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姜晓东、
邓文胜、季学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姜晓东先生、邓文胜先生及季学武先生的任职经历以
及其签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
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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