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8 证券简称:青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6-010
转债代码:128129 转债简称:青农转债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 号)核准,本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555,555,556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140 号)同意,本行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本行总股本 5,000,000,000 股,发行后本行总股本 5,555,555,556
股,包括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00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55,555,556 股。
本行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开发行 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青农转
债”,转债代码 128129;青农转债的转股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24 日。截至 2026 年 3 月 13 日,本行总股本为 5,555,623,291 股,其中首发前限售
股数量为 115,427,534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有关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本行股份超过 5 万股的内部职工承诺如下:
“自青岛农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本人所持本行股份转让锁定期不低于三年,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
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15%,5 年内可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50%。”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限售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行资金的情形,本行
也未发生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质押/冻结
部分持有内部职工股超
过 5 万股的个人共 5 人
注:鉴于前述承诺内容,本行自 2019 年 3 月 26 日上市,本次涉及解除限售的股份因登记时
间较晚,根据“本人所持本行股份转让锁定期不低于三年,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
超过持股总数的 15%,5 年内可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50%”,其中 3 人相关股份按照 5%
解除限售;根据“本人所持本行股份转让锁定期不低于三年,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
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15%”,其中 2 人相关股份按照 15%解除限售。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解除限售前 变动增减(+、-) 本次解除限售后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16,181,484 -49,000 116,132,48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39,441,807 +49,000 5,439,490,807
总股本 5,555,623,291 - 5,555,623,291
注:1.上表本次解除限售前情况系 2026 年 3 月 13 日数据。2.上表变动及解除限售后情况系根
据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而作出,实际情况以登记结算公司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
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
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
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