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铭达”)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
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
规定。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致同所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
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时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用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
事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1 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4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361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61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6.14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
客户家数 29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3.86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 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
计情况
仓储和邮政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6 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
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
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本
项目组成 何时成为注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姓名 事上市公司 在本所执 公司提供审计
员 册会计师 司审计报告情况
审计 业 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5 份、签署新三板挂
项目合伙 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
梁轶男 2014 年 2005 年 2005 年 2025 年
人 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4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梁轶男 2014 年 2005 年 2005 年 2025 年 报告 5 份、签署新三板挂
签字注册
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会计师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张齐文 2019 年 2017 年 2025 年 2025 年
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
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
控制复核 李惠琦 1996 年 1998 年 1996 年 2025 年
计报告 2 份
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本期拟定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一致。
三、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有相关执业证书,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了
此事项,与会独立董事均投赞成票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
与致同所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
议》
(三)《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