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470,838,6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8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旷达科技 股票代码 00251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江苏旷达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芳芳 陈艳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 1 号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 1 号
传真 0519-86549358 0519-86549358
电话 0519-86159358 0519-86159358
电子信箱 fangfang.liu@kuangdacn.com yan.chen@kuangdacn.com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纺织服装相关行业的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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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汽车内饰业务相关行业的市场规模和未来需求主要受汽车行业发展状况、消费趋势、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
内饰件业务聚焦汽车内饰材料领域,已形成织物面料、生态合成革、超纤仿麂皮三大核心产品系列,并延伸布局有色纤
维、座椅面套、汽车电子饰件等前后道配套产品,构建了覆盖内饰材料全产业链的产品矩阵。
报告期内,汽车内饰材料行业所处宏观环境呈现“政策强引导、标准趋严格、开放促发展”的核心特征,政策导向与全球
产业变革共同塑造行业发展底色,同时叠加进出口政策调整,对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国家及地方持续支持新能源汽
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车辆电动化、智能网联化,明确销量目标并加强核心技术攻关;行业环保、阻燃及低 VOC
等标准日趋严格,有机硅人造革等细分领域标准不断完善,推动环保材料广泛应用;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车船税减免政
策持续落地,有效释放市场需求;“一带一路” 建设及东南亚地区汽车产业配套体系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出口增长带
动内饰面料市场需求提升。
2025 年,汽车内饰面料市场受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消费需求升级及全球化布局加速驱动,呈现“需求扩容、结构
优化、竞争加剧”的格局,市场供需两端均发生显著变化,整体处于“结构升级与需求重构的成长周期”,行业增长与汽车
产销周期高度相关,同时受政策导向、技术迭代等结构性因素驱动,呈现“周期波动+结构升级”的双重特征。
作为中国汽车零部件内饰件行业标杆型专业制造服务企业、全球领先的交通工具内饰材料专业制造服务商,公司构建了
从纤维生产、织造、合成革、麂皮绒、复合加工、裁剪、缝制到内饰件成型的完整全产业链生态,具备全栈研发、制造
及系统化技术解决方案能力。依托一流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与先进测试平台,公司在环保材料、高端仿皮材料等领域形
成差异化竞争优势,产品广泛配套国内外主流车企各类车型。目前公司在国内车用内饰材料细分市场份额位居前列,深
度绑定国内头部车企并进入国际知名品牌供应链,客户结构优质稳定,是具备国际竞争力、可同步满足国内外主流主机
厂高品质、定制化、规模化供应需求的核心内饰材料供应商。
公司旗下子公司先后获评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并于 2025 年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
三大国家级认证彰显公司在绿色制造、产业链协同及专业化创新领域的突出实力。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电力业务的核心经营模式为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投资运营。报告期内,国家及地方层面出台了多项对光伏发电行业
具有重要影响的政策,包括《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
向,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上网电价由市场形成。因此,公司需在保障收益和参与市场竞争之间进行平衡,
通过优化交易策略提升整体电价水平。公司将加大对电力市场的研究,积极参与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及绿电交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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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组合策略锁定电价,降低市场波动风险。同时通过智能化运维、组件技改等方式降低成本,增强在市场化环境下的竞
争力。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总资产 4,665,059,597.16 4,558,717,928.94 2.33% 4,421,493,241.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2,275,746,792.47 2,098,301,394.47 8.46% 1,803,462,903.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70,760,019.25 134,728,010.86 26.74% 162,185,789.33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01,651,563.54 564,469,103.69 648,037,992.63 561,588,132.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7,628,326.02 34,273,442.16 56,079,864.56 42,778,386.51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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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 披露日前
披露日前 表决权恢 一个月末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0,749 一个月末 39,007 复的优先 0 表决权恢 0
普通股股 股股东总 复的优先
东总数 数 股股东总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
国有法人 28.00% 411,834,831 0 不适用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自然
沈介良 18.63% 273,986,693 0 质押 182,900,000
人
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
司 有法人
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1.56% 23,006,134 0 不适用 0
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08% 15,822,996 0 不适用 0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上海
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0.82% 12,000,000 0 不适用 0
野村东方国际日出东方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其他 0.79% 11,676,500 0 不适用 0
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境内自然
马水花 0.49% 7,273,8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非国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49% 7,260,000 0 不适用 0
有法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中证 1000 交易型开 其他 0.46% 6,759,472 0 不适用 0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 5%以上股东沈介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良实际控制的企业,为沈介良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不适用
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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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届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公司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办理完成解锁手续, 解除限售股份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见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签订土地储备项目房屋土地补偿协议。根据上述协议,收储补偿总价 1,774.38 万元,公司报告期内收到该待售资产
处置款 532.31 万元。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于 2025 年 9 月 5 日与株洲启创一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沈介良通过协议转让的
方式向株洲启创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11,834,8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 5.39 元/股,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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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合计为 2,219,789,739.09 元。同日,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旷达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与株洲启创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具体内容见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9)。
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
公司控股股东由沈介良变更为株洲启创,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沈介良变更为株洲市国资委。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饰件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在陕西省西安市经济开发区设立子公司西安旷达汽车座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报告期内顺利投产并量产。
(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
案》,同意公司出资 5,000 万元在株洲市天元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株洲旷达科技有限公司 ,并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完
成工商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娟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