年化调
整后计算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类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21.53 1.73% 1,021.53 100.00%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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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8,195.75 98.27% 672.24 1.16% 57,523.52
其中:
账龄组合 58,195.75 98.27% 672.24 1.16% 57,523.52
合计 59,217.28 100% 1,693.76 2.86% 57,523.52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29.53 2.10% 1,029.53 100.00% -
其中: -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8,088.17 97.90% 611.81 1.27% 47,476.36
其中: -
账龄组合 48,088.17 97.90% 611.81 1.27% 47,476.36
合计 49,117.70 100% 1,641.34 3.34% 47,476.36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02.25 2.35% 902.25 100.00% -
其中: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7,546.34 97.65% 229.17 0.61% 37,317.17
其中:
账龄组合 37,546.34 97.65% 229.17 0.61% 37,317.17
合计 38,448.58 100.00% 1,131.41 2.94% 37,317.17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02.25 2.11% 902.25 100.00% -
其中: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1,930.46 97.89% 184.57 0.44% 41,7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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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账龄组合 41,930.46 97.89% 184.57 0.44% 41,745.89
合计 42,832.71 100.00% 1,086.82 2.54% 41,745.89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有减值迹象、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
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全额计提单项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末,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的金额分别为 902.25 万元、902.25 万元、1,029.53 万元和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58,195.75 100.00% 672.24 1.16%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48,088.17 100.00% 611.81 1.27%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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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7,546.34 100.00% 229.17 0.6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41,930.46 100.00% 184.57 0.44%
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99.39%、99.3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期间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余额比例
合计 11,897.69 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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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应收账款
期间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余额比例
合计 14,338.65 30.20%
合计 7,765.16 20.20%
合计 9,351.22 21.83%
注 1: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上海金厦实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包括对其自身以及
与其处于同一控制下的上海金都物资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注 2: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温州市隆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包括对其自
身以及与其处于同一控制下的丽水市兴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温州市兴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的应收账款;
注 3: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
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包括对其自身以及其处于同一控制下的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 4: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帝斯曼全球营养产品总部的应收
账款包括对其自身以及其处于同一控制下的帝斯曼维生素(湖南)有限公司、帝斯曼维生素
(山东)有限公司、帝斯曼维生素(上海)有限公司、帝斯曼维生素(四川)有限公司、帝
斯曼维生素(长春)有限公司。
(4)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 - - -
商业承兑汇票 263.53 204.04 361.75 1,140.61
应收票据余额 263.53 204.04 361.75 1,140.61
减:坏账准备 0.44 0.57 3.11 4.57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263.09 203.47 358.64 1,136.03
应收款项融资 34,088.75 38,817.50 35,367.08 38,874.02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合计 34,351.84 39,020.97 35,725.72 40,010.05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均系收到的客户结算货款的承兑汇
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均为商业承兑汇票,整体规模较小。公司所收
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应收款项融资”列报,不计提坏账准备。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余额分别为 6,374.71 万元、12,673.16 万
元、6,909.58 万元和 25,447.90 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3.45%、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 账面 账面 账面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合计 25,447.90 100.00% 6,909.58 100.00% 12,673.16 100.00% 6,374.7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 1 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占比分别为 97.47%、99.50%、
场行情及生产需要增加了原材料铬铁矿的采购预付款使得相关期间预付款项余
额有所上升。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预付账款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预付款项标的
总额比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
售川渝分公司重庆销售部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占预付账款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预付款项标的
总额比例
合计 22,285.69 87.57%
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 是全球知名的大宗商品交易商,主要从事黑色金属
和有色金属实物贸易,公司于 2025 年 4 月与其首次签订铬铁矿采购合同,预付
相应采购款项;天津广汇成商贸有限公司是公司长期合作的铬铁矿贸易商,主要
从事有色金属采购贸易业务,公司于 2025 年与其签订新的铬铁矿采购合同,预
付相应采购款项;连云港铂金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 2024 年开始合作的
铬铁矿贸易商,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购贸易业务,公司于 2025 年 4 月与其签订
新的铬铁矿采购合同,预付相应采购款项。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896.12 万元、343.85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备用金 26.11 16.99 18.01 42.34
保证金及押金 3,410.00 1,563.85 382.34 1,329.32
往来款 150.25 116.03 - 563.70
其他 228.45 80.13 194.39 251.11
减:坏账准备 366.17 359.26 250.90 290.35
合计 3,448.64 1,417.74 343.85 1,896.12
北旌冶科技有限公司向黄石市西塞山区国资下属的黄石西塞山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支付的项目投资保证金。2023 年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小。2024 年末、
司破产重整的项目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如下: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 账面 账面 账面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小计 3,814.81 100.00% 1,777.00 100.00% 594.75 100.00% 2,186.46 100.00%
坏账准备 366.17 - 359.26 - 250.90 - 290.35 -
合计 3,448.64 - 1,417.74 - 343.85 - 1,896.12 -
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占比分别为 59.28%、51.88%、
款占比较高。2022 年末,公司存在账龄为 1-2 年的往来款主要系原子公司海烨建
工与发行人之间的往来款。截至 2023 年末,海烨建工已全额归还上述往来款及
对应利息。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东方凯特瑞(成都)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合计 / 3,141.46 /
(7)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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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14,970.84 - - 14,970.84 15.50%
在产品 11,201.55 0.00 - 11,201.55 11.60%
库存商品 44,283.57 422.05 0.95% 43,861.52 45.42%
委托加工物
资、周转材料、 - - - - -
备品备件
开发成本 26,544.13 - - 26,544.13 27.48%
合计 97,000.09 422.05 0.44% 96,578.04 100%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25,236.42 - - 25,236.42 30.54%
在产品 5,945.59 - - 5,945.59 7.19%
库存商品 33,069.44 309.99 0.94% 32,759.45 39.64%
委托加工物
资、周转材料、 - - - - -
备品备件
开发成本 18,702.45 - - 18,702.45 22.63%
合计 82,953.89 309.99 0.37% 82,643.90 100.00%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14,266.28 - - 14,266.28 22.20%
在产品 7,755.29 - - 7,755.29 12.07%
库存商品 30,021.55 168.19 0.56% 29,853.37 46.45%
委托加工物
资、周转材料、 - - - - -
备品备件
开发成本 12,401.62 - - 12,401.62 19.29%
合计 64,444.74 168.19 - 64,276.56 100.00%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10,772.00 - - 10,772.00 17.49%
在产品 5,204.81 - - 5,204.81 8.45%
库存商品 33,906.13 174.28 0.51% 33,731.86 54.77%
委托加工物
资、周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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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品备件
开发成本 11,738.17 - - 11,738.17 19.06%
合计 61,758.72 174.28 0.28% 61,584.4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61,584.44 万元、64,276.56 万元、
司华宸置业投资建设的“华宸悦府”房地产项目构成,报告期各期其账面价值占
存货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 19.06%、19.29%、22.63%和 27.48%。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
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990.75 万元、2,094.64
万元、5,642.63 万元和 7,028.38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08%、1.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416.70 0.14% 415.05 0.15% 419.93 0.17% 322.29 0.15%
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
固定资产 218,276.15 75.53% 178,051.67 65.01% 173,712.99 70.79% 161,145.19 75.48%
在建工程 18,971.03 6.56% 43,689.40 15.95% 17,245.77 7.03% 8,358.30 3.92%
使用权资产 246.57 0.09% 208.64 0.08% 137.12 0.06% 127.63 0.06%
无形资产 21,912.81 7.58% 22,759.88 8.31% 22,852.77 9.31% 17,625.63 8.26%
商誉 6,961.89 2.41% 6,961.89 2.54% 6,961.89 2.84% 7,090.10 3.32%
长期待摊费用 1,118.35 0.39% 1,353.04 0.49% 1,728.06 0.70% 1,804.04 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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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90.57 0.48% 1,502.68 0.55% 1,561.65 0.64% 1,320.29 0.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9,913.05 3.43% 6,374.81 2.33% 7,626.99 3.11% 2,293.56 1.07%
合计 288,978.32 100.00% 273,876.77 100.00% 245,382.37 100.00% 213,488.6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213,488.67 万元、245,382.37 万元、
产比例分别为 75.48%、70.79%、65.01%和 75.53%。主要非流动资产情况分析如
下: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 13,401.64 万元、13,135.21
万元、12,559.70 万元和 9,771.21 万元,主要系公司依托在化工行业多年的行业
积累而外延的产业投资,以及 2021 年收购民丰化工时民丰化工已有的对外投资,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月末
苏州鼎石汇泽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青海省博鸿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3.54 530.66 1,720.20 2,386.08
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6.07 941.52 1,036.35 1,034.15
嘉兴璟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4.41 24.20 24.48 24.10
合计 9,771.21 12,559.70 13,135.21 13,401.64
收购完成后,旌珵投资成为青海华泽的唯一有限合伙人并持有其 99.88%的出资
份额。青海华泽纳入公司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合并报表范
围,公司将博鸿化工作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
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61,145.19 万元、173,712.99 万元、178,051.67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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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账面价值 原值 账面价值 原值 账面价值 原值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209,455.77 126,965.51 172,258.74 97,027.64 157,577.88 92,270.35 144,761.37 88,466.67
房屋及建
筑物
运输工具 4,691.24 3,153.55 4,344.14 2,953.80 4,119.06 2,960.66 2,104.92 1,026.68
其他设备 11,099.72 7,196.83 7,629.31 4,770.55 5,123.55 3,252.32 2,952.83 1,459.74
合计 337,646.73 218,276.15 286,364.80 178,051.67 266,340.38 173,712.99 240,488.27 161,145.19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原值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在建工程转固促进
规模逐年增加。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8,358.30 万元、17,245.77 万
元、43,689.40 万元和 18,971.03 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全厂自动化升级改造 434.42 1,335.54 3,049.75 3,642.12
公司运煤铁路专线 - 1,510.13 1,510.13 1,193.31
动力余热锅炉发电 - - - 220.52
年产 4.8 万吨钢结构加工厂建设项目 - - 5.36 5.36
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756.03 298.84 677.51 2,162.72
土壤污染风险源头防控 - - - 386.77
超纯铬粉项目 - - - 286.16
铬矿磁选项目 - - - 262.09
铁铬液流电池储能电站项目 - - 19.84 11.65
液流储能研发中心项目 1,740.40 1,723.82 2,110.23 -
超细氢氧化铝新型环保阻燃材料项
目
制造四效蒸发项目 269.28 - 403.10 -
黄石新港国胜智慧公路港项目 851.54 168.49 84.63 -
液流电池储能材料制备项目 - - 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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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铬盐副产物资源化升级利用示范项
目
维生素 K3 饲料添加剂安全环保升级
改造项目
铬粉新建扩产 2,276.47 1,417.34 - -
红矾钠连续结晶与芒硝离心机技改
项目
含铬废渣全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升级
改造项目
全厂资源综合利用及元明粉节能改
造项目
合金添加剂项目 73.39 - - -
高品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 7,375.03 - -
铬渣全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富氧焙
- 3,927.87 - -
烧
其他零星项目 722.86 280.88 92.23 187.61
合计 18,971.03 43,689.40 17,245.77 8,358.30
相对较低。2023 年、2024 年,公司陆续启动“液流储能研发中心项目”、“超
细氢氧化铝新型环保阻燃材料项目”、“高品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铬
渣全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富氧焙烧”等项目的建设,因此在建工程金额有所增
加。2025 年 9 月末,“超细氢氧化铝新型环保阻燃材料项目”、“高品质锂离
子电池电解液项目”、“铬渣全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富氧焙烧”等项目已建设
完毕或主要生产装置已投入生产,以上项目在建工程价值转为固定资产,因此报
告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相比 2024 年末下降。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分别为 17,625.63 万元、22,852.77 万
元、22,759.88 万元和 21,912.81 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26%、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土地使
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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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专利权 5,039.62 2,940.99 5,039.62 3,305.40 5,039.62 3,791.27 4,364.70 3,596.61
软件 120.47 30.95 102.95 20.70 102.95 32.53 102.95 45.04
其他 3,088.26 1,627.61 3,088.26 1,860.14 3,088.11 2,170.00 3,088.11 2,480.00
合计 28,034.12 21,912.81 27,944.48 22,759.88 26,804.73 22,852.77 20,453.95 17,625.63
公司 2021 年初完成对民丰化工的收购,民丰化工的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
无形资产按评估值纳入合并报表,同时民丰化工原有稳定的客户关系经评估的价
值为 3,100 万元,作为“无形资产-其他”核算。
司国胜智慧公路港(黄石)有限公司新增购入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权原值
增加。
(5)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分别为 7,090.10 万元、6,961.89 万元、6,961.89 万
元和 6,961.89 万元。公司商誉为先后收购民丰化工、厦门首能所产生,按购买日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
商誉。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商誉的组成及其形成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收购时间 被投资单位名称 商誉账面价值 是否发生过减值
合计 6,961.89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按以下步骤进行减值测试:
①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
与相关账面价值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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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相关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
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民丰化工主要从事的工业重铬酸钠、工业铬酸酐、工业重铬酸钾等铬化工产
品生产、销售,产品市场及盈利能力较为稳定。截至 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 9 月末,基于对该资产组经营状况以及其所面向的特定市场的预
期,判断资产组未来可收回金额现值仍高于其账面价值,公司认为对其投资形成
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厦门首能主要从事的锂电子电池高性能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锂电
材料添加剂等产品生产、销售,产品市场及盈利能力较为稳定。截至 2022 年末、
面向的特定市场的预期,判断资产组未来可收回金额现值仍高于其账面价值,公
司认为对其投资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2023 年末,公
司综合厦门首能 2023 年度的经营表现以及对其未来业绩情况的预期,按可收回
金额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厦门首能的可收回金额 3,354.30 万元,其低于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3,605.69 万元,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并计提归
属于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 128.21 万元。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房屋装修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房屋装修费 1,035.08 1,251.29 1,484.04 1,514.16
催化剂 62.28 63.89 97.22 -
其他 20.99 37.86 146.79 289.88
合计 1,118.35 1,353.04 1,728.06 1,804.04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2,293.56 万元、7,626.99 万
元、6,374.81 万元和 9,913.05 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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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预付购房、设备款 9,612.48 6,047.12 7,488.92 2,210.41
预付工程款 300.39 327.51 137.88 74.17
预付软件款 0.18 0.18 0.18 8.98
合计 9,913.05 6,374.81 7,626.99 2,293.56
阻燃材料项目”、“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等多个项目的建设,因
此预付设备款和预付工程款较 2022 年末有所增加。2025 年 1-9 月,公司陆续启
动“红矾钠连续结晶与芒硝离心机技改项目”、“含铬废渣全资源综合利用装备
升级改造项目”、“全厂资源综合利用及元明粉节能改造项目”,因此预付设备
款和预付工程款较 2024 年末有所增加。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109,262.11 56.27% 78,347.46 42.39% 64,320.13 46.57% 101,611.01 71.30%
非流动负债 84,915.08 43.73% 106,490.31 57.61% 73,806.04 53.43% 40,900.71 28.70%
合计 194,177.19 100.00% 184,837.77 100.00% 138,126.17 100.00% 142,511.7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1.30%、46.57%、
和 43.73%。
团偿还历史期间的拆借款,因而适当增加短期借款以满足日常经营需求。2022
年底,公司 2020 年所借入的长期借款距到期日不足一年,因而被划分为一年内
到期的长期借款,因此公司 2022 年底的流动负债比例相对较高。2023 年、2024
年,公司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新增借入长期借款,因此非流
动负债比例增加;2025 年 1-9 月,部分长期借款重新被划分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借款,因此流动负债比例相对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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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3,654.07 12.50% 13,440.07 17.15% 11,322.27 17.60% 17,096.77 16.83%
应付票据 3,000.00 2.75% 9,820.00 12.53% 6,298.92 9.79% 14,195.97 13.97%
应付账款 28,894.95 26.45% 21,682.34 27.67% 16,327.40 25.38% 18,031.80 17.75%
合同负债 1,887.92 1.73% 1,660.23 2.12% 2,667.63 4.15% 1,837.69 1.81%
应付职工薪酬 6,690.20 6.12% 6,040.54 7.71% 5,878.45 9.14% 5,627.69 5.54%
应交税费 2,739.25 2.51% 2,459.04 3.14% 2,071.49 3.22% 1,123.19 1.11%
其他应付款 7,375.29 6.75% 7,140.13 9.11% 4,085.86 6.35% 4,577.27 4.50%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45.35 0.22% 219.67 0.28% 346.72 0.54% 522.62 0.51%
合计 109,262.11 100.00% 78,347.46 100.00% 64,320.13 100.00% 101,611.0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
薪酬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主,占当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2.07%、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7,096.77 万元、11,322.27 万
元、13,440.07 万元和 13,654.07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16.83%、17.60%、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保证借款 2,945.00 7,159.00 2,300.51 12,382.05
信用借款 9,700.00 4,480.03 6,715.22 4,700.00
保理借款 1,000.00 1,800.00 2,300.00 -
应付利息 9.07 1.05 6.53 14.72
合计 13,654.07 13,440.07 11,322.27 17,096.77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陆续适当向银行借款,其中保证借款由公司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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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蔡再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随着生产经营需
要有所变动,但控制在相对稳定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借
款逾期情况。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14,195.97 万元、6,298.92 万元、
和 2.75%,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商业承兑汇票 - - - -
银行承兑汇票 3,000.00 9,820.00 6,298.92 14,195.97
合计 3,000.00 9,820.00 6,298.92 14,195.97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银行承兑汇票使用规模,期末应付票
据规模整体处于稳定可控水平。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8,031.80 万元、16,327.40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合计 28,894.95 21,682.34 16,327.40 18,031.80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尚未结算完毕的应付供应商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应付账款余额随着当年的采购与结算情况有所波动,但整体规模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付账款
期间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余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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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应付账款
期间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余额比例
中国有色集团(广西)平桂飞碟股份有
限公司
合计 8,518.28 29.48%
合计 4,441.07 20.48%
合计 3,578.63 21.92%
合计 3,037.60 16.85%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中不存在持有公司 5%(含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 1,837.69 万元、2,667.6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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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合计 1,887.92 1,660.23 2,667.63 1,837.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合同负债余额保持稳定,规模整体较小。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5,627.69 万元、5,878.45 万元、
和 6.12%,主要为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而不断上升。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1,123.19 万元、2,071.49 万元、
单位:万元
税费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企业所得税 1,359.76 1,421.60 719.75 775.45
增值税 806.30 561.99 924.86 107.76
城市维护建设税 28.15 61.04 82.96 19.66
房产税 200.35 86.50 74.41 60.83
个人所得税 77.74 103.42 83.02 57.39
土地使用税 192.48 88.56 49.10 43.70
教育费附加 12.06 26.16 35.55 8.43
地方教育费附加 8.04 17.44 23.70 5.62
环保税 22.66 21.07 14.38 13.88
其他税费 31.72 71.27 63.75 30.46
合计 2,739.25 2,459.04 2,071.49 1,123.19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4,577.27 万元、4,085.8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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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股利 - - - - - - 103.56 2.26%
其他应付款项 7,375.29 100.00% 7,140.13 100.00% 4,085.86 100.00% 4,473.71 97.74%
其中: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 - - 1,127.27 27.59% 2,254.54 50.40%
保证金、押金 2,886.89 39.14% 2,580.39 36.14% 2,234.69 54.69% 1,236.93 27.65%
应付股权转让款 1,636.47 22.19% 1,636.47 31.45% - - - -
借款 2,233.69 30.29% 2,245.49 22.92% - - - -
应付个人 11.42 0.15% 11.23 0.16% 22.1 0.54% 26.47 0.59%
其他 606.83 8.23% 666.55 9.34% 701.8 17.18% 955.78 21.36%
合计 7,375.29 100.00% 7,140.13 100.00% 4,085.86 100.00% 4,577.27 100.0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期解除限售,
因此 2022 年末、2023 年末分别存在 2,254.54 万元、1,127.27 万元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对应的其他应付款。2023 年,振华股份募投项目以及子公司华宸置业的
“华宸悦府”房地产项目陆续开展建设工作,根据合同收取施工单位及设备供应
商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民丰化工收取物流供应商的押金,带来 2023 年末其他应
付的保证金、押金余额有所增加。2024 年、2025 年 1-9 月,厦门首能收购广东
钜泰,相关股权收购款尚未支付,形成应付股权转让款 2,245.49 万元;同时广东
钜泰存在向原股东借款且尚未到期情况,形成应付借款,2024 年广东钜泰进入
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其他应付款规模提升。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38,598.01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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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合计 44,775.06 15,885.43 15,321.40 38,598.01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于 2020 年所借入长期借款即将到期,因此公司 1 年内
到期的长期借款对应增加。随着公司陆续偿还借款并借入新的长期借款,2023
年末公司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有所降低。2025 年 9 月末,随着 2023 年借入长
期借款即将到期,因此公司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规模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33,732.20 39.72% 57,936.00 54.40% 65,215.94 88.36% 33,288.45 81.39%
租赁负债 131.22 0.15% 124.31 0.12% 55.14 0.07% 53.09 0.13%
递延收益 631.24 0.74% 893.23 0.84% 1,274.69 1.73% 852.13 2.08%
递延所得
税负债
应付债券 40,604.57 47.82% 39,837.91 37.41% - - - -
其他非流
动负债
合计 84,915.08 100.00% 106,490.31 100.00% 73,806.04 100.00% 40,900.7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40,900.71 万元、73,806.04 万元、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33,288.45 万元、65,215.94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保证借款 47,690.00 53,820.00 61,460.00 34,080.00
信用借款 30,667.20 19,871.00 18,922.00 37,705.00
应付利息 58.40 77.62 110.00 6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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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小计 78,415.60 73,768.62 80,492.00 71,849.63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借款
合计 33,732.20 57,936.00 65,215.94 33,288.45
人蔡再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3 年,公司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并根据生产经
营需要新增借入长期借款,因此长期借款金额有所增加。2025 年 9 月末,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增加,长期借款金额规模较 2024 年末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借款逾期情况。
(2)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 6,703.67 万元、7,257.75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月末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1,823.45 1,953.12 2,114.64 2,254.99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 7,903.87 5,651.94 5,043.11 4,354.37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5.37 66.65 84.24 80.50
使用权资产 32.57 26.25 15.77 13.81
合计 9,815.26 7,697.95 7,257.75 6,703.67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包括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报告期
各期,公司持续加大固定资产投入,使得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余额增加。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流动比率(倍) 2.33 2.96 2.79 1.82
速动比率(倍) 1.44 1.90 1.79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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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合并) 35.74% 36.56% 32.51% 35.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82% 38.02% 33.98% 36.01%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0,910.60 79,741.12 64,821.17 71,273.89
利息保障倍数(倍) 16.46 15.65 12.75 15.31
注:上表所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
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资本化利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82、2.79、2.96 和 2.33,速动比率分
别为 1.21、1.79、1.90 和 1.44。2023 年末、2024 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
上升主要系公司根据业务运营需求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并对应增加了长期借款,
导致流动负债规模下降所致;2025 年 9 月末对应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系上述长
期借款部分即将到期,转为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5.79%、32.51%、36.56%
和 35.74%,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6.01%、33.98%、38.02%和 37.82%,整
体保持在较低水平。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71,273.89 万
元、64,821.17 万元、79,741.12 万元和 50,910.60 万元。2023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
铬铁矿的价格受市场因素影响大幅上涨,虽然公司采取了热能回收、窑外预热等
节能降耗、提升生产效率等一系列成本优化措施,但公司的营业成本仍增加 2.12
亿元,并导致公司 2023 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有所下滑;2024 年、2025 年 1-9
月,随着公司主营产品下游需求逐步释放及产品成本规模效应逐步显现,息税折
旧摊销前利润规模逐步上升。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5.31、
水平。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以及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在较高
水平,资产负债率保持在 40%以下,公司偿债能力较为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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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指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月末
流动比率 002125.SZ 湘潭电化 1.87 1.40 1.31 1.18
(次) 600367.SH 红星发展 3.78 3.67 3.19 1.96
可比公司平均值 2.48 2.37 2.14 2.21
发行人 2.33 2.96 2.79 1.82
速动比率 002125.SZ 湘潭电化 1.33 0.95 1.02 0.79
(次) 600367.SH 红星发展 2.78 2.83 2.41 1.24
可比公司平均值 1.90 1.84 1.73 1.65
发行人 1.44 1.90 1.79 1.21
资产负债率
可比公司平均值 32.21% 32.70% 35.05% 35.81%
发行人(合并口径) 35.74% 36.56% 32.51% 35.79%
息税折旧摊 002125.SZ 湘潭电化 19,536.02 39,061.33 63,192.96 64,348.38
销前利润
(万元) 600367.SH 红星发展 16,497.15 10,893.45 24,437.32 45,258.60
可比公司平均值 33,992.30 52,153.95 71,525.41 64,170.69
发行人 50,910.60 79,741.12 64,821.17 71,273.89
利息保障倍
数(倍)
可比公司平均值 68.05 20.54 10.91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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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月末
发行人 16.46 15.65 12.75 15.31
公司 2022 年-2024 年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
障倍数处于同行业公司之间,与同行业公司较为可比;2025 年 9 月末,公司因
部分长期借款即将到期,流动负债规模上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规模相比同行
业公司水平相对偏低。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均值相近,财务状况
较为稳健,偿债能力良好。
(四)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8.17 9.59 9.36 11.22
存货周转率(次) 3.45 4.14 4.43 4.78
总资产周转率(次) 0.82 0.87 0.90 0.94
注:上表中 2025 年 1-9 月利润表数据均经过年化,具体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账面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1.22、9.36、9.59 和 8.17,整体处
于较高水平。在 2021 年初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前,民丰化工的现金流较为紧
张,应收账款政策较为严格,应收账款周转率显著高于包含振华股份在内的同行
业上市公司。2021 年公司完成收购民丰化工后,合并报表的收入大幅增长,但
收购初期民丰化工仍执行较为严格的收款政策,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未同步增长,
因此 2022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后续随着民丰化工现金流情况逐步改善、
公司从集团层面逐步统一销售及信用政策,2023 及 2024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有所回落,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仍处于较高水平。2025 年 1-9 月,公司应收
账款周转率较去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部分客户在年末付款导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78、4.43、4.14 和 3.45。在 2021 年初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前,民丰化工的现金流较为紧张,其存货规模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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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2022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随着民丰化工现金流状况逐步改善、公司
从集团层面逐步统一库存管理策略,2023 及 2024 年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有所回落,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较高水平。2025 年 1-9 月,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上年小
幅下降,主要系公司未竣工的地产项目对应的开发成本规模持续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94、0.90、0.87 和 0.82,报告期内公
司总资产周转率整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
下:
指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 002125.SZ 湘潭电化 4.49 5.01 5.66 4.96
周 转 率
(次) 600367.SH 红星发展 9.92 11.23 9.50 10.84
可比公司平均值 4.73 5.26 5.01 5.15
发行人 8.17 9.59 9.36 11.22
存货周转 002125.SZ 湘潭电化 3.56 3.69 3.25 2.54
率(次) 600367.SH 红星发展 4.01 4.41 3.70 4.51
可比公司平均值 6.34 6.70 5.56 6.63
发行人 3.45 4.14 4.43 4.78
总资产周 002125.SZ 湘潭电化 0.37 0.38 0.43 0.44
转率(次) 600367.SH 红星发展 0.66 0.70 0.73 1.10
可比公司平均值 0.41 0.43 0.46 0.54
发行人 0.82 0.87 0.90 0.94
注:上表中 2025 年 1-9 月财务指标计算中涉及利润表相关数据已经过年化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指标高于可比公司均值。
报告期各期,云南能投存货周转率拉高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主要原因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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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能投各期电力收入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均超过 25%,而电力收入无对应存货,因
此,云南能投的存货周转率较高。除云南能投后,报告期各期,其他同行业公司
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 3.21、3.28、3.69 和 3.54,公司与其他可比公司的存货
周转率水平基本一致。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投资相关的财务报表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财务性投资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7.71 175.12
其他应收款 3,448.64 -
其他流动资产 7,028.38 -
长期股权投资 416.70 416.7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9,771.21 9,771.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9,913.05 -
合计 30,755.69 10,363.03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177.71 万元,包括:
①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该产品的主要信息如下:
项目 主要内容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开放式净值型。固定收益类产品是指根据监管相关
产品类型 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的产品,兴业银行对
该产品的本金并不提供保证。也不承诺任何固定收益。
购买时间 2022 年 7 月 15 日
于财务性投资。
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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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产品并结余 20 万元对公司的应付账款。2022 年下半年,正邦科技启动
债务重整程序,公司向其提交了债权申请。2023 年,根据债权会议投票结果,
正邦科技以其股票(*ST 正邦,002157.SZ)8,696 股以及现金 10 万元偿还公司
对正邦科技的应收账款。截至 2025 年 9 月底,*ST 正邦的收盘价为 2.98 元/股,
对应公允价值为 2.59 万元。
鉴于公司取得正邦科技股票系处理历史债权债务、尽最大可能维护自身利益
而被动所致,非公司主动增加投资的行为,公司亦未新增资金投入,故公司取得
正邦科技股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3,448.64 万元,具体构
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备用金 26.11
保证金及押金 3,410.00
往来款 150.25
其他 228.45
减:坏账准备 366.17
合计 3,448.64
如上表所示,公司其他应收款包括备用金、保证金及押金、往来款等,其中
“其他”类别主要为民丰化工的职工住房公共维修金以及为员工垫付的住房公
积金,不含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增值税、预缴所得税,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 416.70 万元,为间接持有
润良包装 34.93%股权以及湖北网运通 30.08%股权。基于谨慎性考虑,认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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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润良包装、湖北网运通的持股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 9,771.21 万元,具
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余额
苏州鼎石汇泽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55.27
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4.41
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6.07
嘉兴璟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11.91
青海省博鸿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3.54
合计 9,771.21
上表中其他非流动性金融资产主要系公司依托多年的行业积累,外延至生物
医药、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产业投资以及民丰化工基于历史原因持有的对外投资,
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认定上述投资均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 9,913.05 万元,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预付购房、设备款 9,612.48
预付工程款 300.39
预付软件款 0.18
合计 9,913.05
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末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包括预付购房、设备款项,以及
预付工程款、预付软件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所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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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产品名称 投资时点 财务性投资金额 主营业务/投资范围
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 银行存款,债券,货币
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基金,同业存单等
苏州鼎石汇泽生物产
(有限合伙)
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
嘉兴璟冠股权投资合 术、高端装备、新材料、
伙企业(有限合伙) 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中
的成长性企业。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
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融许可证》
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
青海省博鸿化工科技 2019/7/16、 从事铬盐系列产品生
股份有限公司 2022/3/15 产、销售
重庆润良包装有限责
任公司
湖北网运通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
合计 - 10,363.0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所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10,363.03 万元,占报告期
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2.98%,未超过 30%,公司不存在持有
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六、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319,682.98 99.37% 405,398.72 99.69% 368,584.61 99.65% 349,384.34 98.87%
其中:无机盐产品 310,009.50 96.36% 388,072.74 95.43% 354,388.60 95.81% 330,265.45 93.46%
其他 9,673.48 3.01% 17,325.98 4.26% 14,196.01 3.84% 19,118.89 5.41%
其他业务收入 2,026.29 0.63% 1,273.22 0.31% 1,285.29 0.35% 3,995.71 1.13%
合计 321,709.27 100.00% 406,671.94 100.00% 369,869.89 100.00% 353,380.0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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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53,380.05 万元、369,869.89 万元、
机盐产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营业收入保持良好增长趋
势。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无机盐产品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重铬酸盐 25,399.89 8.19% 34,066.15 8.78% 25,605.11 7.23% 29,788.81 9.02%
铬的氧化物 169,262.52 54.60% 215,984.20 55.66% 223,513.91 63.07% 196,349.35 59.45%
铬盐联产产品 28,880.91 9.32% 38,407.03 9.90% 36,585.06 10.32% 43,348.20 13.13%
超细氢氧化铝 12,325.80 3.98% 15,369.47 3.96% 15,130.35 4.27% 12,838.46 3.89%
铬基冶金材料 42,223.10 13.62% 42,111.51 10.85% 19,016.21 5.37% 10,545.42 3.19%
其他无机盐 31,917.28 10.30% 42,134.38 10.86% 34,537.96 9.75% 37,395.21 11.32%
合计 310,009.50 100.00% 388,072.74 100.00% 354,388.60 100.00% 330,265.4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铬的氧化物,报告期各期其产品销售收入占无机
盐产品收入比例均超过 50%。报告期内,公司无机盐产品销售规模逐年上升。2024
年、2025 年 1-9 月,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对产品结构进行了调整,铬基冶金材料销
售规模占比增加。
(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
单位:万元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279,755.73 87.51% 349,786.75 86.28% 321,541.95 87.24% 309,524.78 88.59%
境外 39,927.25 12.49% 55,611.97 13.72% 47,042.66 12.76% 39,859.56 11.41%
合计 319,682.98 100.00% 405,398.72 100.00% 368,584.61 100.00% 349,384.34 100.00%
注:境内指中国大陆地区,不包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以及中国台湾;境外指中国大陆
以外的地区及国家,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以及中国台湾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境内为主,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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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88.59%、87.24%、86.28%和 87.51%。
(二)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利润结构和利润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营业收入 321,709.27 100.00% 406,671.94 100.00% 369,869.89 100.00% 353,380.05 100.00%
减:营业成本 231,579.55 71.98% 304,215.93 74.81% 278,973.43 75.42% 257,726.76 72.93%
税金及附加 2,351.70 0.73% 2,817.28 0.69% 3,125.76 0.85% 2,768.88 0.78%
销售费用 3,090.86 0.96% 3,805.42 0.94% 3,806.05 1.03% 3,040.31 0.86%
管理费用 24,324.29 7.56% 26,542.81 6.53% 26,679.38 7.21% 26,858.05 7.60%
研发费用 11,616.94 3.61% 12,834.59 3.16% 11,461.01 3.10% 10,631.88 3.01%
财务费用 2,640.07 0.82% 2,890.69 0.71% 3,288.04 0.89% 2,481.99 0.70%
加:其他收益 2,238.24 0.70% 3,212.01 0.79% 1,655.05 0.45% 722.52 0.20%
投资收益 464.56 0.14% 45.16 0.01% 270.71 0.07% 366.97 0.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843.04 -0.26% -992.08 -0.24% -836.16 -0.23% -1,975.25 -0.56%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
-73.57 -0.02% -613.87 -0.15% -14.11 0.00% -11.10 0.00%
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
-417.03 -0.13% -387.59 -0.10% -651.52 -0.18% -221.61 -0.06%
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
-1.74 0.00% -5.69 0.00% 11.25 0.00% 28.71 0.01%
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47,473.29 14.76% 54,823.17 13.48% 42,971.45 11.62% 48,782.42 13.80%
加:营业外收入 541.42 0.17% 322.21 0.08% 143.83 0.04% 783.74 0.22%
减:营业外支出 1,524.32 0.47% 1,043.58 0.26% 1,662.95 0.45% 1,217.52 0.34%
三、利润总额 46,490.39 14.45% 54,101.80 13.30% 41,452.33 11.21% 48,348.63 13.68%
减:所得税费用 5,676.44 1.76% 6,927.88 1.70% 4,216.29 1.14% 5,979.92 1.69%
四、净利润 40,813.95 12.69% 47,173.92 11.60% 37,236.04 10.07% 42,368.71 11.99%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3,380.05 万元、369,869.89 万元、406,671.94
万元和 321,709.27 万元,实现净利润 42,368.71 万元、37,236.04 万元、47,173.92
万元和 40,813.95 万元。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加 1.65 亿元,但营业成本同比增
加 2.12 亿元,导致净利润下降 0.51 亿元。2023 年公司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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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确立了以市场份额优先的阶段性经营策略,通过适当下调部分
产品售价提升了产品销量。2024 年、2025 年 1-9 月,受行业下游需求释放影响
及公司规模生产成本优势,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规模均实现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中的无机盐产品,毛利构成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89,395.19 99.19% 101,410.85 98.98% 89,765.33 98.76% 94,816.41 99.13%
其中:无机盐产品 85,907.63 95.32% 97,906.95 95.56% 86,987.45 95.70% 91,257.32 95.40%
其他产品 3,487.56 3.87% 3,503.90 3.42% 2,777.88 3.06% 3,559.08 3.72%
其他业务毛利 734.53 0.81% 1,045.16 1.02% 1,131.14 1.24% 836.89 0.87%
合计 90,129.72 100.00% 102,456.01 100.00% 90,896.46 100.00% 95,653.3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无机盐产品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重铬酸盐 7,625.47 8.88% 9,641.85 9.85% 5,796.04 6.66% 9,067.25 9.94%
铬的氧化物 50,804.85 59.14% 55,831.63 57.03% 59,285.50 68.15% 55,230.31 60.52%
铬盐联产产品 8,573.17 9.98% 11,955.98 12.21% 8,842.19 10.16% 18,267.52 20.02%
超细氢氧化铝 4,306.47 5.01% 5,520.14 5.64% 5,645.37 6.49% 3,990.67 4.37%
铬基冶金材料 11,629.41 13.54% 8,863.10 9.05% 4,680.33 5.38% 2,122.28 2.33%
其他无机盐 2,968.26 3.46% 6,094.26 6.22% 2,738.01 3.15% 2,579.30 2.83%
合计 85,907.63 100.00% 97,906.95 100.00% 86,987.44 100.00% 91,257.3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来源结构较为稳定,主要来自于铬的氧化物,
报告期各期占比分别为 60.52%、68.15%、57.03%和 59.14%。
(1)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7.07%、24.58%、25.19%、28.02%,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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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7.14%、24.35%、25.02%和 27.96%。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
务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以及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所致。
(2)主营业务毛利率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无机盐产品毛利率按产品划分情况如下:
毛利率变动单位:个百分点
产品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重铬酸盐 30.02% 1.72 28.30% 5.66 22.64% -7.80 30.44%
铬的氧化物 30.02% 4.17 25.85% -0.67 26.52% -1.61 28.13%
铬盐联产产品 29.68% -1.45 31.13% 6.96 24.17% -17.97 42.14%
超细氢氧化铝 34.94% -0.98 35.92% -1.39 37.31% 6.23 31.08%
铬基冶金材料 27.54% 6.50 21.05% -3.56 24.61% 4.48 20.13%
其他无机盐 9.30% -5.16 14.46% 6.54 7.93% 1.03 6.90%
无机盐毛利率 27.71% 2.48 25.23% 0.68 24.55% -3.08 27.63%
盐联产产品毛利率较高。
当下调了重铬酸盐、铬的氧化物、铬盐联产产品、超细氢氧化铝等各类无机盐产
品的价格,导致重铬酸盐、铬的氧化物、铬盐联产产品的毛利率有所降低。2023
年随着超细氢氧化铝生产规模扩大带来规模效应的释放,单位成本降幅达到
点;铬基冶金材料产品由公司通过委外加工转为内部生产制造,生产成本下降,
毛利率提升。
黄石基地通过热源的梯级利用,重铬酸钠产品实现蒸汽零外购,主要产品加工成
本不断降低,重铬酸盐单吨加工成本下降 12.49%,重铬酸盐、铬盐联产产品等
产品毛利率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公司上调产品价格,铬的氧化物、铬基冶金材料产品价格上涨幅度高于原材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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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上涨幅度,相应产品毛利率提升。
(3)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可比公司平均值 29.78% 31.77% 28.67% 30.17%
发行人 27.96% 25.02% 24.35% 27.14%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处于可比公司毛利率之间,且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
值较为接近。公司以及各可比公司毛利率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系无机盐
及相关行业细分产品领域众多,同行业各公司在细分产品结构、下游应用领域等
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各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亦有所不同。具体而言,云南能投
的盐硝产品中包括食盐,与发行人的细分产品构成不同;国瓷材料的无机盐产品
下游应用于电子、催化以及生物医药领域,湘潭电化的无机盐产品主要应用于电
池材料,与发行人产品的具体下游应用领域不同;红星发展的产品主要包括钡盐、
锶盐、电池级碳酸锂以及锰系产品,其细分产品构成以及下游应用场景与发行人
有所不同。
(三)利润表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230,287.79 99.44% 303,987.87 99.93% 278,819.28 99.94% 254,567.94 98.77%
其中:无机盐产品 224,101.88 96.77% 290,165.79 95.38% 267,401.15 95.85% 239,008.13 92.74%
其他 6,185.91 2.67% 13,822.08 4.54% 11,418.13 4.09% 15,559.81 6.04%
其他业务成本 1,291.76 0.56% 228.06 0.07% 154.15 0.06% 3,158.82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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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231,579.55 100.00% 304,215.93 100.00% 278,973.43 100.00% 257,726.76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257,726.76 万元、278,973.43 万元、
相应上升,与营业收入趋势一致,报告期各期营业成本主要来自于无机盐产品成
本,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92.74%、95.85%、95.38%和 96.77%。
公司无机盐产品的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动力等构成,其中主
要为直接材料。报告期各期,公司无机盐产品的成本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44,374.89 64.42% 192,907.23 66.48% 172,808.43 64.63% 144,424.35 60.43%
直接人工 12,937.24 5.77% 17,654.66 6.08% 15,689.83 5.87% 14,999.49 6.28%
燃料 19,174.32 8.56% 25,019.63 8.62% 23,646.37 8.84% 22,164.07 9.27%
动力 12,041.17 5.37% 14,897.29 5.13% 14,683.09 5.49% 18,127.26 7.58%
其他 35,574.25 15.87% 39,686.97 13.68% 40,573.44 15.17% 39,292.96 16.44%
合计 224,101.88 100.00% 290,165.79 100.00% 267,401.15 100.00% 239,008.1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无机盐类产品的成本主要为材料成本,其中主要原材料为铬
铁矿、纯碱和硫酸。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905.30 61.64% 2,330.58 61.24% 1,967.59 51.70% 1,862.98 61.28%
业务招待费 281.41 9.10% 370.16 9.73% 618.40 16.25% 342.68 11.27%
运输费 31.78 1.03% 42.50 1.12% 47.59 1.25% 34.81 1.15%
差旅费 284.25 9.20% 442.09 11.62% 481.96 12.66% 359.56 11.83%
办公费 21.92 0.71% 35.45 0.93% 36.61 0.96% 39.65 1.30%
广告费 163.06 5.28% 192.02 5.05% 169.72 4.46% 49.22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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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仓储费 13.46 0.44% 21.29 0.56% 29.57 0.78% 33.23 1.09%
劳务费 49.02 1.59% 51.22 1.35% 59.85 1.57% 42.20 1.39%
其他 340.66 11.02% 320.10 8.41% 394.76 10.37% 275.98 9.08%
合计 3,090.86 100.00% 3,805.42 100.00% 3,806.05 100.00% 3,040.3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3,040.31 万元、3,806.05 万元、3,805.42 万
元和 3,090.8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86%、1.03%、0.94%和 0.96%,
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
公司销售费用逐步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9,195.26 37.80% 10,975.11 41.35% 10,036.95 37.62% 10,083.42 37.54%
中介机构费用 815.89 3.35% 589.12 2.22% 651.03 2.44% 486.80 1.81%
差旅费 119.62 0.49% 152.59 0.57% 130.59 0.49% 77.90 0.29%
办公费 130.02 0.53% 178.35 0.67% 180.80 0.68% 155.42 0.58%
运输费 137.70 0.57% 241.73 0.91% 251.29 0.94% 383.06 1.43%
折旧摊销费 1,952.22 8.03% 2,447.78 9.22% 2,032.46 7.62% 1,963.68 7.31%
修理费 542.13 2.23% 843.43 3.18% 741.42 2.78% 920.71 3.43%
水电费 379.25 1.56% 418.69 1.58% 351.98 1.32% 452.27 1.68%
业务招待费 216.80 0.89% 371.54 1.40% 320.04 1.20% 292.72 1.09%
环保费 4,366.85 17.95% 4,393.99 16.55% 4,229.26 15.85% 4,322.13 16.09%
铬渣治理费 5,224.67 21.48% 3,732.88 14.06% 4,679.50 17.54% 3,614.69 13.46%
信息服务费 187.74 0.77% 79.36 0.30% 59.94 0.22% 59.75 0.22%
股份支付 - - 254.14 0.96% 919.06 3.44% 1,869.09 6.96%
劳务费 117.87 0.48% 163.41 0.62% 203.78 0.76% 226.74 0.84%
低值易耗品 209.17 0.86% 345.28 1.30% 335.24 1.26% 536.93 2.00%
安全生产费 223.96 0.92% 267.62 1.01% 348.87 1.31% 309.77 1.15%
其他 505.12 2.08% 1,087.80 4.10% 1,207.17 4.52% 1,102.99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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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24,324.29 100.00% 26,542.81 100.00% 26,679.38 100.00% 26,858.0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26,858.05 万元、26,679.38 万元、26,542.81
万元和 24,324.2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7.60%、7.21%、6.53%和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消耗的
材料、燃料和 7,994.65 68.82% 8,153.77 63.53% 5,874.39 51.26% 5,992.15 56.36%
动力费用
研发人员工
资薪金、津贴 2,897.42 24.94% 3,734.03 29.09% 4,292.21 37.45% 3,557.70 33.46%
补贴
用于研发的
仪器设备或 637.77 5.49% 657.26 5.12% 762.40 6.65% 683.89 6.43%
折旧、租赁费
其他 87.10 0.75% 289.54 2.26% 532.01 4.64% 398.15 3.74%
合计 11,616.94 100.00% 12,834.59 100.00% 11,461.01 100.00% 10,631.8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0,631.88 万元、11,461.01 万元、12,834.59
万元和 11,616.94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1%、3.10%和 3.16%和
贴补贴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利息费用 3,006.35 3,692.08 3,527.28 3,378.93
减:利息收入 186.99 322.90 234.36 191.15
减:汇兑收益 285.37 569.17 125.92 84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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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手续费支出 106.38 92.28 121.92 145.95
其他支出 -0.31 -1.60 -0.88 -1.98
合计 2,640.07 2,890.69 3,288.04 2,481.99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2,481.99 万元、3,288.04 万元、2,890.69 万
元和 2,640.07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70%、0.89%、0.71%和 0.82%,
主要为利息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稳岗补贴 87.38 3.70 67.05 87.18
外贸专项资金 350.00 91.00 6.30 -
个税返还 35.93 35.33 25.52 17.6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35.00
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款项 100.00
专利申请补助 - - 11.54 5.53
出口补贴 - - 54.40 10.00
研发补助 18.00 45.08 72.14 150.21
以工代训补贴 - - 0.30 40.00
航运奖补 - - 28.69 -
与高新企业相关补助 - - 20.00 35.00
企业贡献奖励 10.00 10.00 5.00 -
先进制造业进项税加计抵减 964.49 2,353.93 835.25 -
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 - - 70.00 -
电费补贴 - - 13.86 -
区域协调发展基金 - - 44.80 -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摊销 332.00 431.46 284.43 273.00
企业奖补资金 66.00 130.44 - -
其他 239.44 111.07 115.76 103.98
合计 2,238.24 3,212.01 1,655.05 722.52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722.52 万元、1,655.05 万元、3,212.0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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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2,238.24 万元,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入、递延收益政府补助摊
销以及先进制造业进项税加计抵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
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
- - 54.17 259.09
收益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
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40.07 - 7.80 20.75
远期结售汇交割收益 - 15.04 -0.50
债务重组收益 - - -4.42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
- - 25.49
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 464.56 45.16 270.71 366.97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366.97 万元、270.71 万元、45.16 万元和 464.56
万元,金额变动主要受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损失以“-”列示)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坏账损失 - - - -47.34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
-417.03 -387.59 -523.31 -174.28
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 - - -128.21 -
合计 -417.03 -387.59 -651.52 -221.61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221.61 万元、651.52 万元、387.59 万
元和 417.03 万元,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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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损失以“-”列示)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0.13 2.54 1.46 -4.57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2.42 -508.17 -53.69 4.6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1.27 -108.24 38.12 -11.15
合计 -73.57 -613.87 -14.11 -11.10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 11.10 万元、14.11 万元、613.87 万元
和 73.57 万元,主要为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中 2024 年
度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规模较大,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湖北旌达部分建筑工程行业客
户账期相对较长,公司按账龄与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报废长期资产形成的收益 5.37 30.17 2.07 5.66
罚款、违约金收入 1.02 1.28 130.65 25.19
无法支付款项核销 146.91 183.80 4.00 97.55
碳排放使用权 387.79 - - -
其他 0.33 106.96 7.12 655.33
合计 541.42 322.21 143.83 783.7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783.74 万元、143.83 万元、322.21 万元
和 541.42 万元,主要为碳排放使用权出售款及无法支付款项核销。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546.74 826.21 1,488.86 6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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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对外捐赠 45.10 57.00 98.80 124.69
碳排放权履约 - - - 239.42
罚款支出 9.06 123.49 14.19 245.49
其他 -76.58 36.89 61.10 -
合计 1,524.32 1,043.58 1,662.95 1,217.5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1,217.52 万元、1,662.95 万元、1,043.58
万元和 1,524.32 万元,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对外捐赠和碳排放权履约相
关支出。
(四)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3,447.02 6,494.94 4,035.68 4,476.61
递延所得税费用 2,229.42 432.94 180.61 1,503.31
合计 5,676.44 6,927.88 4,216.29 5,979.92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5,979.92 万元、4,216.29 万元、6,927.88
万元和 5,676.44 万元,主要为当期所得税费用。
(五)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1.74 -5.69 90.91 287.80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 - - -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 - - -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 - - -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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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5.52 5.55 15.72 20.75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 - - -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4.42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 - - -
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 - - -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 - - -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 - - -
的损益
除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500.64 -982.59 -693.04 -1,945.25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
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 - - -
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 - - -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 - - -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982.90 -722.37 -1,519.12 -194.3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合计 -161.94 -881.34 -1,277.13 -1,108.5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48 49.30 -244.33 -9.89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7.08 8.66 110.80 24.90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 -164.34 -939.31 -1,143.60 -1,123.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
注: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数据已经申报会
计师审核,并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 2-00208 号)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123.55 万元、-1,143.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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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9.31 万元和-164.34 万元,主要由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计入当期
损益的政府补助和投资收益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对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影响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
-161.94 -881.34 -1,277.13 -1,108.55
额的影响的合计(a)
利润总额(b) 46,490.39 54,101.80 41,452.33 48,348.63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0.35% -1.63% -3.08% -2.29%
(c=a/b)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
-164.34 -939.31 -1,143.60 -1,123.55
性损益影响数(d)
净利润(e) 40,813.95 47,173.92 37,236.04 42,368.71
占净利润的比例(f=d/e) -0.40% -1.99% -3.07% -2.65%
(六)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情况如下: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收益率(%)
(元/股) (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2.34 0.58 0.55
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6.22 0.96 0.94
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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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收益率(%)
(元/股) (元/股)
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8.38 0.86 0.85
净利润
七、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05.99 33,342.66 39,631.36 49,097.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76.14 -36,393.99 -27,420.82 -31,410.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92.84 19,795.43 -13,821.23 -8,717.3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575.03 17,232.64 -1,566.74 10,053.21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1,226.88 244,999.49 232,431.89 203,924.52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16.32 228.6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21.05 3,267.68 6,291.06 4,379.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5,664.25 248,495.84 238,722.95 208,304.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3,684.94 139,233.02 123,818.70 82,295.02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1,598.53 38,165.47 35,618.11 34,498.5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241.75 16,310.40 18,593.95 20,043.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933.05 21,444.28 21,060.82 22,368.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2,458.26 215,153.18 199,091.58 159,206.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05.99 33,342.66 39,631.36 49,097.8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9,097.8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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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接受劳务收到及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业务大幅
增长,应收账款回款较为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保持正向流入。
受公司进行主动战略储备核心原材料以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持续增长影响,2025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与经营活动现金的流入基本一致,公司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7.71%、62.84%、60.24%和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据铬铁矿市场价格情况动态调整了采购策略、加大了核心原材料铬铁矿的采购规
模,原材料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的主要过程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净利润 40,813.95 47,173.92 37,236.04 42,367.98
加:资产减值准备(收益以“-”号填列) 417.03 387.59 651.52 221.61
信用减值准备(收益以“-”号填列) 73.57 613.87 14.11 11.1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73.85 72.39 48.04 41.67
无形资产摊销 936.72 1,236.24 1,123.64 971.9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66.69 479.04 457.99 703.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541.37 796.03 1,486.79 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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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843.04 992.08 836.16 1,975.2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485.51 2,808.87 3,483.34 2,296.2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64.56 -45.16 -270.71 -366.9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2.11 -7.29 -373.48 -499.9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117.31 440.20 554.09 2,004.0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4,351.16 -18,754.94 -3,215.42 -15,088.5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28,006.46 -9,380.49 3,963.19 -8,770.36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20,520.17 -13,016.51 -25,607.66 2,916.92
列)
其他 - 254.14 919.06 1,869.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05.99 33,342.66 39,631.36 49,097.85
注:上表中 2022 年数据未考虑因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差异主要系公司处于快速发
展阶段,采购、生产、销售规模扩大,存货及应收账款余额也随之增长,从而导
致存货、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均有所变动。此外,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等并未产生现金流量,也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
利润存在差异产生影响。2025 年 1-9 月,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较
大,主要原因系业务规模扩张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额超过经营性应付款增长
额,且存货余额持续上升。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540.00 130.00 2,075.00 38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62.92 35.00 194.35 81.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34.77 355.87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333.92 856.28 2,509.40 1,226.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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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600.00 5,400.00 664.00 2,8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19.7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310.06 37,250.27 29,930.21 32,636.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76.14 -36,393.99 -27,420.82 -31,410.07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410.07 万元、
-27,420.82 万元、-36,393.99 万元和-9,976.1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是为了工艺改进、自动
化提升,公司购置各类机器设备等支出所致。2024 年、2025 年 1-9 月,公司投
资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收购厦门首能、参与新疆沈宏重整投资
相关资金支出。2025 年 1-9 月,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
理财赎回款。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8.00 2,362.00 217.2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4,095.00 67,303.02 57,973.54 58,815.8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0.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095.00 67,421.02 60,335.61 59,033.0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642.80 28,689.05 60,037.53 55,367.6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473.04 12,050.35 13,687.56 12,347.0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2.00 6,886.19 431.75 35.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187.84 47,625.59 74,156.84 67,750.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92.84 19,795.43 -13,821.23 -8,717.30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为-8,717.30 万元、-13,821.23
万元、19,795.43 万元和-6,092.84 万元。2022 年及 2023 年,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
现金水平较高,主要原因系偿还到期的长期贷款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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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资本性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报告期各期,公司购建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6,031.52 万元、29,266.21
万元、28,430.50 万元和 15,710.06 万元。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参见
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九、纳税情况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其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3%、9%、6%、5%、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5%
国内:15%、20%、2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境外:8.25%、16.50%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1.5%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1%
注 1:本期销售商品按照 13%税率缴纳增值税,本期提供运输劳务境内按照 9%及 6%
税率缴纳增值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注 2:黄石新泰碱业有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 5%;
注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湖北
网运通报告期内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2023 年 11 月
湖北网运通自此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税率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5%
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 15%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5%
湖北中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5%
湖北港运物流有限公司 20%
湖北华盛海运有限公司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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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湖北新胜物流有限公司 20%
湖北旌达科技有限公司 25%
湖北华宸置业有限公司 25%
湖北振华旌远科技有限公司 25%
国胜智慧公路港(黄石)有限公司 25%
湖北国胜新材料有限公司 20%
深圳旌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
湖北北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
湖北旌冶科技有限公司 15%
广东钜泰化工有限公司 25%
振华民丰(香港)有限公司 8.25%、16.50%
(二)报告期内的税收优惠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如下:
内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内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
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经税务机关允许: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按 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
税。
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12 号)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湖北港运物流有限公司、湖北新
胜物流有限公司、湖北国胜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旌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北
北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缴纳企业所得税。
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及产出的产品—碱式硫酸铬、元明粉、多聚钒酸
钠、氢氧化铝、铬酸铬铬绿以及子公司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所用原材
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 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允许先进
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厦门
首能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该增值税优惠政策。
十、技术创新分析
公司关于技术创新分析的相关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八、与产品
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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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诉讼和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规定的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新疆沈宏于 1994 年 3 月 8 日成立,注册资本 29,338.2 万元人民币,系国内
当前四家具有源头铬盐生产能力的金属铬材料厂商之一,其所供应的金属铬原料
具有广泛的业内认知度。
年 8 月,管理人发布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确定
重整投资人公告》,确定公司为新疆沈宏集团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2025 年 10
月,公司与管理人及新疆沈宏签订《新疆沈宏集团等七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重
整投资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重整投资方案》和《框架协
议》,公司以支付偿债资金方式参与本次破产重整投资,金额为 2 亿元,通过本
次重整投资共取得标的公司 100%股权。2025 年 11 月,管理人根据公司提交的
《重整投资方案》拟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已经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新疆沈宏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后续公司及管理人
将按照《重整投资方案》和《框架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期后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
司现有业务基础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
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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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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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一)发行人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022 年以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的单笔罚款
金额 10,000 元以上(包括 10,000 元)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
处罚决定书 处罚日期 处罚事由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号 名称 单位 金额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规
定实施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
录固体废物
黄石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
管理台账; 罚款
振华 黄环罚 市生 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
股份 〔2022〕27 号 态环 闭:……(八)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委托他人利 万元
境局 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用工业固体
(九)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
废物
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
废物的……”,主管部门的处罚不属于情
节严重的处罚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
为。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已出具证明,
认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改工作;2、该项处罚系按照《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规定实施的处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生
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
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
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
重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
(渝)应急罚 爆炸危险区 罚款
民丰 市应 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
化工 急管 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号 爆电器 元
理局 (一)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 (二)
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
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
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
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该项处罚
的处罚金额较低,属于该项规定的较低档
处罚标准,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3、重
庆市潼南区应急管理局已出具说明,认定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民丰 潼南公(桂) 重庆 剧毒品库房 罚款 1、该项处罚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化工 行罚决字 市潼 监控已停 1.50 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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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公司 处罚 处罚
处罚决定书 处罚日期 处罚事由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号 名称 单位 金额
[2022]118 号 南区 用,存在安 万元 实施的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 全隐患 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下
局 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责令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
不改正的,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
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较低,
属于该项规定的较低档处罚标准,不属于
重大违法行为。2、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
已出具说明,认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规定实施
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逾期末改正的,责令停产停
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
究刑事责任:……(三)进行爆破、吊装、
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
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
重庆
在动火作业 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市潼
(潼)应急罚 时未安排专 罚款 的”,以及《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
民丰 南区
化工 应急
管理
理 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
局
其他危险作业,有 1 处(次)未安排专门
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
正,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
末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1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2.9 万元以下的罚款”,该项处
罚的处罚金额较低,属于该项规定的较低
档处罚标准,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2、
针对该项处罚,重庆市潼南区应急管理局
已出具证明,确认民丰化工已完成整改并
均已及时缴纳了罚款,上述行政处罚不构
成重大违法行为。
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实施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违反
焊接工序操
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
作工人在焊
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接作业时未
黄石 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
正常使用配 罚款
旌达 黄环罚 市生 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
科技 〔2023〕53 号 态环 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焊接烟尘净 元
境局 关闭……”,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较低,
化器,导致
属于该项规定的较低档处罚标准,不属于
焊接烟气直
重大违法行为。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西
接排放
塞山区分局作为旌达科技日常环保监管
单位以及受托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查
单位,已出具证明,认定不属于重大违法
行为。3、湖北省信用信息中心于 202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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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公司 处罚 处罚
处罚决定书 处罚日期 处罚事由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号 名称 单位 金额
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旌达科技该项
行政处罚显示“已修复”,此外,旌达科
技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其他行政处
罚。
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
定实施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
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的……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
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
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
广东钜泰化
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
工有限公司
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
未经批准于
土地每平方米 30 元以下”。广东钜泰已
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上述违法行为的整改
惠州 擅自在惠阳
和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及时缴纳了罚
惠阳自然资 市惠 区永湖镇乌
罚款 款,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2、根据惠
广东 (监)字 阳区 泥埔村鸿海
钜泰 ﹝2023﹞ 自然 化工基地地
万元 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
表》,广东钜泰已缴纳罚款,并已履行到
局 土地,占地
位其他责任义务,同意该行政处罚信息达
面积 2,740
到最短公示期限后,在“信用中国”网站
平方米,未
提前终止公示。3、根据《证券期货法律
取得合法用
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如被处罚主
地手续
体为发行人收购而来,且相关处罚于发行
人收购完成之前已执行完毕,原则上不视
为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但发行人主
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主要来源于被处罚
主体或者相关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
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的
除外。”结合前述,广东钜泰相关处罚在
发行人收购完成前已执行完毕,未导致严
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
恶劣,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该项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
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
款第(一)项的规定实施的处罚。《中华
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规定,“无线电台(站)应当按照
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条件设
中华 不按照无线
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
人民 电台执照规
海事罚字 罚款 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
华盛 共和 定的许可事
海运 国杨 项和要求设
浦海 置、使用无
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局 线电台(站)
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无线电台执照,并
处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
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
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该项
处罚按照处罚的一般情形予以处罚,且处
罚金额属于该项规定的中低档处罚标准,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 公司 处罚 处罚
处罚决定书 处罚日期 处罚事由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号 名称 单位 金额
第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
定实施的处罚。《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
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
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
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
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第三
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
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2 万元以上 20 万
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
治:(五)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
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2、该项
处罚系发行人重整合并新疆沈宏前,新疆
罚款
未按照排污 沈宏所受到的行政处罚。新疆沈宏被裁定
吐鲁 许可证规定 破产重整并由管理人接管后,相关行政处
万
吐市环罚字 番市 和有关标准 罚罚款已作为破产债权申报。根据《企业
新疆 元,
沈宏 滞纳
号 环境 开展自行监 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
金
局 测,且未履 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3、根
行处罚决定 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
万元
定,“如被处罚主体为发行人收购而来,
且相关处罚于发行人收购完成之前已执
行完毕,原则上不视为发行人存在重大违
法行为。”4、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
已出具说明,振华股份及沈宏集团仅对本
次破产重整完成后产生的环保、安全生产
消防管理问题承担责任。吐鲁番市生态环
境局高昌区分局已出具说明,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新疆沈宏及其子公司不存在
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恶劣社会影响的情
形,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新
疆沈宏及其子公司未发现重大环保违法
违规行为。因此,上述行政处罚对应的违
法行为不构成发行人的重大违法行为。
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实
施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
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
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
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
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
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
高昌 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高区)应急 发生机械伤 罚款
新疆 区应 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
沈宏 急管 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故-15 号 成 1 人死亡 万元
理局 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
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
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
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
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根据
前述规定可知,该项处罚的处罚系依据一
般事故处罚标准做出的处罚,且处罚金额
属于处罚标准的中低水平,不属于重大违
法行为。2、针对该项处罚,吐鲁番市高
昌区应急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认定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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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公司 处罚 处罚
处罚决定书 处罚日期 处罚事由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号 名称 单位 金额
属于一般事故,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不
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
第七项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
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 16.5.1 条规
定实施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
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
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
高昌 2 名高处作 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新
吐鲁 (高昌)应急 罚款
区应 业人员未取 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
急管 得高处作业 自由裁量基准》第 16.5.1 条规定,“无特
轻 号 元
理局 操作证 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对危险
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无特种
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的每有 1 人罚款
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认定该违法行为属于
一般安全生产管理,未造成生产安全事
故、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不构成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
注:上表序号 6 对应的行政处罚属于发行人收购广东钜泰前,广东钜泰所受到的行政处罚;
序号 8-10 对应的行政处罚属于发行人重整合并新疆沈宏前,新疆沈宏所受到的行政处罚
针对前述行政处罚情况,结合处罚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处罚依据等情
况,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所对应的违规行为均不属于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
法律障碍。
(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
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况。
处以 10 万元罚款。柯彦廷的违规交易行为系误操作所致,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
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目的,不具有相关主观故意。柯愈胜及柯彦廷已认识到违规
交易的严重性,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2025 年 12 月,柯愈胜因工作变动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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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该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障碍。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蔡再华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三/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铬化学品、维生素 K3 等铬盐联产产品、超细氢氧
化铝等铬盐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重铬酸钠、铬酸酐、氧化
铬绿、碱式硫酸铬(铬粉)、超细氢氧化铝、维生素 K3 及金属铬等。截至本募
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详见本募集
说明书“第四节/四/(二)/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业
务关系和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企业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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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对同业竞争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有关措施的有效性,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再华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均未从事与公
司相同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事项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的承诺,不存在因违反承诺而收到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监
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措施有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
涉及新增同业竞争事项。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新增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同业竞争事项。”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蔡再华。蔡再华先生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
说明书“第四节/五/(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24 家控股子公司,2 家合营企业或
联营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蔡再华。蔡
再华先生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五/(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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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五/(一)基
本情况”。
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 5%以上自然
人股东以及未来 12 个月内拟上述职务或具备上述持股关系的主体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
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均为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除公司、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华电福新西塞新能源有限公
司(已于 2023 年 9 月注销)
除上述法人外,其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双方
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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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发行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发行人
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发行人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报告期内存在
交易的关联方,该等企业主要包括: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再华系其债
权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
重庆化医及其直接及间接控制及施加重大影
响的附属企业(和友实业、万利来化工、东
安钾肥、重庆天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曾经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
限责任公司、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化医宇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寿
捷圆化工有限公司等)
(二)关联交易
公司参考《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权限,制定
了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主要包括: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 30 万元以
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
用)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
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常性关联采购及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易内容 定价方式
包装
润良包装 市场价格 1,517.90 1,810.64 1,825.27 2,295.54
材料
和友实业 纯碱 市场价格 - 266.38 9,454.77 12,2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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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易内容 定价方式
万利来化工 蒸汽 市场价格 - 9.93 57.39 427.33
合计 1,517.90 2,086.96 11,337.42 14,999.57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0.66% 0.69% 4.06% 5.82%
注:重庆化医于 2023 年 3 月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至 5%以下,故 2024 年 3 月后重庆化医
直接及间接控制及施加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和友实业、万利来化工)相关交易不作关联交
易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关联采购的应付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润良包装 492.24 286.15 317.58 393.77
和友实业 - - 124.85 -
万利来化工 - - 5.22 -
合计 492.24 286.15 447.64 393.77
①民丰化工向润良包装采购包装材料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为了解决公司原包装桶质量差、成本高、容易仿冒等问题,同时确保聚焦主
业,集中精力做好铬盐化工生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民丰化工于
润良包装主要从事化工包装制品生产,民丰化工向润良包装采购包装桶具有必要
性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民丰化工与润良包装之间的交易主要按照成本加成原则并参考市
场价格确定采购价格,交易价格公允。
②民丰化工向和友实业采购纯碱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纯碱是民丰化工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和友实业是西南地区主要的纯碱生
产厂家,具有产品质量可靠、运输半径短、采购成本低等优势。公司向和友实业
采购纯碱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在采购过程中,民丰化工与和友实业参考市场价格确定采购价格,交易价格
公允。
③民丰化工向万利来化工采购燃料动力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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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随着民丰化工铬盐产能的不断提高,生产中所需要蒸汽耗用量增
加,需要外购部分蒸汽作为补充。万利来化工地处民丰化工附近,其蒸汽可以直
接通过管道输送至民丰化工,因此民丰化工向万利来化工采购蒸汽具有必要性和
合理性。
民丰化工向万利来化工采购价格根据产汽成本,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定价,采
购价格公允。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常性关联销售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易内容 定价方式
东安钾肥 硫酸 市场价格 - - 598.33 578.00
合计 - - 598.33 578.00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0.16% 0.16%
注:重庆化医于 2023 年 3 月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至 5%以下,故 2024 年 3 月后重庆化医
直接及间接控制及施加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东安钾肥)相关交易不作关联交易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关联采购的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东安钾肥 - - 99.76 16.68
合计 - - 99.76 16.68
安钾肥具有大量的硫酸采购需求,且距离民丰化工较近、运输成本低。民丰化工
通过招投标程序成为东安钾肥的硫酸供应商,并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硫酸销售价
格,民丰化工向东安钾肥销售硫酸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且价格公允。
(3)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
单位:万元
科目/期间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45.81 1,563.80 1,570.99 1,3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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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 年收购博凯医药部分资产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再华系博凯医药的债权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
原则认定博凯医药为关联方。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公司收购博凯医药持有的位于黄石市西塞山区三园路 8 号的土地使用
权及对应地面上的建(构)筑物、设备类资产。
根据北京晟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
收购涉及的湖北博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建(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及
设备类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晟明评报字[2022]第 350 号),博凯医药于
评估基准日持有的房屋建(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及设备类资产评估价值为
交易价格为 5,507.37 万元。
振华股份位于黄石市西塞山区化工园区,园区化工性质用地紧缺,公司业务
扩容及产业链延伸发展因空间要素受到一定程度制约。博凯医药所持有的化工性
质用地,是黄石市西塞山区化工园内彼时唯一一块未处于投产状态的规模化土地
资源,且距离公司近、基础条件较好,目前相关资产已完成交割。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再华为公司无偿提供贷款担保,
有利于公司获得银行融资,推动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担保
担保方 最高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蔡再华 1,000.00 2024/3/28 2027/3/1 否
蔡再华 5,000.00 2024/3/28 2027/3/28 否
蔡再华 1,000.00 2023/11/16 2026/11/16 否
蔡再华 1,000.00 2023/11/3 2026/11/3 否
蔡再华 5,300.00 2023/9/6 2026/9/5 否
蔡再华 1,800.00 2023/6/21 2026/6/20 否
蔡再华 9,000.00 2023/6/21 2026/6/2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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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担保
担保方 最高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蔡再华 5,000.00 2023/6/12 2026/6/7 否
蔡再华 5,000.00 2023/4/21 2026/4/20 否
蔡再华 8,200.00 2023/4/3 2026/3/29 否
蔡再华 4,000.00 2022/11/16 2025/11/16 否
蔡再华 5,000.00 2022/11/11 2025/11/11 否
蔡再华 5,000.00 2024/4/28 2025/4/28 是
蔡再华 1,109.00 2024/3/26 2025/3/25 是
蔡再华 1,000.00 2024/3/15 2025/3/14 是
蔡再华 862.55 2023/12/11 2024/12/11 是
蔡再华 1,437.96 2023/6/15 2024/6/13 是
蔡再华 710.00 万美元 2022/6/7 2022/12/7 是
蔡再华 5,000.00 2022/5/20 2023/5/20 是
蔡再华 8,000.00 2022/3/17 2023/3/15 是
蔡再华 682.05 2022/3/10 2023/3/10 是
蔡再华 5,000.00 2022/1/27 2025/1/27 是
蔡再华 8,000.00 2021/12/23 2024/12/23 是
蔡再华 4,000.00 2021/12/17 2024/12/17 是
蔡再华 5,000.00 2021/5/31 2022/5/30 是
蔡再华 10,000.00 2021/2/22 2022/2/21 是
蔡再华 7,000.00 2020/9/23 2023/9/22 是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定价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方式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67.35 109.03 121.04 182.40
采购商品、采购劳
市场价格 - 65.43 92.22 2.44
务及接受担保
承租房屋 市场价格 - 0.83 3.30 3.30
出租房屋 市场价格 20.00 26.67 26.67 26.67
项目 2025 年 9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应收关联方款项 - - - - 3.65
应付关联方款项 - 107.44 107.44 598.03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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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庆化医于 2023 年 3 月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至 5%以下,故 2024 年 3 月后重庆化医
直接及间接控制及施加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相关交易不作关联交易披露。
报告期内,一般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报告期各期民丰化工向重庆润良包装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水电气等基础供应、2024 年-2025 年 9 月发行人子公司国胜公路港
向湖北网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相关餐饮服务,2023-2024 年发行人子公
司港运物流、中运国际向湖北网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运输服务、
年向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钛白粉,相关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已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披露程序。
根据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发行人时任独立
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中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交易事
项,已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未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构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三)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其《公
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决策程序、权限分级、回避表决、
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规定,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行为予以规
范。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
合计 101,331.00 87,800.00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
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
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
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5,000 吨/年维生素 K3 联产 7.4 万吨/年铬绿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民丰化工,为民丰化工铬钛新材料项目的
子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50,00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41,469.00 万元。本
项目为维生素 K3 联产铬绿项目,即以红矾钠(即重铬酸钠)和硫酸混合物作为
氧化剂,将甲基萘氧化后生产维生素 K3,之后将维生素 K3 装置中的残余物质
经进一步反应后得到 K3 还原液,用于制备铬绿。联产工艺流程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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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响应行业环保政策,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随着国家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以及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国
家及地方政府对铬盐及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的环保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重庆
市、潼南区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统一布署,潼南工业区北区将进行整体搬迁。公
司全资子公司民丰化工现有生产基地全部位于搬迁范围。民丰化工以此为契机,
拟于新基地投资扩建铬钛新材料项目,依托多年来的研发成果和工艺积累,以一
体化、规范化、智能化为建设理念,打造铬化学品行业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的集
成典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民丰化工铬钛新材料项目已取得重庆市生态
环境局下发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市)环准〔2025〕
司铬钛新材料绿色智能制造环保搬迁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函》(渝发改工业函
[2025]394 号)。本项目作为铬钛新材料项目的子项目,将采用新型环保工艺与先
进设备,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废渣进行高效处理,实现污染物减排与资
源循环利用,契合行业环保政策导向,解决现有的产能瓶颈,保障公司长期可持
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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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巩固维生素 K3 市场领先地位,充分发挥规模效应
维生素 K3 作为重要的饲料添加剂,广泛应用于畜禽、水产养殖领域,随着
全球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以及饲料行业对营养添加剂安全性、高效性要
求的提升,高品质维生素 K3 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维生
素 K3 生产企业,通过全资子公司民丰化工实施本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维
生素 K3 产能,更好满足下游客户的市场需求,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巩固公司在
国内外维生素 K3 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
(3)扩大铬绿产能,匹配下游行业需求增长
铬绿作为性能优异的无机颜料,具有耐高温、耐候性强、着色力佳等特点,
广泛应用于涂料、陶瓷、塑料、建材等多个领域。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复苏,
铬绿下游高端陶瓷、工业涂料等细分领域稳步发展,需求量逐步增加。此外,铬
绿是金属铬的直接原料,金属铬在各种类型的高温合金中有着重要的应用,通过
在高温下形成保护性表面膜,提高合金的抗氧化、抗碳化和抗硫化性。受益于近
年来军用、民用飞机及燃气轮机等高端装备的需求增长,高温合金市场规模有望
快速提升,有效拉动金属铬以及上游原材料铬绿的市场需求。民丰化工于业界首
创“维生素 K3 联产铬绿”工艺路线,以维生素 K3 副产的含铬废液为原料制备
高品质铬绿,实现了维生素生产过程中铬元素的高值化综合利用,近年来已取得
显著的环保成效和经营业绩。本项目实施后,民丰化工铬绿产能将得到提升,同
时将优化生产流程,通过所采用的智能化系统以实现生产过程的精确控制,进一
步提升铬绿产品的纯度和稳定性,有效匹配下游行业需求增长。
(1)成熟可靠的技术与工艺保障
公司在维生素 K3 及铬绿生产领域深耕多年,具备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
心技术积累,现有生产线稳定运行,工艺路线成熟。新项目将在现有技术基础上
进行优化升级,并与国内外知名工艺设计单位合作,确保技术先进性与可靠性。
(2)稳定的原料供应保障体系
公司已与主要铬矿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拥有稳定的铬资源采购渠
道。同时,项目所在地周边化工配套齐全,各类辅助原料供应充足,可为项目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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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生产提供有力支持。
(3)成熟的销售网络和稳定的客户关系
公司已建立覆盖国内外的销售网络,维生素 K3 产品长期供应国内外大型饲
料企业,铬绿产品依托母公司金属铬制造体系,已在业界具备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在下游多个工业领域拥有优质客户群。现有客户需求增长及新市场开拓计划,可
为新增产能提供有效市场承接。
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41,469.00 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
式解决,投资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资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 金额
本性支出 资金金额
合计 50,000.00 - 41,469.00
注 1:5,000 吨/年维生素 K3 联产 7.4 万吨/年铬绿项目募集资金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
资金。
注 2:其他资产费用包括提前进厂费、人员培训费、办公用俱购置费。
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建设期进度安排如下:
项目 2026Q1 2026Q2 2026Q3 2026Q4 2027Q1 2027Q2 2027Q3 2027Q4
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
项目准备阶段
设备及材料采购
土建施工
设备、管道、水电安装
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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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Q1 2026Q2 2026Q3 2026Q4 2027Q1 2027Q2 2027Q3 2027Q4
投产
本项目效益预测以《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化工投资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相关的技术方案和设计资料等为依据进行项目
经济效益测算。本项目效益预测主要计算过程:
(1)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
法与参数》
(第三版)、
《化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原材料市场价
格水平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估算各项成本、费用;
(2)结合下游市场产品
价格水平、预计达产率等因素估算本项目收入及税金;
(3)汇总计算收入、成本、
费用等确定项目利润,并计算投资回收期和内部收益率。
本项目主要测算参数及其假设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参数 主要假设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冶金级铬绿、颜料级铬绿、铬酸铬铬绿及维生素 K3,其中
民丰化工生产部分冶金级铬绿将销售至振华股份子公司旌冶科技,用于进一
步生产金属铬,该内部销售节约外购成本。在测算节约外购成本及销售收入
节约外购成本
时,设计产销率为 100%。募投项目产品各年的节约外购成本和销售额根据
及营业收入
预计募投产品单价乘以当年预计产量进行测算。募投项目单价系在同类型产
品销售单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未来行业市场需求、竞争情况、产品销售结
构等因素预测
外购原材料以公司相关原材料的采购/询价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供需情况、
原材料费用
经济环境等因素确定,自产原材料依据公司生产成本测算
本项目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税率进行估算,其中企业所得
税率 税率按 25%计算,增值税按 13%计算,税金及附加税主要考虑了城建税、教
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应交流转税的 7%、3%和 2%计算确定
职工薪酬 项目定员 160 人,年工资及福利费总额为 2,470.00 万元
根据企业运营服务特点及成本控制,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修理费及其他
(第三版)及化工类项目经济评价常见数据,按设备原值的 2%为基数计提,
制造费用
其他制造费设备原值的 2%为基数计提。
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其中,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按 10 年考虑,
折旧和摊销 残值率为 5%;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按 20 年考虑,残值率为 5%;分摊至
该项目中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按照 50 年、5 年分别进行摊销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均值为 8.91%,考虑到本项目建设投入规
期间费用
模大、人员投入多、收入规模大,并结合后续市场拓展等因素,谨慎预测期
间费用率为 15.00%
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经营期为 13 年,项目经营期第一年达产 60%,第二
年达产 80%,第三年达产 100%。本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达产年
可实现净利润 10,168.97 万元,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7.20%,税后静态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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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回收期为 7.48 年。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为重庆潼南区高新区东区 B 区,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民丰化工,民丰化工已取得本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渝(2026)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000096730 号)。
民 丰 化 工 已 完 成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项 目 备 案 ( 项 目 代 码 :
(二)50 万吨/年硫酸联产 5 万吨/年铬粉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民丰化工,为民丰化工铬钛新材料项目的
子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25,00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本
项目为硫酸联产铬粉(碱式硫酸铬)项目,即以液体硫磺为原料生产硫酸,并以
红矾钠装置生产的红矾钠母液(即重铬酸钠)和硫酸装置副产的二氧化硫为主要
原料生产铬粉。联产工艺流程示意图如下:
(1)保障原材料自给,降低供应链风险
硫酸是铬盐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原材料,民丰化工现有硫酸产能 30 万吨/年,
而未来随着“铬钛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实施,民丰化工铬盐及下游产品产能将逐
步提升,硫酸需求量将进一步增长,现有硫酸产能已无法平衡内部生产需求与对
外产品销售。近年来,硫酸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受原材料硫磺价格、环保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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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影响,采购成本不稳定,同时对外采购存在市场有效货源不足、交货延迟等
风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本项目建成后,硫酸产能将得到提升,不仅
能有效降低对外采购成本,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还能保障原材料稳定供应,
确保公司核心生产环节的顺畅运行,提升供应链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2)提升铬粉产能,拓展盈利增长点
铬粉作为重要的工业原料,广泛应用于鞣革、电镀、磨料等行业,近年来中
国铬粉市场在国家产业政策引导、“双碳”战略推进及下游应用需求升级的多重
驱动下,呈现出结构性调整与绿色转型并行的发展态势。根据国际铬发展协会
(ICDA)公开信息显示,截止 2024 年,铬鞣剂是全球铬化学品第一大应用领域,
占据全球铬盐消费量 30%以上,而高端皮革化学品的主要市场份额至今仍为海外
厂商所占据。在此背景下,具备技术领先性、原料保障能力和环保合规水平的企
业将在政策红利与市场整合中逐步获得主导地位,行业整体将向集约化、绿色化、
高值化方向加速演进。本项目实施后,民丰化工铬粉产能将得到提升,同时可优
化产品规格,提升高品质铬粉的生产能力,增强公司在铬粉领域的市场话语权,
拓展盈利增长点。
(3)发挥协同联产优势,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硫酸与铬粉联产具有显著的产业链协同优势,硫酸装置副产的二氧化硫是铬
粉生产的重要原料,硫酸装置产出的硫酸也将被进一步用于钛白粉、维生素 K3、
铬酸酐等产品的生产。本项目通过联产模式,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硫酸-铬盐-铬
粉”的产业链布局,实现上下游产品的高效联动,提升产业链的完整性与协同性。
此外,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规模化的硫酸与铬粉生产能力,通过规模效应降
低单位生产成本,同时凭借自给原材料的成本优势,同步提升铬粉和硫酸产品的
盈利空间,进而增强公司的综合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4)实现全厂热能闭路循环,促进能源结构转型
硫酸装置生产过程中释放大量热源。作为铬钛新材料项目的“热动力心
脏”,该装置是构建全厂热能“高温蒸汽发电、中温工艺用汽、低温预热原料”
梯级利用体系的核心环节,对全厂的热能保供和成本优化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与传统燃煤锅炉相比,硫酸装置“以硫磺代煤炭、化煤渣为硫酸”,引领新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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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结构向清洁高效、减碳降耗方向转型升级。
(1)成熟的生产技术为项目实施提供核心支撑
公司在硫酸与铬粉生产领域拥有多年的技术积累,技术成熟可靠,已形成完
善的生产流程与质量控制体系。针对本项目的联产工艺,公司已组织研发团队完
成了工艺优化,解决了硫酸与铬粉联产过程中的能源回收、副产物利用等关键技
术问题,确保项目建成后可实现高效、稳定生产。同时,公司拥有多项与硫酸、
铬粉生产相关的核心专利,技术壁垒较高,可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
保障。
(2)市场需求与客户资源为产能消化提供支撑
硫酸方面,除满足民丰化工内部生产需求外,周边多家企业对硫酸存在稳定
需求,民丰化工可利用地理优势对外销售部分硫酸,拓展收入来源。铬粉方面,
随着下游高端铬鞣剂及新材料等行业的快速发展,高品质铬粉市场保持较高景气
度,为项目新增产能提供了市场空间。公司现有铬粉产品已获得多家下游客户的
认可,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同时公司具备丰富的市场开拓经验,可通过拓展
新客户、开发新兴应用领域等方式,确保新增产能的顺利消化,保障项目的预期
收益。
(3)资金与配套条件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公司及管理团队具备多年铬盐及硫酸生产管理经验,并具有丰富的技术改造
及扩建项目经验,在项目建设、生产组织、品质控制及安全环保管理方面体系完
善,能够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并达成预期效益。
拟使用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投资明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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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资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 金额
本性支出 资金金额
合计 25,000.00 - 20,000.00
注 1:50 万吨/年硫酸联产 5 万吨/年铬粉项目募集资金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
注 2:其他资产费用包括提前进厂费与其他准备费、人员培训费、办公用俱购置费。
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建设期进度安排如下:
项目 2026Q1 2026Q2 2026Q3 2026Q4 2027Q1 2027Q2 2027Q3 2027Q4
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
项目准备阶段
设备及材料采购
土建施工
设备、管道、水电安装
试车
投产
本项目效益预测以《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化工投资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相关的技术方案和设计资料等为依据进行项目
经济效益测算。本项目效益预测主要计算过程:
(1)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
法与参数》
(第三版)、
《化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原材料市场价
格水平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估算各项成本、费用;
(2)结合下游市场产品
价格水平、预计达产率等因素估算本项目收入及税金;
(3)汇总计算收入、成本、
费用等确定项目利润,并计算投资回收期和内部收益率。
本项目主要测算参数及其假设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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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数 主要假设
民丰化工本项目产品为 40 万吨/年 98%工业硫酸,10 万吨/年 AR 级浓硫酸以
及 5 万吨铬粉,同时硫酸装置产生低压饱和蒸汽用于全厂热源供给及对外销
售。民丰化工使用部分生产的 98%工业硫酸作为维生素 K3、铬酸酐、重铬
酸钠等产品的原材料,使用低压饱和蒸汽作为全厂低压蒸汽热源,该自用部
节约外购成本
分可节约民丰化工的外购成本。在测算节约外购成本及销售收入时,设计产
及营业收入
销率为 100%。募投项目产品各年的节约外购成本和销售额根据预计募投产
品单价乘以当年预计产量进行测算。募投项目单价系在同类型产品销售单价
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未来行业市场需求、竞争情况、产品销售结构等因素预
测
外购原材料以公司相关原材料的采购/询价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供需情况、
原材料费用
经济环境等因素确定,自产原材料依据公司生产成本测算
本项目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税率进行估算,其中企业所得
税率 税率按 25%计算,增值税按 13%计算,税金及附加税主要考虑了城建税、教
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应交流转税的 7%、3%和 2%计算确定
职工薪酬 项目定员 58 人,年工资及福利费总额为 946.00 万元
根据企业运营服务特点及成本控制,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修理费及其他
(第三版)及化工类项目经济评价常见数据,按设备原值的 2%为基数计提,
制造费用
其他制造费设备原值的 2%为基数计提。
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其中,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按 10 年考虑,
折旧和摊销 残值率为 5%;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按 20 年考虑,残值率为 5%;分摊至
该项目中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按照 50 年、5 年分别进行摊销
期间费用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均值为 8.91%, 谨慎预测期间费用率为 10.00%
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经营期为 13 年,项目经营期第一年达产 60%,第二
年达产 80%,第三年达产 100%。本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达产年
可实现净利润 2,732.84 万元,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0.47%,税后静态投
资回收期为 10.02 年。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为重庆潼南区高新区东区 B 区,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民丰化工,民丰化工已取得本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渝(2026)潼南区不动产权第 000096730 号)。
民 丰 化 工 已 完 成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项 目 备 案 ( 项 目 代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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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 26,331.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以满足公司日常运作资金需要。
(1)满足公司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
近年来上市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提升,营业收入逐年递增。公司坚守“第一性
原理”的发展理念,探索并践行铬盐行业“刚性需求、技术驱动、成本为王、清
洁环保”的核心本质,坚持技术驱动,不断对生产技术和工艺进行改进和革新,
加强成本控制,同时延伸铬盐产业链,拓宽应用领域,逐步形成了全球铬盐行业
内独有的“全流程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体系”。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项目建设投入、日常生产运营、市场拓展和未来
持续发展所需的资金投入将进一步加大。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缓解公司发展
的资金压力,满足未来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竞争力,切实为公司持续
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动负债)、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 58,429.13 万元、33,732.20 万元。在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前,预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率将低于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的利
息率,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提升公司的抗风
险能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
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向中,资本性支出 61,469.00 万元,非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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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 号》的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扩大现有业务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是基于未来发展战略及行
业市场机遇而实施,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密切相关。
公司主要从事铬化学品、维生素 K3 等铬盐联产产品、超细氢氧化铝等铬盐
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营包括重铬酸钠、铬绿、碱式硫酸铬(铬粉)、
金属铬、维生素 K3 等产品及服务。目前公司已成为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铬盐和
维生素 K3 生产企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000 吨/年维生素 K3 联产 7.4 万吨/年铬绿项目”、
“50 万吨/年硫酸联产 5 万吨/年铬粉项目”建成后,公司维生素 K3、铬绿、铬
粉等产品的产能将进一步提升,更好满足下游客户的市场需求,充分发挥规模效
应。此外,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对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进行升级,将有效提升相关
产品的生产效率,将巩固公司的产品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市
场份额。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产品包括硫酸钾、超细氢氧化铝等铬盐副产品,系公司进
一步拓展铬化学品的新兴应用领域及市场空间、提升铬盐相关副产品及资源综合
利用产品的盈利能力而实施的项目。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主要为铬绿、铬粉、维生素 K3 等铬盐及铬盐联产产
品,与前次募投项目涉及主要产品不存在重叠,且公司已拥有该产品领域深厚的
工艺、市场、供应链等积累,有效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确定性。
(三)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和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本章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
况”中关于募投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的相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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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
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对公司战略的实现具有积极意义。公司围
绕主营业务开展本次募投项目,结合未来市场趋势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
扩大公司生产能力,突破铬盐产品产能瓶颈,提升生产运营效率,增强公司业务
规模和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铬盐行业的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未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
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有效提升公司资
金实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未来随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转
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得以增强,资本结构
进一步优化。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
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和效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管理制度,并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
按规定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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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0 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062,1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合计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 2-00012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418010100100560107 117,190,188.68 18,408.6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418010100100560085 166,450,000.00 278.39
招商银行黄石南京路支行 714902016910008 117,900,000.00 4,962,943.26
合计 401,540,188.68 4,981,630.28
注:上述余额包含前次募集资金专户的结转利息。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690.78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9,202.37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9,202.3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25 年 1-9 月:4,2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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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 项目达到预
金额与募 定可使用状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集后承诺 态日期(或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资 诺投资 诺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金额 截止日项目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的差额 完工程度)
含铬废渣
含铬废渣循环
循环资源
化综合利
用项目
用项目
超细氢氧
超细氢氧化铝
化铝新型
环保阻燃
材料项目
材料项目
补充流动
补充流动资金
资金及偿
还银行贷
款项目
款项目
合计 40,621.00 39,690.78 39,202.37 40,621.00 39,690.78 39,202.37 -488.41
注:超细氢氧化铝新型环保阻燃材料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主要
系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用于投资项目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4 年 6 月
元,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237,437,311.90 元。公司
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 2-00214 号)。2024 年 8 月,
公司将 241,399,576.05 元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置换出。
(四)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资项目累 截止日累计实现
定可使用状 承诺效益 2025 年 到预计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 2023 2024 效益
态日期 年度 年度 1-9 月 效益
用率
项目经营期第一年
达产 80%,第二年
硫酸钾:
含铬废渣循环 达产 100%。项目达
工业盐: (注 2)
用项目 1,509.99 万元,达产
年 均 净 利 润 为
项目经营期第一年
达产 60%,第二年
达产 70%,第三年
达产 80%,第四年
超细氢氧化铝
达产 90%,第五年 不适用
达产 100%。项目达 (注 2)
材料项目
产年均利润总额为
年 均 净 利 润 为
补充流动资金
款项目
注 1:2024 年度至 2025 年 1-4 月,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设备开始陆续调
试进入试生产阶段,并于 2025 年 4 月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续仍存在少量投入。2024
年度至 2025 年 1-4 月,公司试生产运营阶段的产量尚不稳定,所产生的实际效益较低。
注 2:含铬废渣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和超细氢氧化铝新型环保阻燃材料项目均于
渣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和超细氢氧化铝新型环保阻燃材料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
有关内容一致。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大信会计师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于 2026 年 1 月 4 日出具了《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 2-00001 号),结
论为: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董事:
蔡再华 占园进 方红斌
石大学 柯尊友 陈前炎
段丙华 问立宁 林晚发
除董事外的高级
管理人员:
杨帆 朱桂林 程亮荣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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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声明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
林晚发 段丙华 方红斌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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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蔡再华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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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郑敬元
保荐代表人:
耿玉龙 樊灿宇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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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认真阅读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
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马 骁
保荐机构董事长: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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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杨继伟 张理清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沈国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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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
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丁红远 李征平
付娟 夏雪(已离职)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谢泽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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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签字会计师的离职说明
本所作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大信审字[2024]第 2-00306 号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为丁红远和夏雪。
由于个人原因,夏雪已于 2025 年 5 月从我所离职,故无法在湖北振华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之“为本次
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中签字。
特此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谢泽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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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为本次发行承担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
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
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
韩飞 刘诗绮
评级机构负责人:
张剑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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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会声明
(一)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存在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资本结构、融
资需求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
务发展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定作出的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
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
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
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之《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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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编制、股东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
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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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一)发行人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土地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鄂(2023)黄石市不动产权第 0006920 号;鄂(2023)
产权第 00069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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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土地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西塞山区西塞山工业园区内,G0307 街区,河
西大道以西,凉山路以南
鄂(2023)黄石市不动产权第 0018207 号;鄂(2023)
黄石市不动产权第 0018768 号;鄂(2023)黄石市不动
产权第 0018769 号;鄂(2023)黄石市不动产权第 0018770
号;鄂(2023)黄石市不动产权第 0018771 号
(二)发行人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土地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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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土地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龙山南路 2 号工业
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0021865 号;
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0021887 号
批发零
住宅
西塞山区河西大道以西、凉山路以北,
G03071001 号地块二期
西塞山区河西大道以西、凉山路以北,
G03071001 号地块
西塞山区河西大道以西、凉山路以北,
G03071001 号地块
西塞山区河西大道以西、凉山路以北,
G03071001 号地块
西塞山区西塞山工业园区河西大道以西、凉山
路以北,G03071002 号地块
西塞山区西塞山工业园内,G0208 街区,46 号
路与 47 号路交叉口处以北,G03080705 号地块
西塞山区西塞山工业园区内,G0308 街区,46
号路与 47 号路交叉口处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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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土地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土地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土地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Thai-Occidenta 386 Moo 4, Bangpoo Industrial Estate, Soi 6,
l Chemical Pattana 3 Road, Praksa Subdistrict, Mueang
Limited(振华 Samut Prakan District, Samut Prakan Province,
泰国曾用名) Thailand
注: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化工企业环保技改升级搬迁工作部署,民丰化工位于潼南工业园区北区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及相关土地将整体搬迁,根据相关
协议,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一/(二) ”第 1 至 12 项所列民丰化工土地使用权,以及“附件二/(二)”第 1 至 86 项所列房屋所有权,在搬迁前将依据前述
协议及搬迁计划变更至潼南区相关主体名下。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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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发行人及子公司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
(一)发行人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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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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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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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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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二)发行人子公司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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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号(天然
气调压站)
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号(包装
制桶车间)
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号(办公
综合区)
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 1 号(生活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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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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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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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龙山南路 2 号工业项
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0021865
号
期 1 栋 23 号 02 新型厂房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龙山南路 2 号工业项
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0021887
号
期 1 栋 23 层 01 新型厂房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河口镇凉山村黄石
大道 668-1 号 1#加工车间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河口镇凉山村甘家
封闭间)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河口镇凉山村甘家
湾路 1 号 1#仓库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河口镇凉山村甘家
湾路 1 号 2#仓库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河口镇凉山村甘家
湾路 1 号综合楼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河口镇凉山村甘家
湾路 1 号配电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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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甲类厂房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乌泥埔村地段高品质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甲类仓库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乌泥埔村地段高品质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办公控制楼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乌泥埔村地段高品质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辅助用房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乌泥埔村地段厂区丙
类厂房、连廊、丙类仓库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乌泥埔村地段厂区应
急池、消防水池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乌泥埔村地段高品质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罐区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乌泥埔村地段高品质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液氮储罐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抵押、
年路南侧沈宏工业园区 15#115 号 查封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抵押、
年路南侧沈宏工业园区 1#101 号 查封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抵押、
查封
号、114 号、214 号
新编 29 区七泉湖镇青年路南侧沈宏工业
园区 5#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抵押、
年路南侧沈宏工业园区 2#102 号 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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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沈宏工业园区 3#203 号、103 号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沈宏工业园区 12#212B 号、 抵押、
号、12#112 号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抵押、
年路南侧沈宏工业园区 11#111 号 查封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抵押、
年路南侧沈宏工业园区 13#113 号 查封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抵押、
年路南侧沈宏工业园区 4#104 号、204 号 查封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抵押、
年路南侧沈宏工业园区 10#110 号 查封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抵押、
年路南侧沈宏工业园区 9#109 号 查封
新编 29 区七泉湖镇青年路南侧沈宏工业
园区 6#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抵押、
年路南侧沈宏工业园区 7#107 号 查封
新疆沈宏联
达实业股份
疆沈宏曾用
名)
新编 29 区七泉湖镇(车站社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新编 29 区七泉湖镇(车站社区)
新编 29 区七泉湖镇(车站社区)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F9-3#
新编 29 区七泉湖镇(车站社区)
新编 29 区七泉湖镇(车站社区)
新编 29 区七泉湖镇(车站社区)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F9-7#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F2-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F4-1#
新编 29 区七泉湖镇(车站社区)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G4-2#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G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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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G2-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G1-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G1-3#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G1-6#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G1-7#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G1-5#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G1-4#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C3-3#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C4-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E7-2#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E7-9#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C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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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E7-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E7-5#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E7-8#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E7-6#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E7-10#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C4-2#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E7-1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E7-4#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E7-7#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E7-3#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铬盐厂院内)18#
新编 29 区七泉湖镇青年路南侧铬盐厂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铬盐厂院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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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抵押、
年路南(铬盐厂院内)5# 查封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铬盐厂院内)16#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抵押、
年路南侧(铬盐厂院内)6# 查封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铬盐厂院内)35#
新编 29 区七泉湖镇青年路南侧铬盐厂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铬盐厂院内)19#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抵押、
年路南(铬盐厂院内)12# 查封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铬盐厂院内)26#
新编 29 区七泉湖镇青年路南侧铬盐厂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铬盐厂院内)27#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铬盐厂院内)3#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铬盐厂院内)3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铬盐厂院内)17#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铬盐厂院内)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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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铬盐厂院内)23#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铬盐厂院内)8#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铬盐厂院内)2#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铬盐厂院内)7#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铬盐厂院内)24#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铬盐厂院内)32#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铬盐厂院内)4#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铬盐厂院内)9#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青年
路南(铬盐厂院内)15#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铬盐厂院内)2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抵押、
年路南侧(铬盐厂院内)20# 查封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铬盐厂院内)33#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铬盐厂院内)1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铬盐厂院内)28#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铬盐厂院内)29#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铬盐厂院内)34#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铬盐厂院内)10#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G6-2#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新编 29 区七泉湖镇五连 202 省道南侧沈宏
花园小区 13#1 单元 5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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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连 202 省道南侧沈宏花园小区 13#1 单元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新编 29 区七泉湖镇五连 202 省道南侧沈宏
花园小区 13#1 单元 602 室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连 202 省道南侧沈宏花园小区 13#2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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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新编 29 区七泉湖镇五连 202 省道南侧沈宏
花园小区 13#2 单元 402 室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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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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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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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五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G7-3#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G7-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G7-2#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C1-2#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C1-4#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C1-10#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C1-5#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C1-8#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C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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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C1-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C1-7#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C1-6#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C1-1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C1-3#
新编 29 区七泉湖镇(车站社区)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G5-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F12-2#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F12-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F1-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G1-8#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F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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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E1-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E1-4#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E1-5#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E1-9#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E1-8#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E1-6#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10#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青年路南侧
(车站社区)13#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青年路南侧
(车站社区)14#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青年路南侧
(车站社区)15#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17#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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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19#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18#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12#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22#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24#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25#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27#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26#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5#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23#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10#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4#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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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1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3#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2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8#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2#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车站社区)9#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硫化碱二分厂 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硫化碱二分厂 2#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青年路南侧
硫化碱二分厂 3#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青年路南侧
硫化碱二分厂 4#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硫化碱二分厂 5#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硫化碱二分厂 14#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硫化碱二分厂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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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硫化碱二分厂 18#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硫化碱二分厂 17#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硫化碱二分厂 16#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硫化碱二分厂 15#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硫化碱二分厂 13#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硫化碱二分厂 12#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硫化碱二分厂 6#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硫化碱二分厂 7#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硫化碱二分厂 8#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硫化碱二分厂 1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硫化碱二分厂 10#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青
年路南侧硫化碱二分厂 9#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沈
宏工业园内 101 号、201 号、3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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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车站社区)D2-12#101 室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2-4#101 室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2-6#101 室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2-9#101 室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2-7#101 室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2-10#101 室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2-17#101 室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2-11#101 室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2-11#101 室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2-5#101 室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2-19#101 室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2-3#101 室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2-2#101 室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2-1#1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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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2-15#101 室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1-3#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1-4#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1-2#
新编 29 区七泉湖镇(车站社区)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1-7#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1-6#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A3-3#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1-5#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E4-2#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E4-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E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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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A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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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限制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1-9#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1-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D2-20#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C6-1#
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二十九区七泉湖镇
(车站社区)C6-1#
Praksa Subdistrict, Mueang Samut Prakan 办公楼及前部
District, Samut Prakan Province 厂房
地契 46647;建造许可(KorNorOr.4 form) Bangpoo Industrial Estate, General Industrial
No. 116/2531 Zone, Plot 162.
地契 46647;施工许可证(KorNorOr.02/2 Praksa Subdistrict, Mueang Samut Prakan
form) No. SorNorPor.032/2554 District, Samut Prak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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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发行人及子公司作为承租方正在履行的不动产租赁合同
(一)发行人作为承租方正在履行的不动产租赁合同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物坐落 房屋面积(㎡) 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期 类型
黄石市众邦资产运 西塞山区西塞 4601-1-201 至 1-4-404(共 7,515 元/月,按月 2026-01-01-20
营管理有限公司 41 套) 结算 26-12-31
黄石市众邦资产运 西塞山区江南芙蓉小区 10-1-704 至 1,980.7 元/月,按 2025.09.04-20
营管理有限公司 10-2-801(共 9 套) 月结算 26.09.03
西塞山区西塞 4601-4-502、602;江南芙
黄石市众邦资产运 4,665.1 元/月,按 2025.07.15-20
营管理有限公司 月结算 26.07.14
房(共 22 套)
(二)发行人子公司作为承租方正在履行的不动产租赁合同
承租 房屋面积
序号 出租人 租赁物坐落 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期 用途
人 (㎡)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
厦门火炬集团有 厦门 2) 2026.01.01-2026.12.31 月租金 18.00 元/平; 2025-01-01-
限公司 首能 3) 2027.01.01-2027.12.31 月租金 18.54 元/平; 2027-12-31
号第二层 201
每季为一期,当期租金计费起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足额支付
厦门火炬高新技 火炬翔安产业区生活 居住
厦门 2025-05-01-
首能 2026-04-30
政服务中心 83 号 902 室 宿舍)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
厦门火炬集团有 厦门 2) 2024.10.01-2025.07.07 月租金 27.00 元/平; 2024-07-08-
限公司 首能 3) 2025.07.08-2026.07.07 月租金为 27.81 元/平; 2027-07-07
号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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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 房屋面积
序号 出租人 租赁物坐落 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期 用途
人 (㎡)
每季为一期,档期租金计费起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足额支付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
厦门火炬集团有 厦门
限公司 首能
号第一、二层东侧厂房
民丰 重庆市渝中区交通街 2027-07-01-
化工 115 号 2026-06-30
湖北西塞山区工
中运 2025-05-01-
国际 2031-12-31
民委员会
Regus HK 振华 Plaza, 18 Harbour 2026-03-01-
Management Ltd 香港 Road, Wanchai, Hong 2027-02-28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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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
(一)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商标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类别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范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原料 06.20
原料 0102 醋酸盐(化学品)
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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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类别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范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原料 0102 重铬酸钾 02.06
(二)发行人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类别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范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原料 0102 硫酸
原料 0102 纯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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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类别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范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原料 0102 铬酸酐
原料 0102 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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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类别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范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生鲜
原料 0102 铬盐
原料 续展有效期
- 钛白粉
油漆 续展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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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类别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范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原料
原料
加工 4002 铣削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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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类别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范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加工 4002 精炼
原料
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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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类别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范围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原料 0102 氯乙烯
原料
食品
原料 0102 元明粉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申请号 注册号 核定商品/服务 注册日期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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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申请号 注册号 核定商品/服务 注册日期 失效日期
(碱式硫酸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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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已获得授权的专利
(一)发行人拥有的已获得授权的专利
序号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一种可感应自清理的防堵型连续进料
式立式磨机
一种基于智能化控制的全自动双烧嘴
铬酐锅
一种从生产甲萘醌的残液制备碱式硫
酸铬的方法
振华股份 一种水合氧化铬吸附剂、其制备方法及
中科院过工所 用途
振华股份
中科院过工所
振华股份 一种从混合溶液中分离回收铬、铁、铝
中科院过工所 和镁的方法
一种从含铬多钒酸盐中分离钒铬的方
法
振华股份
中科院过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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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一种底部强化内衬桶及装配有该内衬
桶的包装桶
一种内衬桶及用于盛装化工产品的包
装桶
振华股份 一种重铬酸铵和硫酸钠混合晶体及其
中科院过工所 制备方法和用途
振华股份 一种从三价铬化合物中去除铁杂质的
中科院过工所 方法
一种利用硫化钠生产固废进行烟气脱
硫的方法及装置
一种硫化钠生产固废综合利用的方法
及装置
中科院过工所
振华股份
振华股份
中科院过工所
一种控制返渣组成氧化焙烧提铬的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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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中科院过工所 物中苛性碱和铬酸盐的方法
中科院过工所 一种处理铬铁矿苛性碱液相氧化晶渣
振华股份 混合物的方法
一种降低氧化铬绿中六价铬含量的方
法
振华股份 一种铬酸酐的制备方法及制备得到的
中科院过工所 铬酸酐晶体颗粒
振华股份 一种分离含苛性碱与铬酸盐的固体混
中科院过工所 合物中苛性碱与铬酸盐的方法
振华股份 一种用于液相氧化浸出铬铁矿的鼓泡
中科院过工所 塔三相反应装置及方法
振华股份 加压液相氧化法铬铁矿分解方法及用
中科院过工所 于加压液相氧化法铬铁矿分解的装置
一种常压还原法制备彩色水合氧化铬
的方法
一种无钙焙烧生产重铬酸钠用的回转
窑装置
一种钠基熔盐氧化连续碳化法制重铬
酸钠的方法
振华股份 一种无钙铬渣经直接还原制备含铬铁
安徽工业大学 粉的方法
一种高浓度硫酸铬——氟化铵三价铬
电镀液及其制备方法
用黑曲霉 Hsy21 菌以鲜红薯为原料生
产柠檬酸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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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振华股份
武工程
振华股份
一种煤焦化粗苯脱吡啶类化合物-固
定床补充精制-加氢精制的加工方法
武工程
一种铬铁矿加压浸出清洁生产铬酸钠
的方法
利用柠檬酸生产的母液制备柠檬酸盐
的工艺方法
武工程
振华股份
连续浓缩结晶生产柠檬酸钾的方法和
实现该方法的装置
含六价铬离子气体的联合洗气吸收净
化双塔
一种液流电池电解液容量再生的一体
式平衡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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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一种用于非氟碳氢多孔膜铁铬液流电
池的电解液及铁铬液流电池
振华股份
中科院过工所
振华股份
中科院过工所
振华股份
湖北旌冶科技
振华股份 一种镍复合层板材及其制备方法与应
中科院过工所 用
振华股份 一种碳包覆亚铬酸钠材料及其制备方
中科院过工所 法和应用
一种芒硝制取硫酸钾生产过程中钾芒
硝母液循环提溴的方法
振华股份
中科院过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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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振华股份 一种纳米孪晶镍基合金板材及其制备
中科院过工所 方法
振华股份 一种耐蚀纳米孪晶镍基合金及其制备
中科院过工所 方法和应用
碱式硫酸铬生产中葡萄糖还原率的测
定方法
一种从混合溶液中分离回收铬、铁、铝
和镁的方法
(二)发行人子公司拥有的已获得授权的专利
序号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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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剂活性载体的生
产工艺
三相催化氧化制备可溶性铬酸盐的工
艺
铬酸酐制备工艺中硫酸氢钠废液的处
理方法
耐磨、耐冲击的保护套及射频导纳物位
计
一种从高浓度苛性碱中分离出铬酸根
同时增大碱浓度的方法
一种动静组合搅拌系统及铬铁矿液相
氧化制备铬盐的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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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振华股份
湖北旌冶科技
一种带多传感功能的电池电解液用储
罐
一种提高锂电池大倍率放电性能的电
解液及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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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期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一种锂离子二次电池及含有该电解液
的锂离子电池
锂离子二次电池及含有该电解液的锂
离子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