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6-016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兆易创新”或“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40,000
万元认购上海石溪兆易智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名,以实际注
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约 25.87%的基金份额(基金
尚处于募集阶段,基金总认缴出资额及公司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
况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
股东会审议标准。
相关风险提示:
存在不确定性。
等相关程序后方可从事相关投资活动,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规、经济环境、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行
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决策失误等原因,导致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或不能及时有效
退出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助力公司把握集成电路等行业发展机遇,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深度合作,
拓宽公司在前沿技术领域的产业布局,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
民币 40,000 万元认购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
“普通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起设立的上海石溪兆易智芯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定名,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基金认缴出资额为人民
币 154,600 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40,000 万元,约占基金认缴
出资总额的 25.87%(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基金总认缴出资额及公司持有基金
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公司拟就上述投资事项与普通合伙人及其
他基金合伙人签署《上海石溪兆易智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投资类型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
等合作协议
上海石溪兆易智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定
私募基金名称
名,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40,000
投资金额
尚未确定
√现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
司在基金中的身份
□其他:_____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
私募基金投资范围
√其他: 集成电路领域等
(二)本次投资事项已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全部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
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法人/组织全称 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
协议主体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91110108MA0024105U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备案编码 P1068420
备案时间 2018/06/19
法定代表人 朱正
成立日期 2015/11/26
注册资本/出资额 1,3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1,300 万元人民币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 1 号楼 17 层 A1709
注册地址
房间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 1 号楼 17 层 A1709
主要办公地址
房间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朱正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
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域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
是否有关联关系
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如必须填写,请确认是否统一为审计
数据,分别的具体时点)
单位:万元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027.43 7,630.58
负债总额 1,587.80 1,643.64
所有者权益总额 5,439.63 5,986.94
资产负债率 22.59% 21.54%
科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13.57 3,839.91
净利润 1,169.24 3,321.55
基金管理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
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有限合伙人
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法人/组织名称
伙)
√ 91310000MADTAPYB6E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24/07/22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科路 1699 号 28 层 02
注册地址
单元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688 号 7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国投先导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4,500,100 万元人民币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
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主营业务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海国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44.44%合伙份额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是否有关联关系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法人/组织名称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 91441900198065976Q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1987/03/13
注册地址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 2 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庆文
注册资本 222,030.5257 万元人民币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
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
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
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
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
主营业务 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
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
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
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东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77.7931%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是否有关联关系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法人/组织名称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91440400MACQ6YJE3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23/07/12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宝兴路 49-59 号 3 楼 306 室
主要办公地址 珠海市横琴宝兴路 49-59 号 3 楼 30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出资额 1,000,001 万元人民币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
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主营业务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持有约 99.9999%合伙份额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是否有关联关系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姓名 吕大龙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是否为失信被
□是 √否
执行人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是否有关联关
□董监高
系
□其他:________
√无
法人/组织名称 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
√ 91310000MA1FL0XQ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5/12/10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31 楼 3104
注册地址
室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31 楼 3104
主要办公地址
室
法定代表人 欧阳平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
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
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
主营业务 投资基金,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开展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是否有关联关系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法人/组织名称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91440300576369572U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1/05/31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富安娜公司 1
注册地址
号 101 工业园 D 栋 1 楼东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富安娜公司 1
主要办公地址
号 101 工业园 D 栋 1 楼东
法定代表人 张滨
注册资本 9,401.1754 万元人民币
自动化检测技术、机器视觉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的研
发;电容触摸屏自动化检测设备、机电一体化生产设备、
机器视觉相关产品、智能机器人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
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技术咨询;自动化相关
主营业务 模组和器件、自动化生产技术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
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
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容触
摸屏自动化检测设备、机电一体化生产设备、机器视觉
相关产品、智能机器人相关产品的生产。
实际控制人张滨直接持股比例 18.59%(截至 2025 年 9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月 30 日公告数据)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是否有关联关系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法人/组织名称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320600138298807R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1990/10/11
注册地址 南通市紫琅路 9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南通市紫琅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 石明达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生产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电子应用产品;经
营本企业自产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
主营业务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矿产品
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另设分支机构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石明达持股比例 30.09%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是否有关联关系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法人/组织名称 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91310000MA1FL71F5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9/11/26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29 号 28 层 2801
室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29 号 28 层 2801
主要办公地址
室
法定代表人 刘文雷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主营业务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是否有关联关系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法人/组织名称 浙江出版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91330000739932316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02/06/11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 177 号浙江数字出版大
注册地址
楼 1 幢 19 楼 1901 室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 177 号浙江数字出版大
主要办公地址
楼 1 幢 19 楼 1901 室
法定代表人 曹鸿涛
注册资本 160,000 万元人民币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主营业务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是否有关联关系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上海石溪兆易智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
基金名称
定名,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基金管理人名称 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规模(万元) 154,600 万元(上限 200,000 万元)
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算八
年。合伙企业存续期限的前四年为投资期,投资期结
存续期限 束之日起四年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普通合伙人有权
将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应超过两
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可进一步延长。
合伙企业将主要对集成电路等行业的未上市企业进行
投资范围
投资。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备案编码 尚未备案
备案时间 尚未备案
认缴出资 本次合作 本次合作
序号 投资方名称 身份类型 金额(万 前持股/出 后持股/出
元) 资比例(%) 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普通
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人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
企业(有限合伙)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合伙)
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
司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
司
浙江出版集团投资有
限公司
合计 154,600 0 100.00
注 1:上表中认缴出资比例四舍五入均保留 2 位小数,导致合计数值与各分
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注 2:各方实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基金由普通合伙人担任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投资、行政、日常运营进行管理。
基金管理人组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基金项目投资、退出相关事项
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其中管理人有权委派两名委员,由
管理人邀请两名外部人士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其中一名为兆易创新的李红
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事项须获得不少于四分之三(3/4)的委员同意方为
有效通过。
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对
本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及其他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除适用法律和规范另有规定,有限合伙人
以其认缴出资为限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投资期内,年度管理报酬应为基金实缴出资额的 2%;退出期内,年度管理
报酬应为基金尚未收回的投资本金的 1.9%;延长期、清算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基金按照“整体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基金源自项目投资收入的可分配现
金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首先,实缴出资额返还。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直至
每名合伙人收到的累计分配金额达到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
(2)其次,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分配。如有余额,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给各有限合伙人,直至各有限合伙人收到的累计分配额达到按照单利 8%的回报
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该有限合伙人每一期实缴出资之
日起至该有限合伙人收回该部分资金之日止;
(3)再次,普通合伙人追补。如有余额,则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
普通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额等于本第(3)段与上述第(2)段优先回报之和的
(4)最后,超额收益分配。如有余额,则 80%按照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给各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基金将主要对集成电路等行业的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其中投资于集成电路
领域的投资额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七十(70%)。投资阶段为早期
企业、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基金主要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开展相关投资活动。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
权投资、有明确转股条件的可转换债权投资、为特定项目或项目组合设定的专项
基金、临时投资及其他符合适用法律的投资方式。
基金进行组合投资。基金对单个被投资企业及与其实质从事相同业务的关联
方的股权投资金额(包括可转债方式转化为股权投资后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基
金投资时的认缴出资总额的 20%。
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基金
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实现投资回报。
基金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
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退出;
(2)基金直接出让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
(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基金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4)基金就被投资企业的权益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
(四)关键股东、人员持有基金份额或任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不参与本次投资认购基金份额,未在基金以及基金管理人中任职。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与投资金额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
基金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54,600 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认缴出资额及公司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
(二)出资方式与出资安排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各合伙人认缴的基金出资分三期缴付实缴出资,首期出资为各合伙人认缴出
资额的 40%,第二期和第三期出资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 30%。当基金已投
资金额达到前期累计实缴出资中的 70%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向有限合伙人发出
下一期的缴款通知。除另有约定外,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提前二十个工作日向全体
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有限合伙人应在缴款通知的期限内缴付出资。
(三)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基金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四)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
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协议生效条件
合伙协议于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可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经验和资源优势,更好地
把握新技术、新领域的发展动态和投资机遇,进一步深化产业布局,并促进公司
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目标。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存在不确定性。
等相关程序后方可从事相关投资活动,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规、经济环境、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行
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决策失误等原因,导致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或不能及时有效
退出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