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康洁净
股票代码:301235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谭平涛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胡小艳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武汉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特 1 号国际企业中心
三期 1 栋 4 层 03 号 G1358 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权益变动性质:因可转债转股、大宗交易减持导致持股数量、比例变化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洁净”或“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康洁净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华康洁净 指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谭平涛、胡小艳、武汉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
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谭平涛基本情况
姓名 谭平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09231975********
住所/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二)胡小艳基本情况
姓名 胡小艳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09231975********
住所/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三)武汉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名称 武汉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特 1 号国际企业中心
注册地址/主要经营场所
三期 1 栋 4 层 03 号 G1358 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胡小艳
注册资本 1,011.622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333614756A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20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经营范围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营业期限 2015 年 5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谭平涛持有 48.93%份额
是否取得其
在公司任职或
长期居 他国家或者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在其他公司兼
住地 地区的居留
职情况
权
执行事
胡小 4209231975** 湖北省 在公司任职,
女 务合伙 中国 否
艳 ****** 武汉市 为公司员工
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
谭平涛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小艳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谭平涛与
胡小艳为夫妻关系。武汉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
胡小艳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谭平涛、
胡小艳及武汉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谭平涛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所持有的华康洁净股份。此
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谭平涛先生、实际控制人胡小艳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武汉
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3,131,202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3.0000%。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比例的 1%;在任意连续九十
个自然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账户后总股
本比例的 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
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的比例不变;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变,拟减持股份比例将相应进行调
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其他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谭平涛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
公司总股本的 50.0000%,变动触及到 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谭平涛、胡小艳及一致行动人武汉康汇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4,64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51.7500%(以公司上市时总股本 105,600,000 股为依据计算)。
股,公司总股本由 105,600,000 股增加至 107,776,822 股,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义
务人谭平涛、胡小艳及一致行动人武汉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谭平涛、胡小艳及一致行动人武汉康汇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3,88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剔除回购 占剔除回购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份后总股 股数(股) 股份后总股
例 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
股份
谭平涛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 11,677,248 11.0580% 11.4263% 10,917,648 10.1299% 10.4602%
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限
胡小艳 售条件股 3,123,650 2.9580% 3.0565% 3,123,650 2.8983% 2.9928%
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
武汉康 股份
汇投资
其中:无限
管理中
售条件股 4,815,360 4.5600% 4.7119% 4,815,360 4.4679% 4.6136%
心(有
份
限合
伙)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限
合计 售条件股 19,616,258 18.5760% 19.1946% 18,856,658 17.4960% 18.0665%
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注 1: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债券“华医转债”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进入转股期,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华医转债”累计转股 2,176,822 股,公司总股本由
本 107,776,822 股计算得出。
注 2: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首次回购股份,截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累计回购股份
数量为 3,403,400 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为
注 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
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谭平涛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董事长。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相关内容。
(二)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
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
于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
条规定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 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 年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上市公司无需履行批准程序。
(六)董事会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
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
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
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谭平涛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公司股票 759,6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方式 期间 (元/股) (股) (%)
大宗
谭平涛 2026 年 3 月 18 日 40.20 759,600 0.7048
交易
合计 759,600 0.704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
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谭平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胡小艳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武汉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胡小艳
日期:2026 年 3 月 18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北省武汉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华康洁净 股票代码 30123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谭平涛 注册地/通讯地 湖北省武汉市******
人 1 名称
址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胡小艳 注册地/通讯地 湖北省武汉市******
人 2 名称
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开发区光谷大道特 1 号国
信息披露义务 武汉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注册地/通讯地 际企业中心三期 1 栋 4 层
人 3 名称 合伙)
址 03 号 G1358 室(自贸区武
汉片区)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 有 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合计持有 54,648,000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51.7500%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合计减少 759,600 股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比例: 减少 1.7500%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后数量:持有 53,888,400 股
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000%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2026 年 3 月 18 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大宗交易减持
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是 □ 否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准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谭平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胡小艳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武汉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胡小艳
日期:2026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