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我们对《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简称“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等资料和履行的程序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能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
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通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
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石少军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委员,
已回避表决。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