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本着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5 年度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合规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一、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曾亚敏女士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牛京考先生、独立董事徐松林先生、外部董事范安胜先生、
外部董事钟瑞林先生任委员会委员。
公司目前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五位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
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其中召集人具有会计专业资格。
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已撤销监事会,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
二、委员会履职情况
序 会议
时间 会议名称 议 题
号 方式
第九届董事会 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晟有色 2024 年
审计、合规与风 通讯 年报审计进展情况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方式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小结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职情况报告》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
现场
审计、合规与风 估报告》
结合
通讯
方式
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工作部关于 2024 年内审
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工作计划》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全面预算方案的
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
现场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审计、合规与风
结合
通讯 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广东稀土集团及其下属企
方式 业、中稀南方经营管理权的议案》
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九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审计、合规与风
通讯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方式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会议
听取了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内审工作的情况汇报
审议通过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
第九届董事会
案》
审计、合规与风
通讯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方式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会议
准备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
计划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合规与风
通讯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晟源公司
方式 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合规与风
通讯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方式 议案》
会议
委员会通过对常见易发类型提案的前置研究,并结合实际对不同
类别的议案进行要点审核,确保了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明确、论证
充分、风险揭示到位,对于未达到议案标准的事项不予通过,各位委
员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促使专门委员会发挥职能功效,大大提高了董事
会决策效率。
三、2025 年度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并一同协商确定了
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
制的 202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
情况报告》,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
构(会计师事务所),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
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
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年度、2025 年第一季度、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阅,认
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可以真实、
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
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事项。
(三)审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
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及调整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
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规定,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进行的。公司的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及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公司审计工作部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要求公司内审部门与外部
审计机构及时沟通,为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有效实施提出了指
导性意见。经审议审计工作部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委员会还重点关注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套期保值、存
货管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现金流管理等重要事项,与管理层、
相关部门及审计机构进行充分研究和讨论,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意见与
风险防控措施。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
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认真研究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
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
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
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
调,充分发挥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等相关事项的规范化,
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