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首华燃气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
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
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建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
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建议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项
目团队和时间安排、各方责任、审计范围和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领域和审
计方案、关于舞弊的讨论、独立性、本年经营情况、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沟通
陈述。
(三)项目咨询
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四)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
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
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
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五)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
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
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
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以及审计报
告的适当性。
(六)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
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
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
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
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七)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
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八)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
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合伙人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
场负责人由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立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评估、工程
造价、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
多领域专家。
(九)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
制定了涵盖业务工作底稿管理、信息工作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系统性
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
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建议的议案》,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收费标准建议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立信协商确定,并同意将上
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3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与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
总体安排进行了沟通。具体事项如下:
施的质量控制
(三)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的议案
议案
议案
并同意将上述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
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