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
规定,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报告期末持有的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会 会
证 证 计 计 资
本期
券 证券 券 计 本期公允价值变 核 金
期初账面价值 出售 报告期损益 期末账面价值
品 代码 简 量 动损益 算 来
金额
种 称 模 科 源
式 目
其
他
公
境 非
亿 允 自
内 流
珑 价 有
外 ELPW 16,388,823.96 -15,007,885.05 0.00 -15,007,885.05 1,380,938.91 动
能 值 资
股 金
源 计 金
票 融
量
资
产
合计 16,388,823.96 -15,007,885.05 0.00 -15,007,885.05 1,380,938.91
注:公司子公司 2016 年对 Elong Power Holding Limited(下称“亿珑能源”)境内主体惠
州市亿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鹏能源”)进行股权投资,认缴出资金额 31.25
万元,占亿鹏能源当时注册资本的 5%,后续对亿鹏能源进行增资及股权转让,截至亿鹏能
源通过境外主体亿珑能源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时,公司
持有亿珑能源 1,727,196 股股份。
二、证券投资审批情况
公司在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领域深耕多年,始终瞄准消费类电子领域,公
司定位的目标客户群是世界五百强及细分行业头部品牌商。2016 年,基于对当
时新能源动力电池行业发展的探索需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对亿鹏能源进行股
权投资,认缴出资金额 31.25 万元,占亿鹏能源当时注册资本的 5%。本次股权
投资事项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三、公司关于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利于公司防范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
对外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四、董事会的说明与意见
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报告期存续的证券投资行为系因公司全资
子公司 2016 年实施的股权投资标的公司于报告期在境外上市所形成,该次投资
行为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认真核查,除该参股投资外,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近三年未开展其他证券投资业务。针对本次投资,公司已
建立专项风控机制,持续跟踪标的经营状况,当前投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未违
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