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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芯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7 17:05:52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6-009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
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7 日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期间,以内部公告的形式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
示期内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担任的职务
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的规定,
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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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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