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
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现对大华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
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 11010148 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有合伙人 150 名、注册会计师 88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 404 名。
业务规模:2024 年度实现收入总额 210,734.12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89,880.7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80,472.37 万元。2024
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 112 家。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202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
及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大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结合公
司的实际需求与具体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且可操作性强的审计
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涵盖营业收入确认、
重要资产减值、存货的确认及准确计量、重要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等
内容。审计工作过程中,大华就其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
作小组人员的构成与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计划、风险识别、内控测
试与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及审计意见等内容,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及时沟通;同时,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形成了专业的管理层建议书,有效提升了公司财务决算工作的准确
性。
三、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大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
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
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