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78 公司简称:福立旺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
公司声明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要求编制。
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其他专业顾问。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
决定。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
完成上述程序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
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
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
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
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
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
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
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
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
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78,059,969 股(含本数,根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计算)。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
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财务性投资)不超过人
民币 102,150.77 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扣除前拟使 扣除后拟使
扣减财务性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用募集资金 用募集资金
投资
金额 金额
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
件产业化项目
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
属零部件研发项目
项目总投资 111,547.44 102,450.77 300.00 102,150.77
募集资金到位后,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
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以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进行适
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
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予以置换。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
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公
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相关
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十、公司积极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
定的要求,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 年度)
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的详细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
节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十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
见本预案“第六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承诺”。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
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
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
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名称、简称或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WINWIN 指 WINWIN OVERSEAS GROUP LIMITED
强芯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曾用名:强芯科
强芯科技 指 技(淮安)有限公司、芯线新材料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素线
新材料科技(淮安)有限公司
富士康 指 富士康(FOXCONN),系公司 3C 领域客户。
立讯精密 指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系公司 3C 领域客户。
歌尔股份 指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系公司 3C 领域客户。
正崴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Foxlink)及其下属公司,系公司
正崴 指
五八智能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自动化研究
五八智能 指
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系公司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客户。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修订
《公司章程》 指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报告期各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指
期末 年末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线成型 指 指对金属丝进行冷成形工艺。
工件相对于车刀旋转,车刀在平面内作直线或曲线移动的切削加
车铣复合成型 指
工成型。
靠压力机和模具对板材、带材、管材和型材等施加外力,使之产
冲压成型 指 生塑性变形或分离,从而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的工件(冲压件)
的成形加工方法。
指将金属嵌件预先固定在模具中适当的位置,然后再注入塑料成
金属嵌件注塑成型 指 型,开模后嵌件被冷却固化的塑料包紧埋在制品内得到带有如螺
纹环、电极等嵌件的制品的方法。
金属粉末注射成型 Metal Injection Molding,是一种将金属粉末与其粘结剂的增塑混
指
(MIM) 合料注射于模型中的成形方法。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Freewon China Co., Ltd.
法定代表人 许惠钧
注册资本 25,926.9037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福立旺
股票代码 688678.SH
成立时间 2006年5月18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
邮政编码 215341
公司网址 www.freewon.com.cn
电子信箱 ir@freewon.com.cn
设计、制造新型电子元器件(生产电子变压器和半导体开关器件等
电子电力器件);弹簧弹片及其他精密通用零部件、精冲模、精密
型腔模、模具标准件、精密金属结构件、汽车零部件、三轴以上联
动的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伺服装置(用于生产弹簧、弹片等五金
产品的成型机)生产;销售自产产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
证核定内容经营)。(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
经营范围 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塑料制品制造(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
造;家用电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确提出要培育产品消费新业态,推动智能终端“万物智联”,培育智能产品生态,
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智能终端,打造一体化全场景
覆盖的智能交互环境,到 2027 年,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 70%,
到 2030 年,我国人工智能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
用普及率超 90%,到 2035 年,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
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AI 技术的持续升级,正加速推动智
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等核心消费电子品类的创新与迭代,为消费电子
行业带来了新一轮的发展机遇。2026 年 3 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具身智能”定位为未来产业,并进一步
提出要攻关本体及核心零部件等关键技术。
在国家高度重视、政策大力支持的背景下,我国消费电子及具身智能机器人
产业有望迎来高速发展。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具身智能机器
人领域,与国家政策支持方向高度一致。
消费电子领域,在 AI 技术驱动、终端创新加速的大背景下,消费电子行业
有望实现“量价齐飞”的稳健增长态势。根据 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 的数据,
全球消费电子市场规模将从 9,226.60 亿美元增长至 17,563.90 亿美元,复合增长
率为 8.38%。关键零部件作为消费电子产品的重要组件,将受益于消费电子行业
的发展获得稳定的市场需求。
具身智能机器人正在进入规模化量产的关键阶段。人形机器人方面,根据
IDC 数据显示,2025 年,全球人形机器人市场迎来规模化起点,全年全球人形
机器人出货量接近 1.8 万台,同比增长约 508%,销售额约 4.4 亿美元。四足机器
人方面,根据 QY Research 数据显示,2025 年全球四足机器人市场销售额约为
机器人的发展也将带动关键零部件市场需求的不断释放。
在消费电子产品时尚化、轻薄化的趋势下,对关键零部件的轻量化、小型化
以及结构复杂程度要求越来越高,这也要求关键零部件厂商需进一步提升制造工
艺水平,通过多种制造工艺的协同互补,提升整体制造能力。同时,具身智能机
器人关键零部件制造也面临着规模降本、轻量化、结构复杂等难题,同样要求关
键零部件厂商进一步提升其制造工艺能力。
金属粉末注射成型(MIM)是一种兼顾了形状自由度和力学性能的先进制
造技术,具有小型化与轻量化、结构特性强、尺寸精度高,表面质量优异等技术
优势,与消费电子及具身智能机器人等行业零部件制造中的“复杂性、高性能、
低成本”要求相契合,有望得到大规模应用。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推动 MIM 工
艺升级与生产效率提升,符合下游行业对关键零部件制造工艺升级的发展要求。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精密金属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多年来积累
了材料选型、精密加工、性能检测、质量控制等核心技术及工艺。为持续推动技
术升级与产品创新,公司将通过本次项目,进一步提升现有 MIM 精密金属零部
件产能规模,推动 MIM 工艺升级与生产效率提升,快速响应公司下游客户对关
键零部件迭代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与客户的合作粘性,助力公司在市场竞争
中占据有利地位。同时,公司将利用在精密金属制造方面的技术积累和研发能力,
持续开展灵巧手微型丝杠、减速器零部件、电机零部件、关节模组零部件等精密
零部件的研发及制造,加强公司在具身智能机器人零部件领域的前沿技术储备,
拓展公司业务增长极,构建多元化的产品矩阵,持续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增强市场风
险抵御能力,同时有助于公司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从而满足公司在业务开展和持续研发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
有力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充分符合国家政策支
持方向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用途也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
定。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式进行,公司将在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
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
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
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
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
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
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
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
法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
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
次发行不超过 78,059,969 股(含本数,根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计算)。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
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
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六)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2,150.77 万元(含本
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扣除前拟使 扣除后拟使
扣减财务性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用募集资金 用募集资金
投资
金额 金额
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
件产业化项目
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
属零部件研发项目
项目总投资 111,547.44 102,450.77 300.00 102,150.77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
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实际情
况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具体投资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
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取得
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
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公司已
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相关决议
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
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
露。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WINWIN 直接持有公司 39.88%的股份,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许惠钧、洪水锦、许雅筑分别持有 WINWIN30%、60%、10%股权,
通过 WINWIN 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39.88%的股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中,
许惠钧、洪水锦系夫妻关系,许雅筑系许惠钧、洪水锦之女。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78,059,969 股(含本数,根据截至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不超过 338,259,866 股。按发行 78,059,969 股上限
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许惠钧、洪水锦、许雅筑通过 WINWIN 合
计间接持有公司 30.67%的股份,许惠钧、洪水锦、许雅筑仍保持实际控制人的
地位。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2,150.77 万元(含本数),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扣除前拟使 扣除后拟使
扣减财务性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用募集资金 用募集资金
投资
金额 金额
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
件产业化项目
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
属零部件研发项目
项目总投资 111,547.44 102,450.77 300.00 102,150.77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
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实际情
况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具体投资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
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项目方案概述及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一)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计划投资 74,258.94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立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立旺精密智造
(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福立旺”),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昆山市千
灯镇淞南路南侧、黄浦江路东侧。本项目拟通过购置土地、新建生产基地和购置
高端制造设备,扩大 MIM 精密金属零部件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同时强化
在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的业务布局,形成微型行星滚柱丝杠、灵巧手关节零部件、
机身关节零部件等具身智能机器人零部件产品的规模化量产能力,积极把握具身
智能机器人市场发展机遇。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公司及时响应客户生产需求,打
造多元化成长曲线,提高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目标。
(1)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能力,推动业务规模进一步增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精密金属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凭借较强的
自主创新能力、定制化设计水平与精密制造工艺,公司在下游 3C、汽车、电动
工具领域积累了良好的市场基础。受到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复苏回暖、3C 精密金
属零部件种类不断丰富、公司行业知名度持续提升等利好因素影响,近年来公司
MIM 精密金属零部件订单与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当前产能已经趋于饱和。公司
虽通过合理的订单规划、内部资源调配整合等方式,保证了现有订单产品的按时
交付。但受制于现有生产作业面积、场地布局、制造设备及人员数量不足等因素,
公司现有产能已难以满足业务持续发展的需求,亟需进行扩产与升级建设。
公司将通过本项目建设,购置土地并新建生产基地,扩大生产作业面积,同
步引进注射成型机、烧结炉、连续炉等设备,推动 MIM 工艺升级与生产效率提
升,从而扩大 MIM 精密金属零部件的生产规模,满足不断增长的下游市场及客
户订单需求。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响应速度,保证供货稳定性与交
付及时性,从而与下游客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也为公司未来市场开拓与
业务发展做好充足的产能储备。
(2)把握具身智能机器人市场重要机遇,打造公司业绩第二增长曲线
当前,全球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迭代加快,商业化路径日益清晰,量产元年
逐步到来。为积极把握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的重要机遇,公司基于多年来在精密
制造领域积累的研发能力与核心工艺,主动向人形机器人及四足机器人领域布局
拓展。公司利用在精密金属制造方面的技术积累和研发能力,持续开展灵巧手微
型丝杠、减速器零部件、电机零部件、关节模组零部件等精密零部件的研究。在
精密传动领域,公司全面加大对微型丝杠的研发投入,目前公司已成功开发出多
种规格的微型行星滚柱丝杠,并向多家头部一级供应商送样;此外,公司机器人
减速器零部件、关节模组零部件、高精度波形弹簧等具身智能机器人零部件产品
已实现收入。
本项目将通过新建场地,购置外圆磨床、外螺纹磨床、内螺纹磨床、卧式加
工中心等高端制造装备,形成微型行星滚柱丝杠、灵巧手关节零部件、机身关节
零部件等产品的规模化量产能力,为具身智能机器人精细操作、高负荷作业提供
具有可靠性和稳定性的精密零部件产品支持。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公司积极把握
具身智能机器人行业重要机遇,抢占市场份额,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
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为企业长远发展注入新动能。
(3)升级装备硬件水平,提高精密加工能力和生产效率
在下游行业 3C、汽车电子、电动工具、具身智能等行业发展速度日新月异
的背景下,对精密金属零部件的微型化、高尺寸精度以及行业内企业的快速市场
响应能力的要求越发提高。单纯依靠人工已经无法满足行业极精密加工、极低的
不良品率、快速市场响应的要求,提高制造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可以明显减
少由于人为因素产生的尺寸公差与不良品,极大地提高生产效率、加快市场反应
速度。此外,不同客户及不同产品之间的模具参数、产品参数存在较大差异,精
密金属零部件企业需要根据不同客户的产品型号及性能要求,进行定制化开发与
生产,对公司的工艺多样化、精密加工、自动化生产、在线自动检测能力提出较
高要求。经过多年的生产经验沉淀,公司已建立起成熟完善的生产体系,但随着
产品类型不断丰富、品质要求持续提升,公司现有设备加工精度、自动化生产水
平已难以满足业务迭代发展的需求。
本项目将购置一系列自动化生产检测设备,实现喂料制备、注射成型等 MIM
核心工序的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保障工艺流程的连续、稳定运行,从而提
高主营产品生产效率与质量可靠性。车铣磨工艺是影响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传动
部件精度、稳定性和响应能力的关键工序,也是打破产品技术壁垒、实现批量化
生产的重要突破口,公司拟通过与上游精密磨床厂商联合开发的方式,引进外圆
磨床、外螺纹磨床、内螺纹磨床等高精度、高端磨削加工及检测专用设备,为具
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业务开展提供生产保障。
(1)广阔的下游需求空间为项目实施奠定市场基础
在 3C 领域,随着 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不断融合和应用,
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移动设备等创新产品快速涌现,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并
逐步形成庞大的用户基础与产业规模。根据 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 的数据,2025
年全球消费电子市场规模达到 8,647.30 亿美元,预计自 2026 年至 2034 年,全球
消费电子市场规模将从 9,226.60 亿美元增长至 17,563.90 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
发展,将为相关精密金属零部件带来稳定的市场需求。
受益于技术快速迭代、制造成本下降与应用边界拓展,具身智能机器人行业
迎来全面爆发时期。人形机器人方面,根据 IDC 数据显示,2025 年,全球人形
机器人市场迎来规模化起点,全年全球人形机器人出货量接近 1.8 万台,同比增
长约 508%,销售额约 4.4 亿美元。四足机器人方面,根据 QY Research 数据显
示,2025 年全球四足机器人市场销售额约为 40.27 亿元,预计 2032 年将达到
内各大厂商的持续研发投入,国产化与量产进程进一步加速,市场潜力将快速释
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品下游行业发展良好,产品市场需求充足、应用场景广
泛,将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市场保障。
(2)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为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有力保障
精密金属零部件的产品精度和可靠性直接影响下游终端设备的性能与稳定
运行,因此下游客户在供应商选择方面较为严格,通常拥有一套全面的供应商评
估流程与完善的考核标准,需要综合考量供应商在产品质量、生产规模、技术研
发能力、市场响应速度等多方位能力。严格的供应商筛选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
了精密金属零部件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也保障了供应商与客户之间的稳定合作。
另外,精密金属零部件通常需要根据客户产品型号及性能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
部分产品需要与客户共同研发设计,进一步强化了客户粘性。公司深耕行业多年,
凭借在精密制造、定制化生产、自主研发、品质管控等方面的显著优势,与富士
康、立讯精密、歌尔股份、正崴等行业头部企业达成长期稳定合作,具备良好的
市场口碑与品牌美誉度。
公司多年来积累的丰富且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能够为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保
障。此外,在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公司基于前期的研发积累和市场储备,已广
泛对接多家具身智能机器人零部件知名企业,与五八智能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已
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储备与产业基础。
(3)成熟的生产体系与完善的质量控制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公司坚持以“智能制造升级、新材料自主开发”为目标,通过自主研发及与
设备厂商合作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推进各类生产设备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并
通过对加工设备、新材料、关键工序的技术吸收与二次开发,大幅提升加工精度、
尺寸稳定性与生产衔接效率,具备成熟、高效的生产管理体系。同时,公司建立
了科学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方案设计、来料检验、生产运营、出货管理、现
场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全流程的质量控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科
学成熟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也将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本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福立旺精密智造(苏州)有限公司,预计建设周期
为 24 个月,总投资 74,258.94 万元,主要包括土地购置费、建筑工程费、软硬件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基本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等。其中,本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为 66,722.27 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通过自筹解决。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已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备案证号:昆数据备
(2026)74 号),环评批复等报批程序尚在办理中,预计项目报批手续取得不
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
本项目计划投资 7,288.50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福立旺精密智造(苏州)有
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昆山市千灯镇淞南路南侧、黄浦江路东侧,主要包
括建筑工程投资、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研发人员支出、研发实施费用等必要
投资。
项目拟通过购置先进的实验及检测设备,改善现有研发环境及基础设施条件,
同步引进专业的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同时,项目将持续推进公司
在具身智能机器人灵巧手指关节微型丝杠、微型精密减速器等核心零部件的基础
研究和应用开发,加强相关前沿技术储备,并围绕高精度、长寿命、低噪音等关
键性能与行业难题进行持续研发,从而促进相关产品的研发成果转化、产品落地
与创新升级,增强公司业务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1)顺应行业及技术发展趋势,加强前沿技术储备
当前,具身智能机器人已经成为全球科技竞争的制高点。近年来我国密集出
台了《“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产业政策,
为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做出顶层规划与方向指引。2023年11月,工信部印发的《人
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大脑、小脑、肢体”等一批关键
技术取得突破,核心部组件实现安全有效供给。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顺应国家
政策与行业发展趋势,利用在精密金属制造方面的技术积累和研发能力,向具身
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领域拓展,并初步取得成效。
为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公司拟通过本项目,持续
开展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前沿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持续攻克具身
智能机器人灵巧手指关节微型丝杠、微型精密减速器等行业技术难题,促进公司
相关产品的研发成果转化、产品落地与创新升级。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加强公司
相关领域前沿技术储备,增强技术核心竞争力,为具身智能机器人零部件业务持
续开展奠定技术基础,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2)完善研发平台与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是驱动本体性能升级与批量化生产的关键,其融
合了机械结构、材料科学、电子控制、传感器等复杂技术,并且产品精度、载荷
力、稳定性、使用寿命要求严苛,对于生产制造企业的研发设计与检测能力提出
较高要求。与此同时,随着业务持续增长、人才队伍的壮大,公司现有研发基础
设施、仪器设备、实验环境难以满足业务快速发展需求。在此背景下,公司有必
要搭建更加先进、软硬件条件更加完善的研发中心,为主营业务持续开展与具身
智能机器人业务深入布局提供必要的研发环境。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建设高标准研发检测实验室,配备专业的研发检测、试制
设备及配套系统,提升研发平台专业化与系统化水平,为持续创新提供基础保障。
同时项目将进一步扩充现有研发团队,引进一批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经验丰富的
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1)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导向,具备良好的运行条件
具身智能机器人是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电子工
程等多领域交叉学科的综合应用,也是国家科技实力的重要标志。我国高度重视
具身智能领域技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2023年10月,工信部印发的《人形机器人
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明确目标,到2025年人形机器人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到2027
年人形机器人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形成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构建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2025年《政府工作报
告》首次提到“具身智能”和“智能机器人”,标志着人工智能从虚拟算法向智
能体的跨越式革新,具身智能国家战略性地位进一步凸显。2025年10月,《中共
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前瞻布局未
来产业,探索多元技术路线、典型应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市场监管规则,推
动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
信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地方层面,2025年6月,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苏州市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
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强调加强技术创新主体培育。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
产业链关键环节研发及产业化,鼓励企业围绕机器人专用芯片、驱控一体化关节、
高精度减速器、高性能控制器、新型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以及人形机器人“大
脑、小脑、肢体”等开展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重点企业牵头,联
合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共建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创新联合体,合力攻克一批行
业共性技术。
本项目将针对具身智能机器人灵巧手指关节微型丝杠、微型精密减速器等核
心零部件进行前瞻性布局与持续研发,项目高度契合国家及地方政策对具身智能
机器人产业的战略规划与支持,因此本项目实施具备充分的政策可行性。
(2)公司在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的持续研发投入,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前提
保证
公司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创新,已组建了一支结构合理、专业互补、经验丰富
的核心技术团队,涵盖机械设计、精密加工、材料工程等多个专业领域。截至2025
年末,公司研发人员588人,占总员工数的10.87%。核心技术带头人平均拥有10
年以上的行业经验,在精密金属零部件加工方面拥有深厚的研究造诣与独到的行
业见解,为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落地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公司凭借精密金属制造平台,为3C、汽车、电动工具等下游领域提供精密
零部件功能设计、工艺开发、产品验证以及定制化制造的整体解决方案,积累了
全面、高效、精益化的精密金属零部件制造技术及经验。近年来,公司将相关精
密加工工艺及生产经验复用至具身智能机器人零部件领域,开展相关研发,并与
五八智能等机器人整机制造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围绕功能设计、材料选型、产品
精度、使用寿命等行业难题进行合作开发,共同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
技术创新与应用落地。目前,公司在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领域已取得重要
突破与明显进展,顺利推出多种螺母直径规格的微型行星滚柱丝杠,并向多家头
部客户送样。同时,公司减速器零部件、关节模组零部件、高精度波形弹簧等机
器人金属零部件已经开始出货交付并实现收入。
由此可见,公司拥有坚实的自主研发能力,为公司在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的
研发奠定技术基础,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前提保证。
本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福立旺精密智造(苏州)有限公司,预计建设周期
为 24 个月,总投资 7,288.50 万元,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
装费、研发人员支出及实施费用等。其中,本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已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备案证号:昆数据备
(2026)74 号),环评批复等报批程序尚在办理中,预计项目报批手续取得不
存在实质性障碍。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
后续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紧密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趋势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
规模持续扩张,主营业务呈现快速发展态势。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应用领域持续拓展,公司日常营运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部
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快速扩张带来的资金压力,保障主
营业务的高速发展;同时有助于夯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
能力,从而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一)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公司是专业从事精密金属零部件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精密金属零部
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为 3C、汽车、电动工具等下游应用行业的客户提
供精密金属零部件产品。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发行人所属行
业为“2.1.5 智能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属于国家战略及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
科技创新领域。
本次募投项目“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旨在提升 MIM 工艺
精密金属零部件产能规模和生产效率以满足下游客户持续增长的订单需求,并强
化公司在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的业务布局,积极把握具身智能机器人市场发展机
遇,抢占市场份额。“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围绕具身智能
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开展研究,加强公司前沿技术储备,促进相关产品的研发成果
转化、产品落地与创新升级,增强公司业务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前述
MIM 工艺精密金属零部件产品广泛应用于 3C、具身智能机器人等领域,下游主
要细分应用领域包括耳机、智能手表、VR 眼镜等可穿戴产品以及具身智能机器
能制造”之“6.智能产品”。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产品属于《产业结
机器人及集成系统”。
因此,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二)募投项目将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的持续提升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确保公司的技术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能紧
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有助于公司根据下游客户需求持续开展新产品研发和现有
产品升级迭代,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和产品研发产业化,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先进
性,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力。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具身智能
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
于公司在技术和市场方面的积累,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
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募集资金
的用途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提升,资金实力进一步增
强,公司财务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本次发行完成后,
由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存在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
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从长远来看,随
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五、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项目符合国家相关
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具有
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与竞争力,
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并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
管和业务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是否存在整合计划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紧抓发展机遇、
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拓展产品应用领域、
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行业地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涉及的业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公司业务结构不会
产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
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
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对《公司章程》
造成影响。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
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
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管
人员结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实施后,
将会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
营业务和整体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有所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进一步提高,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公司的财务结构将进一步改善,资本实力得到
增强,为公司后续业务开拓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整体业务和资金实力将得到加强,但鉴于募
投项目建设到实现收益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将被摊薄,净资
产收益率可能将有所下降。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
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落地实施,公司
资本结构将得到一定优化、核心竞争力将得到增强,有利于公司的后续发展和盈
利能力提升。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增加;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效益的产生,未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经营活动
现金流入预计亦将有所增加。随着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的改善,公司整体现金流
状况将进一步优化。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之间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和
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的情形,也不会因本
次发行新增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章、规则和政策,确保上市公司依法运作,
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影响。本次发行将严格按规定程序由
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义
务。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本次发行产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
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合理性分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
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
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更趋合理,抵御风险能力
将进一步增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它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次发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
审核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审核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对象,且最终根据竞
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即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本次
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情况、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
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 因此,
本次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无法成功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
增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且产生效益的情况受宏观环境、
企业经营、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故在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
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因此,本次发行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
短期内有所摊薄
此外,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公司
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
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票可能摊
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公司产品需求及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的精密金属零部件产品大多根据终端应用产品需求定制化开发、生产,
涉及应用领域主要包括 3C、汽车和电动工具等,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与下游行
业的市场需求、终端应用产品销量以及新产品的开发能力等密切相关。若未来下
游行业的市场需求持续下降、终端应用产品的销量不及预期或公司新产品的开发
不及预期,公司的精密金属零部件产品的市场需求将下滑,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二)3C 类精密金属零部件业务存在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 3C 类精密金属零部件业务最终主要用于北美消费电子龙头
企业的产品中。若公司未能开发出满足终端客户需求的产品,终端客户开发了其
他同类供应商,或者公司的产能无法持续满足终端客户及其产业链公司的需求,
终端客户及其产业链公司有可能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若公司新客户开发不及
预期,公司的 3C 类精密金属零部件收入将出现下滑。此外,若终端客户的产品
销售或其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公司的采购金额可能会大幅下降,从而
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波动风险
近年来,受产品结构、成本、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
水平有所下滑。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并保持一定领先优势,不
能及时适应市场需求或技术迭代变化,不能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毛利率较高的产
品占比,或者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制造成本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毛利
率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商誉原值为 2,994.73 万元,账面价值为 1,230.03 万元,
收购强芯科技控股权形成的商誉累计减值 1,764.71 万元。强芯科技主要从事金属
切割材料及超高强盘条业务,产品主要用于光伏、桥梁钢索等领域。受光伏行业
周期性下行以及桥梁钢索在市场进入初期的影响,强芯科技经营不及预期。若未
来经济环境、行业政策或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强芯科技的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商誉存在继续减值的风险,相应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三)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使用美元结算,未来美元汇率波动幅度扩大,可能导致公
司产生金额较大的汇兑损益,进而影响公司财务状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虽然公司已根据
行业发展现状对募投项目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充分的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将有助于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技术研发实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若公司对下游行业判
断出现明显偏差、技术发生重大更替、行业发展趋势出现较大不利变化等负面影
响因素出现,可能导致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果不能实现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将提高精密金属零部件产品的产能,并将公司
的精密金属零部件业务下游应用领域向具身机器人领域进行延伸,从而提高公司
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然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公司
当前业务基础和业务规划,综合市场环境、发展趋势、技术水平等多种因素做出
的,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出
现募集资金到位不及时、项目实施延期、市场容量变化、市场竞争加剧、行业技
术更新迭代加速等情况,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益和预期实现效果
不能完全实现。
(三)新增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涉及规模较大的厂房建设、生产和研发设备采购等资本性
支出,项目实施后将新增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和长期待摊费用,折旧摊销费用金
额相应增加。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如果未来
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或技术路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实现
预期效果,则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第五节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
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
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
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
(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2 元;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购买资产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或单项购买资产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高者为准;以及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百分之十及以上的事
项。
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时,需经公司股东会以特
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五)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
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六)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七)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
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
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
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
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
案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九)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如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外部经营环境
的变化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或者变更的,相关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充分论证,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
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
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如涉及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二、公司近三年的现金分红及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注)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含税) 2,879.33 2,592.69 5,167.80
回购并注销金额 3,747.85 - -
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6,627.18 2,592.69 5,167.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21.17 5,452.60 8,849.30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 14,387.67
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年均可
分配利润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占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比例
注:2025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将待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5 年度回购并注销金
额系 2022 年度回购,2025 年度注销。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
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
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四、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项目
投资、以及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及股东回报。
第六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
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有发生重大变化;
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
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动;
准),募集资金总额为 102,150.77 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未考虑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
收益)等的影响。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
票数量;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
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10.65 万元,在此基础上,根
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公司 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在 2025 年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 10%、增长 20%
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为;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影响
的测算如下:
项目
/2025.12.3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26,019.99 26,019.99 33,825.99
本次发行数量(万股) 7,806.00
情形 1: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5 年度持平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521.17 5,521.17 5,521.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1 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1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8 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8 0.16
情形 2: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521.17 6,073.28 6,073.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3 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3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9 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9 0.18
情形 3: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增长 2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521.17 6,625.40 6,625.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5 0.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5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21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21 0.20
注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注2:2025年度稀释每股收益主要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致,2026年测算稀释每股收益时,
假设根据2025年末的相关信息模拟测算。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一定幅度增加,
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加公司新的市场空间及利润增长
点,但是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和实施尚需要一定时间周期,项目收益需要在建设期
后方能逐步体现。因此,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尚未完全体现之前,公司整
体的收益增长速度将可能出现低于净资产增长速度的情况,公司的每股收益、净
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此外,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
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高行业地位,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
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
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拟用于“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具身智能
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核心
主业精密金属零部件业务展开。
其中,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拟通过购置土地、新建生产基地
和购置高端制造设备,扩大公司 MIM 精密金属零部件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
同时强化在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的业务布局,形成行星滚柱丝杠、灵巧手关节零
部件、机身关节零部件等具身智能机器人零部件产品的规模化量产能力,积极把
握具身智能机器人市场发展机遇。MIM 工艺系公司现有 3C 类精密金属零部件产
品的主要生产工艺之一,同时能够为公司向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的延伸提供工艺
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金属零部件为现有精密金属零部件业务在新的应用领域的
拓展。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公司及时响应客户生产需求,打造多元化成长曲线,
提高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目标。
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拟通过建设先进研发场所、购置先
进的实验及检测设备,改善现有研发环境及基础设施条件,同步引进专业的技术
人才,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项目将持续推进公司在具身智能机器人灵巧手指
关节微型丝杠、微型精密减速器等核心关键金属零部件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
加强相关前沿技术储备,从而促进相关产品的研发成果转化、产品落地与创新升
级,增强公司业务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补充流动资金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未来经营性现金流需求,降低公司财
务风险,为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产业优势,扩大经营规模,提
高市场占有率,把握行业技术发展机遇,实现公司业务的长远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是专业从事精密金属零部件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具备专业制造技术、
质量管理及自主设计开发的经验与团队,以“智能制造升级、新材料自主开发”
为目标,全方位打造精密金属零部件制造及研发中心平台。公司拥有一支长期专
注于精密金属精密零部件产品的技术研发团队,在金属加工各技术环节实力雄厚。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研发人员 588 人,占总员工数的 10.87%。公司拥有多业务
背景交叉的复合型研发团队,具备成熟的研发管理体系。坚实的人才基础可在本
次募投项目开展中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针对募投
项目,公司通过内部选拔及对外招募,组建了相关技术团队,有效促进了技术成
果的转化。
公司始终专注于精密金属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熟练掌握精细线成型、
高精密车铣复合成型、高速连续冲压成型、金属嵌件注塑成型、金属粉末注射成
型、管件 3D 折弯成型、微米级金属湿拉等多种精密金属零件成型工艺以及精密
金属部件组装工艺。公司通过对产线进行自动化和智能化升级改造,将现有成型
工艺有序衔接优化,逐步在生产高效化、低成本化、部件生产自动化等方面形成
了独有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可以满足下游行业对精密金属零部件领域
制造与前瞻性研发服务需求,为下游客户提供专业的精密金属零件制造服务,并
协同下游客户共同进行精密金属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工艺改进与成本控制,在主
要细分领域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
作为精密金属制造平台,公司长期深耕精密金属零部件制造行业,在精密金
属零部件制造行业有近 20 年的加工经验,拥有多工艺组合技术,并积累了全面、
效率、精益化的精密金属零部件制造技术及经验,公司利用在精密金属制造方面
的技术积累和研发能力向具身智能机器人灵巧手微型丝杠、减速器零部件、关节
模组零部件以及高精度的波形弹簧等金属零部件等零部件方向拓展新的应用增
长点。同时,公司具备 MIM 产品(金属粉末注射成型技术)成熟产能和工艺,
该工艺已广泛应用于 3C 类精密金属零部件中。MIM 工艺可高效生产复杂精密金
属零件,具有强度高、设计自由度大、成本低等优点,在复杂精密结构件生产中
能够有效替代传统金属加工工艺,实现更高精度及复杂结构成型,并可满足大规
模量产需求,同时其在灵巧手指驱动齿轮和手指连接结构件等应用场景中具有良
好的发展前景,可广泛运用在具身智能机器人的关节、传感器和微型齿轮等关键
部件。
本次募投项目充分考虑下游 3C 市场稳定的产品需求以及智能穿戴设备、无
线耳机等新兴产品快速增长的需要。一方面,项目将持续巩固与现有 3C 领域客
户的紧密合作,不断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同时,随着公司不断加大技术创新与
工艺改进力度,公司在 3C 细分领域的行业知名度显著提高,已与行业内知名大
客户深度绑定,取得多款新产品料号定点,相关订单正在有序进行中,逐步爬产
上量。凭借在精密制造、定制化生产、自主研发、品质管控等方面的显著优势,
公司与富士康、立讯精密、歌尔股份、正崴等行业头部企业达成长期稳定合作,
具备良好的市场口碑与品牌美誉度。此外,公司将依托已合作客户的成功案例持
续拓展客户资源及销售渠道,为项目 MIM 工艺零部件产品产能的逐步释放提供
市场消化保障。
在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公司相关产品送样或订单方面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依托现有精密零部件制造技术,公司全面加大对精密传动领域微型丝杠的研发投
入,成功开发多种规格的微型行星滚柱丝杠。除微型行星滚柱丝杠外,同时在减
速器零部件、关节模组零部件以及高精度的波形弹簧等金属零部件也已经开始出
货交付。公司已与五八智能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与多家具身智能产业链知名零
部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各方面均具有
良好的资源储备,能够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填补措施
为有效防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带来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
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实
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一)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快实现预期目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方向,具
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建成投产,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盈
利能力将逐步提升,有利于减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充分调配资源,合理制定开工计划,加快推进募投项
目的建设,使募投项目尽早达到达产状态,实现预期效益。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
用、审批、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按照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
银行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确保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三)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股东
会能够充分有效行使相应权利和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
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优化预算管理流程,降低运营成本,全面
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完善
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
合理性和稳定性,强化股东投资回报机制,努力提升股东回报,切实保护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任何保证,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若本公司/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同意接
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
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
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人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并同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
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
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以下无正文)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