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爱美客技
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美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证监许可[2020]1937号文,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2020年9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3,0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
费用人民币136,620,230.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5,133,769.23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55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各项目
实际投入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
序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额(截至 2025 年 12
号 资规模 (变更后)
月 31 日)
项目
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
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
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
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
项目
合计 196,041.27 193,494.22 135,164.51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 募投项目累计 利息收入减支付 募集资金专户节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入资金 银行手续费净额 余资金余额
注射用 A 型肉毒
毒素研发项目
注:节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投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
谨慎、节约的原则,结合宏观经济、市场形势以及公司的实际需要情况,对各项
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加强项目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
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亦产生相应的利息收益,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五、本次节余募投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
条件,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
报,公司拟将前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生产运营。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和公
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和审批程序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
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
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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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立斌 王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