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22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0.30 亿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
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
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4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41,276,01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37.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3,753.1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 10,959.9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793.2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人
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福建海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91,047.49 142,793.20
注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金
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将“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规划购买的超灵便型干散货船舶数量
由 10 艘增加至 13 艘;
注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金额不变
的情况下,公司调整了“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子项目构成。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
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0.30 亿元(含本数)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
限(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0.30 亿元(含本
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及子公司剩余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公司
及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上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到期后无其他理财
产品购买计划,则募集资金专户中所有资金将作为协定存款计息。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0.3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
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
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结合所投资产品的性质,本金计
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专项意见
(一)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