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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2 22:05:24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南京
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于2026
年3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召集人章之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形成会议
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公司总股本246,790,497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相应调整。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经营实际,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覆盖经营管理各环节,能够有效防范和控
制经营风险,保障各项业务有序开展、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资产安全,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与运行情
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截至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事项。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
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申请不超过 9 亿元综合用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拟向银行或其他融资机
构申请不超过 9 亿元综合用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健运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以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
常经营性往来。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
决议之签字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字:
    章之旺         杨秀云         何   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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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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