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公告编号:2026-002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及董事吴其超持有公司股份
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以下简称“IPO 前 ”)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吴其超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
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0,000 股,减持比例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吴其超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25,257,397股
持股比例 5.080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5,257,397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吴其超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5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502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5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4 月 14 日~2026 年 7 月 13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相关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吴其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上述
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价格连续
(如前述期间内发行人股票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如确定
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在满足不违反本人已经作出的相关承诺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采取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
减持。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依法减持的,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上述减持
公告之日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如发行人及相关方
在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阶段时,本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承诺均
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
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
缴发行人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收益
交给发行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
关承诺的情况。减持计划期间,吴其超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