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6-001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上海众复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众瑞
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股东上海众复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复晖”)、上
海众瑞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瑞晖”)的《股东减持股
份计划告知函》,拟减持公司股份。
众复晖、众瑞晖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立国先生的一致
行动人,为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截至目前,金立国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 124,723,320 股, 的 19.67%,
占公司总股本(634,202,712 股)
众复晖持有公司股份 8,642,5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众瑞晖
持有公司股份 8,642,5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金立国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众复晖、众瑞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2,008,45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2.39%。众复晖、众瑞晖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17,285,13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73%。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号 比例
合计 17,285,133 2.73%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系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持主要是基于员工自身的资金需求。
合伙)(以下简称“众慧达”)、上海众志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众志达”)解散清算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取得的股份,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取得,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73%。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行,即 2026 年 4 月 8 日至 2026 年 7 月 7 日(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众复晖、众瑞晖所持股份分别通过众慧达、众志达解散清算非交
易过户的方式取得,众志达、众慧达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众复晖、众瑞晖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承诺
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承诺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法律责任。
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
严格遵守本企业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
相关文件规定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果本企业未履行
上述减持意向,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且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截至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
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
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
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众复晖、众瑞晖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