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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山: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0 23:12:32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报告
期”)期间,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辖下的审计委员会(自 2025 年 9
月 26 日起,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正式更名为“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审核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下简称
“本集团”)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本集团内控制度、监督本
集团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
均发表了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就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辖下的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成立,
现任成员包括黄龙德先生(委员会主任)、陈亚进先生、黄民
先生与孙宝清女士。上述四位人士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
相关规定的要求,其任期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获委任之日起至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二、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企业管治守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次会议        月 13 日   2、本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会计政策的议案;
                    与关联/关连交易的审计意见;
次会议        月 28 日   2、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
                    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次会议        月 14 日   2、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告与关联/关连交易的审阅意见。
次会议        月 27 日
   三、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按照《关于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公司内控要求和流程对 2025 年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 2025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遴选,
                          具体如下:
  (1)2025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向公司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工作;
  (2)2025 年 4 月,审计委员会在审阅了公司关于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公司关于本次选聘年度审计师的
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并监督了整个选聘过程。在选聘结
束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选聘报告,未提出质询或其他建议;
  (3)2025 年第 2 次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本公司 2025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大信”)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
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项
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大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 2025 年内
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本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要求外部审计师及时向审计委员会和独立
董事汇报外部审计情况,确保外部审计师能够遵循独立性原则,
认真督促大信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大
信在本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
工作态度,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
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本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计提减值准备
的依据和标准等予以了重点关注和充分了解,并发表了相关审
核意见,均认为本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
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披露内容
和程序合规合法。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本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本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
性意见。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本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
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本
报告期内,本公司能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
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
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本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大信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讨
及审查本公司的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系
统及实施的有效性。
  (五)重大事项监督
内容覆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提供财
务资助、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本公司大额资金往
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 2025 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
关规定开展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工作,不存在违规情形。
计委员会对本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半年度的关联/关连交易
进行审阅,对本公司关联/关连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
进行了审查,持续关注关联/关连交易的审议、披露等环节的合
规情况,对关联/关连交易相关事项逐一进行了审核,未发现关
联/关连交易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
持续到本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2025 年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大信就审计范围、计划等事项进行了
沟通,要求外部审计师及时向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汇报外部
审计情况,确保外部审计师能够遵循独立性原则,认真督促大
信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工作。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适用职
责(包括但不限于审阅公司的财务资料,财务汇报制度、检讨
及审查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系统及实施
以及其有效性和履行《企业管治守则》所列其他责任),并按
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辖下审计委员会的既有职责。
  根据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配套
监管规则要求,上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由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公司已完成相关治理制度调整。
基于此,2026 年起,我们将在履行原有职责基础上,正式承接
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督促纠正
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向股
东会提出提案等监事会法定监督职责。我们将持续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履行各项法定及授权职责,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完成公司及董事会赋
予的各项工作。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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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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