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汇成股份: 关于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6 21:06:24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转债代码:118049        转债简称:汇成转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
于“汇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7.61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9.89 元/股,已触发
“汇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汇成转债”全部赎回。
   投资者所持“汇成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7.61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
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的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3 号),公司获准
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1,487,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 114,87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起,至 2030 年 8 月 6 日止,票面利率
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
年 2.00%。
   (二)可转债的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14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114,87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4 年 9 月 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
“汇成转债”,债券代码“118049”。
   (三)可转债的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汇成转债”自 2025 年 2 月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汇成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7.70
元/股。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汇成转债”转股价格由 7.70 元/股调整为 7.6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8)。综上,“汇成
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7.61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汇成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2%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
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16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
低于“汇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7.61元/股)的130%(即不低于9.89元/股),已触
发“汇成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
赎回“汇成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汇成转债”全部赎回。
  同时,为确保本次“汇成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汇成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即2025年9月17日至2026年3月16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
会审议取消监事会前的监事交易“汇成转债”的情况如下:
                                 期间合计
债券持有人名    债券持有人    期初持有数                   期间卖出数        期末持有数
                                 买入数量
     称     身份      量(张)                    量(张)         量(张)
                                 (张)
扬州新瑞连投 控 股 股 东 、
资 合 伙 企 业 持有5%以上    2,428,740          0    2,428,740          0
(有限合伙)    股份的股东
杨会        实际控制人      329,130           0     329,130           0
合肥芯成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 实 际 控 制 人
企业(有限合 控制的企业
伙)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相关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汇成
转债”的情况。
  如未来上述主体交易“汇成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
易,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汇成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7.61元/股
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
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如“汇成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要求,“汇成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
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
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如投资者持有的“汇成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
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
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汇成转债”赎回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
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六、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汇成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电话:0551-67139968-7099
  联系邮箱:zhengquan@unionsemicon.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