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26-006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 33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4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119,288,209 股,发行价格为 26.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25,351,075.80
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 33,128,721.41 元(含增值税),扣除其他不含增值税发行费
用共计 2,830,279.62 元,加上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主承销商发行费用增值税进
项税 1,875,210.65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91,267,285.42 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缴纳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出
具了[2021]京会兴验字第 02000004 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报告》。
认购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从主承销账户划转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2540038 号《验
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合计 314,499.71 309,126.73
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日常经营、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以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严
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
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风险水平适中及以下的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预计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建设,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拟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风险水平适中及以下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控措施
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将严
格筛选投资对象、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净值变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财的产品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前述所有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使用自有资
金委托理财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通过进行适度的资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
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保荐人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以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切
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
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