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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ST兰黄: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04 19:06:48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ST 兰黄   公告编号:2026-007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
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
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
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
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规定,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38),公司
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
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
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在进行中,2025 年度财务数据未最终确定,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
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             √
于 3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
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
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
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 9.3.4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
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
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
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
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至-16,3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0 万元至-6,2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800 万元至-10,000 万元、营业收入为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36,200 万元至 39,000 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相关工作正在
进行中,相关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
准。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6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
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
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告为第三次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提示公告。
   公司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如下:
 次数      披露时间           公告编号             公告名称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第一次   2026 年 1 月 28 日   2026-003
                                   示公告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
第二次   2026 年 2 月 11 日   2026-004
                                   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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