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金祥、钱犇及其
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64.42%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63.14%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是□ 否
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钱金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一致行动人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钱犇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一致行动人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91320211MA1TB1E4XE
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91320211MA1UYCQK3B
无锡康盛投资合伙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二、 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康盛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5,54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64.42%。
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4,500,000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21,04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63.14%。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
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来
变动前股数 变动前比 变动后股数(万 变动后比 权益变动的 源(仅
投资者名称 权益变动方式
(万股) 例(%) 股) 例(%) 时间区间 增持填
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集中竞价 □
无锡君润投
资合伙企业 大宗交易 2026/3/17-
( 有 限 合 2026/3/20
其他:____(请
伙)
注明)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钱金祥 4,095.4200 11.70 4,095.4200 11.70 / / /
钱犇 7,829.7800 22.37 7,829.7800 22.37 / / /
无锡康盛投
资合伙企业
( 有 限 合
伙)
合计 22,554.0000 64.42 22,104.0000 63.14 -- -- --
注:1、本次变动前与变动后,以公司股份总数 350,086,304 股计算;
三、 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
购。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
见》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关
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