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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森生物: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8 19:13:56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2026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制订)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但在满足现金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三、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
  (二)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
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公司每年度进行股利分
配,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除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股东会批准的其他重大特殊情况外,公
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本款前项规定处理。
  (五)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
资产偏高、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
整体利益,并且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时,可以在满足上述
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
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六)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
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
的需要,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
题论述,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有关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独
立董事发表意见,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应经出席
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
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
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具体分红政策时,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未达到前述规定
时,董事会应当就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比例不足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
确切用途、使用计划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应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
参加会议提供便利。
  (三)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尤其是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
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利润的 30%。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
红比例,或在满足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股东的回
报力度。未来三年,为了满足公司发展所需资金,同时为了充分保护公司全体股
东的现金分红权益,公司计划未来三年各期如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
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例不低于 20%。
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七、本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
施。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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