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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控: 中远海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9 21:27:44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以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制度的相关规定,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
海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汇报如下:
  一、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于2012年3月2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
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
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控聘任2025年度境内外审
计师的议案》,肯定了信永中和在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中的独立客观性,具
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服务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
计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控聘任2025年度境内外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会议
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信
永中和为公司境内会计师。
  (二)2025年8月25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信永中和提交了2025
年上半年度A股财务报表审阅与治理层沟通函,就审阅结果、主要数据和财务指
标、重点关注事项审阅情况和整体审阅安排回顾等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
通。
  (三)2025年10月27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信永中和提交了
领域、主要审计程序、质量保证措施和团队安排等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
通。
  (四)2026年3月17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信永中和提交了2025
年度A股整合审计与治理层沟通函,就2025年度审计结论、主要数据和财务指标、
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事项的审计情况和整体审计安排回顾等事项与审计委
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及
在审计中发现的关注事项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信永中和尽职尽责
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及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
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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