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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7 19:06:03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红利,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佳华、赵晋琳、胡宁
可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
平稳运营,也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红派息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保障
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也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后续待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357,687.09 元、母公司净利
润为-36,000,009.48 元,2025 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932,512,578.3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31,326,900.02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
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采取现金分配
利润。
   由于本年度公司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
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三、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5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52,281,975.5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0,357,687.09   16,446,210.84   521,765,764.33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52,281,975.56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
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的上市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2025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原因
  由于本年度公司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基于 2025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发展、平稳运
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拟定了 2025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
方案。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
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公司 2025 年合并净资产收益率为-9.71%。
   (四)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在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
方式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会在披露股东会决议时单独说明中小股东
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同时,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
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通过公司公告的联系方式与公司进行沟
通。
     (五)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的要求,公司将积极研究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
频次或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统筹好业绩稳定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
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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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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