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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3 21:10:57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9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颖电子”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
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致能工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能工电”)
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致能工电发行 A 股股票,
认购对象认购 49,407,114 股,发行价格为 20.2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致能工电直接持有公司 48,485,39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工电行使,占公司总股本的 9.20%。致能工电通过直接持股及表决权委托控制公司
   本次发行完成后,致能工电将直接持有公司 97,892,510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
公 司 总 股本 的 25.05% , 并通过表 决权委托控 制威朗国 际集团有 限公司 持有的
能工电将通过直接持股及表决权委托控制公司 129,284,686 股股份的表决权,占本
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33.08%。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
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
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
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本次发行对象致能工电已出具承诺,若本次发行完成后,致能工电在上市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9
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致能工电通过本次发
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后,致
能工电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致能工电
通过本次发行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
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
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
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股东会同意后,致能工电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致能工电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
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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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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