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普瑞眼科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04,76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3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58,670,241.3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8,935,692.69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06月27日对公司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14号《成都普瑞眼科医院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
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
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
项目
合计 904,301,100.00 861,710,700.00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鉴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上述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
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
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
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4月22日至2027年4月21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1)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
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保本型协定存款等保本
型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
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该授权在前述现金管理额
度有效期内有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
资金。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金管理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
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相关审批程序与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的
现金管理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本次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
名:
叶盛荫 李沁杭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