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6-019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543,357,906.45 元。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75,000,000 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 的 股 份 1,125,070 股 后 , 实 际 可 参 与 利 润 分 配 的 股 数 为
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152.16%,占 202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的 24.80%。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
金额 52,285,939.54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187,060,925.54 元,占 2025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211.19%。
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
数为准计算。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
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34,774,986.00 0 119,475,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
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 否
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226.18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